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夏荷姑娘絕對不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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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望向坐在圓桌旁的男女,只見女子起身為男子倒酒。 男子一把摟住了女子,表情有點猥瑣。 夏荷姑娘淡然一笑,她輕飄飄的躲開了魔爪。 兩人的談話,宋真聽不到,卻能從動作姿勢上猜出一二。 “郎君,來,再飲一杯。” 男子搖頭拒絕,表示自己喝不得太多酒。 夏荷姑娘不做糾纏,她夾了一塊食物到男子碗中。 宋真低頭一看,是一塊肥豬肉。 男子卻遲遲沒有下口。 男子將夏荷姑娘抱住,想要親親,卻被她用手攔住。 夏荷姑娘掩嘴嬌笑一聲,做了個手勢,兩人在房間裡追逐起來。 “不得不說,夏荷姑娘的業務確實精湛,這一手欲擒故縱玩得妙啊。” 宋真暗自點頭。 兩人跑著跑著,夏荷姑娘穿過了宋真的身體。 但是死者卻在他的面前停住了,他右手緊緊的捂住胸口,隨後—— 砰—— 直挺挺的倒在了宋真面前。 ...... “?” 宋真蹲下身子,他仔細的觀察著地面上的痕跡。 在他的身後,有一攤細微的血跡,正是死者摔在地上磕碰到的。 其次,根據飄揚的塵土表明,死者死亡時,應該是右手捂胸,左手微微握拳。 這一切都與現場痕跡完美符合。 “你有看出什麼嗎?”狄仁傑這時打斷了宋真的冥想。 宋真回道:“根據現場痕跡和屍體特徵來看,死者應該是暴斃身亡的。” “暴斃身亡嗎?”狄仁傑沉著臉思索,“會不會是?夏荷姑娘下毒?” 宋真搖了搖頭:“應該不是,凡服毒死者,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這具屍體很明顯不符合這些特徵。” 由於古代毒藥技術有限,毒發身亡的人,大都有一個特徵,就是他的屍體顏色異於常人。 “不過,我也不確定到底是不是下毒,還需要再驗證一番。” 這時,宋真才發現,夏荷姑娘被胥吏扣押離開了。 狄仁傑解釋道:“她是唯一現場目擊證人,而且我注意到她身上有傷痕,不排除因恨殺人的嫌疑,所以先把她帶了回去。” “應該的。” 宋真走出房門,春花姑娘將其攔住,她雙目含淚道:“小郎君,請你一定要為夏荷妹妹做主啊。她是我見過最善良的人,她在外面養......” 這時,春花姑娘身邊的高挑大長腿美女打斷了她的話:“別說了,春花。”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放心吧,誰是真正的兇手,會水落石出的。” 會春坊一群女伎將他們送到門口處,看得出來,夏荷姑娘確實深得人心。 ...... 乘坐馬車回府衙的時候,狄仁傑突然自言自語道:“夏荷姑娘,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女子?” “想知道?那就一起走上一遭吧。”宋真不急著複驗屍體。 首先,因為他並不是官府的仵作,仵作在大唐連小小的吏都不是。 他只是個“不良人”。 何為不良人? 《唐五代語言詞典》“不良”條:“唐代官府徵用有惡跡者充任偵緝逮捕的小吏,稱為‘不良’,俗又稱之為‘不良脊爛’,其統管者稱‘不良帥’。” 由於宋真的案子還在大理寺稽核中,他尚未正式擺脫罪民身份。 於是狄仁傑向上面提出請求,暫時不限制宋真自由,並且賦予其\"不良人\"身份,等到判決結果正式下來之後,再轉正。 其中,得到了閻尚書的支援,閻尚書甚至向吏部推舉宋真為“幷州判佐”,讓他與狄仁傑到幷州共事。 所以,宋真的驗屍報告是沒有法律效應的,通常以官府驗屍官為準。 【驗屍官:負責登記仵作彙報資訊。】 上一件趙四孃的案子也是這樣,不過官府仵作檢驗出來的結果與宋真一致,甚至他沒發現的細節,宋真卻發現了。 汴州驗屍官只有兩位,名為張三、李四。(懶得起名了) 通常情況下,有案子時,他們才需要協助工作,平日裡都是在家宰畜。 仵作,在唐朝是基本上沒有什麼人願意做的職業,社會地位簡直低微到塵埃裡。 從事仵作一職的人,其子孫三代都不能參加科舉考試。 所以,閻立本給宋真一個幷州判佐的職務。 雖然他是判佐,不過在實際查案中,可以順便兼職驗屍,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就跟宋慈一樣,宋慈的正經職務是大宋提刑官,而不是什麼大宋小仵作。 記住,是兼職!絕對不能成為主業!不然宋真一輩子都會被人看不起。 所以,在某部影視作品中,唐朝中晚期,出生於仵作世家(?)的女主,為了實現光宗耀祖(?)的夢想,千里迢迢進京參加仵作考試(?),這不是扯淡嗎? 仵作這工作白給都沒人幹,工資低還被人看不起,居然特麼舉辦考試?搞笑。 咳咳,改編不是亂編。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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