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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打碎了嗎。”
我開啟盒子,正是情人節那天他送給我的那瓶香水。
“什麼時候買的?”
“方楩哥去得時候請他順便帶的。”
“難為你記得。”
“那時候不是說了嗎,碎了再買就行,男人應該講信用的。”
我笑了,說:“什麼男人,還是男孩啊。”
他突然不說話了,就定定地看著我,眼神很深。
“我已經不是小孩了。”
“是啊,是我記錯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他眼裡有失望的情緒快速閃過。
我這個人真的沒出息又好收買。
原本說好要好好生自己幾天氣來懲罰之前的不自量力,卻又因為這瓶香水的到來,放棄了之前對自己的承諾。
果子藜都已經成年了,今年就滿二十了。他這樣有主見又自律的人,肯定很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想要什麼。
所以,我的擔心是多餘的。
隊長的擔心,也是多餘的。
他的人生由他自己來選擇,誰也插不了手,做不得主。
之後日子就這樣忙碌的過著,果子藜一天天長大,越來越紅越來越火,演唱會開到了我沒法想象的地方,被無數的人喜愛著。
真的是有的時候在電視上意外看到,或者某個工作瞬間的扭頭,會懷疑,這個優秀完美的大明星是否就是我喜歡迷戀的那個男孩。
他翻過了20歲的生日,真的成為了一個徹底的成年人。
20歲生日結束的第二天,他跟成員說,他想去紋身。
方楩當即嚇得一口汽水嗆了出來。
“為什麼啊?為什麼突然有這個想法?紋身很疼的。”
齊櫓倒是很淡定地問:“想紋什麼,想紋在哪裡。”
“沒想好。”
“耳洞打了還能癒合,紋身要洗乾淨很麻煩的。”
“我為什麼要洗。”
“你想好就可以。成年人了,可以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隊裡最強勢的齊櫓沒話說,隊長也沒反對,只說:“別弄在太明顯的地方。”
最後決定,方楩陪著他去。
要去之前我問他:“為什麼想要紋身?”
“很酷不是嗎?”
我看了看他耳朵上一溜的耳洞,沒說話。
當天回來的時候就說弄好了。
“紋在哪裡?”隊長問。
果子藜沒說話,自己回了屋,方楩看我一眼,“一會兒跟你們說。”
真是,有什麼是不能當著我面說的?
憑我跟果子藜的關係和交情,我不會自己去問他?
我錯了,我問了他也不跟我說。
完全地,守口如瓶。
印象裡他只在聊起他前女友的時候會緘默到這種程度。
“有什麼不能夠說得。”我納悶,“你這個歲數的男孩子紋身很正常,我跟你一樣大的時候也想紋來著,最後不是怕疼放棄了嗎。”
“嗯。”他摸了摸我的頭,“女孩子不要弄這些。”
心空的感覺籠罩全身,飄飄然。於是又忘記了最開始聊這個話題的初衷。
後來還是知道了。帶病堅持演唱會,結束的時候暈倒了,醫生把他平放在地上,把他的衣服解開給他透氣。
就是這個時候看見的。
左邊鎖骨下方的位置,也就是胸口的位置,紋了一句很短的花體英文。
仔細辨認了一下,應該是:
“she doesn’t see me。”
她看不見我。
為什麼紋這樣一句?
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位他一直避之不談的前女友。
但是,不至於啊,據我的瞭解,那不是一段很刻骨銘心的感情。
18歲成年在一起的,不過短短几個月就分手,還是他主動提得,可見感情沒有那麼深。很大程度是同事分析的,因為成年了好奇男女之間的感情。
這兩年時間跟他朝夕相對,也沒見他跟誰聯絡過,也沒其他有端倪的蛛絲馬跡。
或許,就是在紋身師的畫冊上隨便挑了一個好看的英文。
應該是這樣的。
自欺欺人,應該就是這樣的。
也是我不怎麼喜歡聽歌,除了他唱得,基本不聽。我要是早知道有首歌叫這個名,我應該就什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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