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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年月的小攤兒,都講究這一招鮮吃遍天,和後世的整合不一樣,這個年代的人都講究原始的法則,那就是不隔行取利。 這不,烤鴨攤兒的老闆就去旁邊的麵攤兒端來了兩碗麵。 “二位貴人先吃著,這面是小的妻弟做的,味道正著哩……” 老闆一邊說,一邊在圍裙兜裡殷勤的掏出了兩瓣大蒜。 “好好,烤鴨快點,還有弟兄們的!” 朱標接過來大蒜,熟練的剝皮,用手搓了搓,遞給了老朱。 老朱一把接了過來,開始唏哩呼嚕的吃麵,一邊吃一邊含含糊糊地和朱標說道: “你聽咱的,標兒,這麵條一定要趁熱吃,再就上一口大蒜,才能吃出了滋味兒……” 朱標聽完老朱這話也不禁啞然失笑,心裡暗暗道:“這是歷代皇帝,一碗清湯素面能吃得這麼香的也就是老朱了,而且老朱也是極少數的,發達之後不忘本的人!” 他不允許達官貴人欺負貧苦百姓,甚至親自參與撰寫了御製大誥,來保護百姓,讓受欺負的人可以找他評理,他可能不是與士大夫共天下的好皇帝,但他一定是一個與百姓共天下的好皇帝!” “烤鴨來嘍!” 兩大盤烤鴨被端上了桌。 其他烤鴨也陸陸續續的端上了侍衛們的餐桌。 朱家父子二人吃的,滿嘴流油, 話說這烤鴨屬應天名菜,應天人吃烤鴨﹐講究皮酥肉嫩﹐肥而不膩,但是真正的行家﹐卻十分挑剔店裡奉送的那一兜紅滷。店裡鴨子烤得好不好﹐大抵看看賣相便可以揣測出來﹐但老滷對不對味﹐卻非得口舌親嘗方知。 應天人的口味喜好小糖醋﹐講究略甜微酸﹐鮮鹹適度。調製這樣的味汁﹐功夫不比烤鴨差。明爐烤鴨﹐鴨腔子裡面必得灌水。外烤內煮﹐一旦鴨肉熟了﹐這一包汁水也鮮透。趁熱把酒釀蜜滷倒進湯汁﹐澆上糖色﹑米醋﹑鹽巴﹐考究起來加一滴醬油都不算本事﹐端出去的紅湯老滷才叫地道。 這也是北京烤鴨的前身,相傳當年朱棣遷都之後,在北京十分思念應天的烤鴨,便讓專人在應天飼養鴨子,走水路將鴨子趕至北京,這一路上鴨子不掉稱不走失,也算一項絕技,至於這一路上的鴨蛋,就算是給養鴨人的小費。 朱標夾起一大塊鴨肉,細嫩的鴨肉加上酥脆的鴨皮蘸滿了蜜汁老滷,顏色鮮亮,一入口更是口舌生津,再配一口黃酒,簡直是賽過神仙。 “爹你看。” 朱標忽然指了指繁華的大街。 “咋,看啥?” 老朱嘴裡塞著一隻鴨腿,含糊的說道。 “這便是爹建立的洪武盛世!前元橫徵暴斂,應天民生疲憊,自從爹攻打下應天以後,這應天城的百姓才算過上了好日子。” “哈哈哈,來來,咱爺倆喝一盅!” 如果是別人這麼說,老朱自然認為是在拍馬屁,可是他親兒子朱標說這些話,老朱自然是樂的見牙不見眼。 老朱吃東西很急,朱標這邊剛吃完一小半兒,他那邊兒便整隻入了肚,鴨骨頭都沒剩下幾根,看朱標吃的磨嘰,便嗤之以鼻的說道: “就你這個速度,大軍開拔,你都吃不上一口飽飯,你爹我當年,嘴裡銜著大餅還能砍兩三個韃子,就你這樣還要聖武神武?你乾脆回宮裡捂大被吧………” 朱標好好的一口鴨肉差點噴出來,無奈的說道:“爹我啥時候說我要聖武神武了,明明是你老人家在編排自己兒子。” “切!” 老朱用眼角夾了一下朱標………… “那個誰………” 老朱隨手一指康茂才。 康茂才便急急忙忙放下鴨子,屁顛屁顛的跑了過來。 去給咱弄二尺鐵板煎肥腸,要油多的! “得令!” 康茂才本來就身高腿長,這邁開大長腿,三五步就鑽進了人群不見蹤影。 朱標也連忙給老朱滿上一盅酒,並把自己那盤鴨肉往中間推了推說道: “爹,您先吃點兒這個,兒子再打發幾個侍衛去尋一些好吃食來,咱爺倆在這兒看看大明百姓,喝點兒小酒,多好。” “成!是這麼個理兒,人老了聽兒子的,哈哈哈” 老朱開懷大笑,和朱標碰了一盅酒,便一飲而盡。 因為沒有什麼戰事,也沒有實行宵禁。所以這天越黑,應天大街上,便越熱鬧,一些白天緊閉的房門也緩緩開啟,裡邊悠悠的傳來唱曲兒的聲音……… “嘿!!暗門子………” 熟讀明史的朱標,自然熟知大明的風土人情,便下意識的叫出了這個單位的名稱。 可是旁邊的老朱卻支楞起了耳朵,聽見兒子說出這話,當下便刨根兒問底兒: “你咋知道?是不是和那些賊斯鳥的兒子來過?嗯!?” “爹,你說啥呢?” 朱標頓時大汗淋漓,忙自解釋道:“兒子怎麼說也是當朝太子,要什麼美女沒有,還至於出來玩這個,兒子只不過是瞭解咱們大明的風土人情而已………”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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