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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在想這個問題。後來,我終於悟透了一個道理:普通人的特殊要求它們可以置之不理,領導的普通要求它們不可以無視!
大凡機關裡的人都是看領導的臉色行事的。
接下來的問題便是:我怎樣才能將我的特殊要求轉化為某個領導(最好是公檢法系統裡的領導)的普通要求呢?
省城這麼大,大大小小的領導千千萬,可是沒有一個是我鄭啟航的大表舅亦或小表哥,換句話說,你一個領導都不認識,更別說公檢法系統裡的領導了。
想到這一點,我感覺頭頂的烏雲又多了一層。我心裡的太陽完全被烏雲遮住了。王安石“不畏浮雲遮望眼”,那是因為他“只緣身在最高層”,我呢?身在社會的最底層,連抬頭遠眺的勇氣都快要喪失殆盡了。
可就在我差不多徹底絕望之際,我忽然想到了熊妍菲的父親。熊妍菲的父親是華安地區的公安局副局長,副處級幹部,不一定與昌碩休閒屋街道派出所所長相識,但與區公安局的領導肯定有交往,說不定還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這真叫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躺在床上想到這一點,我一個筋斗從床上爬起,抓著鑰匙,赤著腳衝到客廳。讓我大吃一驚的是,客廳裡,丁瑩正坐在沙發上欣賞我拍的圖片。
我真的傻眼了,鑰匙從我手上滑下掉在地上。
“你不會不承認這是你的作品吧,鄭啟航?”丁瑩從沙發上站起身,她手裡捏著那張我認為最有效果的圖片。
“是我拍的。”我說。
“是偷-拍的。”
我點點頭。
“拿來。”丁瑩向我伸出手。
“拿什麼?”我越發莫名其妙。
“你還跟我裝,”丁瑩把手上的相片往茶几上擲去,“我還會相信你嗎?你拿不拿出來?”
“你到底讓我拿什麼?你總得讓我知道你要我拿什麼?”
“我的相片啊,我能讓你拿什麼?”丁瑩給我一種近乎崩潰的感覺。
“你的相片?我什麼時候拿過你的相片?”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鄭啟航,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還是會被你的表演所迷惑,可是今天看了這些,打死我都不相信你的話了。拿出來吧。”丁瑩再次向我伸出手。
“我真的沒拿你的相片呀。哎呀,丁瑩,我什麼人你現在還不瞭解嗎?好好地我幹嘛拿你的相片?我有事,我現在有要事去辦,等回來再跟你解釋。還有,你千萬別把我這些資料弄丟了。”我往門口走去。我得去公用電話亭給熊妍菲父親打電話。
丁瑩又說了句什麼,但我因急於出去打電話而沒能聽清。我氣喘吁吁跑到小區公用電話亭,播出我熟記的熊妍菲家裡的電話,可連播了幾遍都沒人接聽,我這才想起這個時候正是熊妍菲的父母都上班的時候,她家裡空無一人,怎麼可能會有人接電話?
熊妍菲母親跟我說過,有事找他們,最好是中午或晚上。
我只好返回租住地。
一路上我怎麼想都想不起來自己什麼時候拿過丁瑩的相片。另外,距離開學報名還有好幾天時間,她怎麼就過來了?
回到租住地,尚未進門我就聞到一股燒焦了的味道。
這也是怪了,在租住地我們從不生火做飯,哪來的焦味?
當然,也可能是從別的人家飄進來的。
丁瑩不在客廳。
丁瑩臥室的門開著,裡面也不見人。我喊丁瑩的名字,也無人應答。
這就更怪了。總不至於門開著,人卻跑出去了?
而焦味卻越來越重。可以肯定的是,這焦味並非來自別的人家。
先不管丁瑩的去向,當務之急得弄清楚焦味的來源。
我便沿著焦味傳來的方向走。這個方向是去廚房的方向。
我傻眼了。丁瑩蹲在廚房裡,正拿著火柴在燒我辛辛苦苦拍來的圖片!
“你這是怎麼了?”我叫起來,以最快的速度搶下丁瑩手中剩餘的相片。
十幾張相片只剩了三張,而且那張最有價值的已然“香消玉損”。
“這三張就讓你留作紀念吧。”丁瑩丟給我一句話,走去客廳。
火柴被丟在餐桌上。
“丁瑩!我不是囑咐你別弄丟我這些資料嗎?你怎麼反而要去焚燬它?!”我火冒三丈。
“資料?真說的冠冕堂皇。這是資料嗎?有這樣的資料嗎?”丁瑩鄙夷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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