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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通義》有云:婚者,謂黃昏時行禮,故曰婚。古時婚禮皆在黃昏時分舉行。因為按照易經的觀點,世間萬事萬物都有陰陽兩極,日屬陽、月屬陰;晝屬陽、夜屬陰;男屬陽,女屬陰。黃昏正好處於陰陽交換階段,而且是“陽往而陰來”,正好與迎接新娘入家的含義一致,故而古人選擇黃昏舉行婚禮。

此番蔡曹大婚雖是由曹丕入贅蔡家,但在迎親步驟上齊營方面還是遵循常例,即在白天派出行人執事前往曹營迎接新郎,傍晚在齊營舉辦婚禮。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齊營這次似乎是要將古制貫徹到底,除了婚禮制式處處遵循周禮,蔡吉還以“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婚禮不賀,人之序也”為由婉言謝絕了其他諸侯送來的賀禮,僅收下天子的賞賜。

“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婚禮不賀,人之序也”出自《禮記.郊特牲》。原來上古時代將婚禮視為幽陰之禮,即不奏音樂,也不祝賀。所以先秦時代的婚禮並不熱鬧。甚至一直到了漢初,有些地方官吏還囿於周禮,禁止人們在婚禮時相賀乃至奏樂。

然而,結婚終究是樁“大吉也,非常吉也”的大喜事,在秦漢這等熱衷於享樂的時代,婚禮不賀的狀況是不可能持續下去的。於是在漢五鳳二年漢宣帝正式下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亡所樂。非所以導民也。……勿行苛政。”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以政令的形式對婚禮不賀的否定,自此婚姻相賀、舉樂便成了漢族固定習俗逐漸流傳後世。

事實上後世諸如吹打奏樂、撒帳、鬧洞房之類熱鬧的婚俗都起源於漢朝。其中鬧洞房的習俗尤為突出。在漢朝“嫁娶之夕,男女無別”,可以不講傳統禮儀,男女可以隨便嬉戲。甚至還醉酒鬧洞房鬧出人命的記載。

所以鑑於蔡吉身份特殊,眼下的局勢又頗為微妙,未免有別有用心之人在婚禮上做出“出格”之舉。齊營上下一致認為復古周制不賀之序在封閉的環境下舉行婚禮最為穩妥。至於蔡吉本人則完全不在意婚禮是否盛大。是否熱鬧,任由手下的臣子們忙裡忙外地為她置辦婚禮。

不過蔡吉的這種淡漠態度卻令為她梳妝的蔡琰深感困惑與不安。在蔡琰看來蔡吉在自個兒的大婚之日即便不緊張,不憂傷。不喜悅,至少也該有初嫁少女的羞澀才是。可是眼身著嫁衣的女諸侯卻絲毫沒有這些情緒,她的神態冷靜而又淡然彷彿今夜將要出席的僅是一場尋常的宴會。

莫非主上不知入洞房為何物?亦或是根本沒打算同新郎圓房?於是在替蔡吉梳妝完畢後,蔡琰由不得將梳擱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探問道,“主上今夜就餕餘設袵乎?”

餕餘設袵即是合床禮。蔡吉以為蔡琰是在替她晚上洞房時的安全擔憂。便欣然頷首道,“夫人無需多慮,段旗主已將婚帳佈置妥當。”

蔡琰見蔡吉會錯了意,愈發坐實了她關於蔡吉不通男女之事的判斷。畢竟唯有“無知”者才會如此無畏。為不讓自家主上在洞房出醜。蔡琰當即便鄭重其事地朝蔡吉俯身進言道,“主上明鑑,天地姻組。萬物化醉;男女瀟精,萬物化生。房中之事。關乎子嗣,不可不知也。”

這一次蔡吉總算是回過了味來,意識到蔡琰這是要臨陣磨槍教她房中之事不由為之一囧。本來嘛,古代閨秀出嫁前會由母親來教育女兒如何為人妻。蔡吉早年喪母由蔡琰作為宗族的女長者指點她這方面的常識倒也無可厚非。只不過蔡吉的情況比較特殊。這一世的她固然還是童女之身,但前一世的蔡子梅在男女之事方面多少還是有點經驗的,雖然這些經驗伴隨著一段苦澀的記憶。

不過無論前一世的經驗是否管用,蔡吉都不好意思讓文姬來指點她房事。於是她趕緊支支吾吾著推辭道,“孤曾得《太平要術》數卷,對房術略知一二。”

蔡吉漲紅著臉扭扭捏捏的樣子讓蔡琰稍稍鬆了口氣。不管蔡吉是否如她自個兒所言從《太平要術》上學會了房術,至少這位女諸侯此時此刻的表現終於有了新婦該有的樣子,從而讓人能感覺得到她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而非不食人間煙火的木胎泥塑。就見蔡琰跟著俯首替蔡吉化解尷尬道,“若是如此妾身恭祝主上今夜鸞鳳和鳴。”

“唔。”蔡吉低著頭應了一聲,沒敢再多搭話。

蔡琰上次見蔡吉流露出此等小女兒姿態還是在微山湖畔,那時的曹丕借一首《秋胡行》向蔡吉大膽示愛,直將後者羞兩頰飛紅。所以蔡琰相信不論蔡吉也好,曹丕也罷,兩者多少還是有點感情的。當然依蔡吉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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