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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彭貝基,從出生那一刻,就註定了是個混混。
他沒有父母,或者說,他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誰,為什麼拋下他。
他也從來沒有關心過這些。
街頭的人販子將他養大,因為自小顯示出了對戰爭類遊戲的興趣,槍械的天賦。人販子看出了貝基的潛力,於是並沒有賣掉他,而是留在身邊。
從記事開始,他就在街頭為各種地下勢力跑腿。
幫各位街頭老大們,偷東西、打探情報、運輸違禁物品,這就是他的生活。
臣服、背叛、再臣服、再背叛,這就是生存法則。
在很小的時候,貝基就決定了。
他立志要成為一個大混混!
很快,人販子死掉了。
貝基變得更加自由。
14歲時,奧特菲的社頭大吉姆,又看出了貝基的潛力,將他收為麾下。
從此,貝基發現,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更高一級的混混。
社團,一個有組織的犯罪團伙。
於是貝基愉快的將他的目標從大混混,升級成為社團頭目。
那時的貝基還很崇拜大吉姆,一心為他打拼。
但是很快的,貝基發現大吉姆變了,不再像曾經那麼雄心壯志,野心勃勃。
安逸了,軟弱了。
最重要的是,貝基發現,大吉姆會出賣自己的社員。
貝基很失望,混社團的,怎麼能軟弱呢?
出賣社員,這和混混有什麼區別?
原來社團也只是偽裝的很好的混混團體。
時間長了以後,兒時學會的生存法則開始慢慢喚醒。
要不要背叛大吉姆?
雖然還沒有決定,但他開始準備了。
他一向很有能力。
很快,另外兩個戰鬥隊長戈蒂和維特被他折服。
此時,在貝基的眼中,這個世界上有三種人:平民(可以欺負),官員(很貪財),混混(打不過就假意臣服,然後背叛)。
22歲的這一年,仍在為混混事業而努力奮鬥的貝基,遇到了一個男人。
然後他發現,這個人好像不屬於他認知中的任何一類人。
被海軍追殺,肯定不是官員。
實力強大,殺人不眨眼,所以絕不是平民。
信守諾言,並不欺負弱小的同伴,這也不像是混混的作風。
一個全新的物種。
恰巧的是,貝基對大吉姆的陰謀失敗了,差點把命丟掉。
失敗不要緊,只要命還在就仍有機會。
於是他決定,跟著這個新物種看看。
反正可以隨時背叛。
時間越長,他就越感到奇怪。
這個人特別霸道,決定的事情既不商量,也不更改。不是應該假意商量,然後坑蒙拐騙,讓對方上當的麼?
而且這個人在屬下面前,特別沒有,嗯…威嚴?或者說架子?口渴的時候,抓起身邊人的水杯就喝。高興的時候,摟著屬下的肩膀一起唱歌。
更離譜的是,屬下居然可以開他的玩笑?他居然可以和廚房做飯的人,說“對不起”?
老大怎麼可以這麼做?
他越發看不懂這個叫做威爾·艾瑞爾的男人。
現在,這個男人居然要為他報仇,去挑戰世界級的混混團體?
在貝基的理解裡,革命軍,就是一個更厲害的混混團體。
為什麼要這麼做?
然後,現在這種渾身血液沸騰,心臟砰砰跳的感覺是什麼?
難道是傳說中的……感動?
貝基愣愣的喝下杯中酒。
真好喝!
從沒喝過這麼好喝的酒!
一股熱氣從胃部升騰,渾身暖洋洋的,貝基不自覺的出聲。
“掛上海賊旗…所以…我們是…海賊?”
“哈哈哈!貝基!你怎麼了!我們當然是海賊啦!”坐旁邊的克雷格笑道。
轉而衝圍坐在另一堆篝火四周的船員們吼道:
“小的們!努力訓練!老大已經決定下次出海之時,就是掛上海賊旗的時刻!
我們名揚大海的時刻要來了!!!”
“嗷嗷嗷!!”
一幫十來歲的熱血青年們激動的忍不住嚷嚷起來。
這些主動出海的人們,哪個不是懷揣著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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