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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蓮子事件前前後後持續了一個多月。
金鹿派出所的幹警辦案很利索,當晚就將王哥抓住了。接下來取證,審判,量刑,一步一步有序進行,最後王哥被中級人民法院判為死緩。
當然,這當中,王哥的家人做了很多“工作”,無論是和派出所還是和法院裡的法官。毫無疑問,他們做得最多的是和吳蓮子父母的“溝通和交流”。
有一點可以肯定,王哥一家因此傾家蕩產了。
我因為這個機會見著了吳蓮子的早已離異的父親和在鐵路中學接送吳蓮子三年的母親。為“五大三粗”的事我捱過這位母親的巴掌。
做父親的老實本分、軟弱無能,不到五十歲的人,已經兩鬢斑白,見到法官時黑黑的面頰漲得通紅,囁嚅著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而那個做母親的則截然相反,女兒死了,雙唇依舊塗得紅紅的,眉毛依舊剪得細細的,看上去要比做父親的小上十幾歲。嗓門大,潑辣,和王哥家人吵,在派出所鬧,在法院哭嚎,都是她的所為。也虧得有這個做母親的,派出所和法院的人才不敢太過枉法,讓王哥失去終生自由的同時還拿到了一大筆補償金。
我猜想,這一大筆補償金或許30%都歸不到做父親的門下。
……
我們大家因為失去吳蓮子內心有多悲痛,無需贅述。傷心不用說,大夥兒對吳蓮子的“仗義”行為都頗為驚詫,也因此百般揣度她對我的感情。
所以,曹水根的內心才是最複雜的,因而也最痛苦。
他或許由此看清了吳蓮子和他交往的真正目的,也因此理解了吳蓮子對他若即若離的態度。
吳蓮子藏在箱底的日記本是她的師專同學楊彩蓮轉交給我的。出事的當天晚上楊彩蓮便和她的班主任一起趕到了出事地點,我把吳蓮子的原話和她說了,她答應整理吳蓮子的遺物的時候將日記本收好然後轉交給我。
是一本軟皮抄。因為時間長,軟皮抄的紙張已經略略發黃。最初的日記內容當中的用圓珠筆書寫的部分字跡已經有點發散,就好像浸泡了水而發散一般。
吳蓮子的心情全寫在日記本里。
日記記錄時間前後持續五年多,記敘了她初中和高中的部分生活片段,記錄了她期間的感情歷程。
現在我將部分日記內容摘錄如下:
1984年9月3日
無論父親怎麼哀求,母親還是和父親離婚了。
我判給了母親。所以我跟著母親到了華安那個母親叫我叫他叔叔的人家,我也因此從我老家中學轉到了華安四中。
到了叔叔家裡我才理解為什麼母親會不遺餘力拋棄父親。
母親看中的完完全全是叔叔的安逸的生活條件。在這麼擁擠繁華的市區裡,這個我稱之為叔叔的人竟然可以擁有一套連同院子在內達300多平米的別墅。
住進這個別墅我才明白“奢侈”的含義了。
而且,母親一住進來,叔叔就給她買了一輛小轎車。我都不知道母親是什麼時候學會開小轎車的,更不知道她是什麼時候考的駕照。
所以,當母親說開小車送我去學校的時候,我還不敢坐。
這一天我明白了,我真正恨的人不應該是叔叔,而是我的親身母親。是她的虛榮,她的貪婪,她的物慾,破壞了家庭的完整性。
1984年9月4日
今天是我轉進華安四中的第一天。
不想第一天就經歷了一段“傳奇”,一個叫鄭啟航的人錯把我當成他兒時的夥伴,在課堂上醜態百出,甚至因此被班主任叫家長。
是一個很倔的男孩。就連家長到校,他還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
可不知為什麼,我卻對他有了好感。
下午的體育課,天熱,和我初識的幾個女同學嚷嚷著口渴,我便想去小店裡買幾根棒冰,趁機“籠絡”這幾個女同學。我正好看見鄭啟航在下操場的臺階上逗留,便去找他幫忙。上課期間要買一些吃的,都要偷偷地翻圍牆出學校買。學校裡面沒有小店。
鄭啟航很高興的答應了。
但我不知道他當時正給他幾個兄弟“把風”。偏偏在他出校的當兒,政教處領導把他躲在廁所裡抽菸的兄弟逮著了。他那幾個兄弟因此恨死了鄭啟航。
我覺得很對不起他。
1984年9月7日
今天是我轉到華安四中的第四天。
中午放學我照例留在最後與鄭啟航一同走出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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