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胡四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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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州府衙的官吏瞬間不知道怎麼判了。 你說呂司年犯法了嗎?好像沒有,畢竟人家未遂嘛。 那趙埠舉打人犯法了嗎? 《唐律疏議》規定:“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笞四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 哪怕是趙埠舉殺了呂司年,他也不犯法。 雖然呂司年是被趙埠舉主動放進去的,但是他動機不純。 這件案子實在是太過離奇了,洛州府衙的官吏選擇轉讓給大理寺審判。 府衙的職能類似派出所,大理寺則是最高法院。 幾乎任何疑難雜案都會先上報大理寺稽核,稽核透過後,再轉交至刑部複審。 而刑部很少會認真看案子的,他們通常只負責看看文案有沒有格式錯誤什麼的,然後收錄檔案。 只有死刑案,他們才會認真看,畢竟是要提交至陛下手上。 本來唐朝的刑部就夠划水了,沒曾想,到了宋朝,更加划水! 宋朝廷扯出什麼以人為本的道德準則,幾乎把死刑給全部取消了,甚至還出現了“寄杖”,“封案”等緩刑制度。 問題是,有些罪犯他確實該死啊,為什麼不殺了以儆效尤? ...... 狄仁傑回來後,宋真便去了洛陽船塢。 就在這一天,另一位大理寺少卿歐陽玉回來了,他此前回家鄉祭祖,請假了兩個月。 他是淮南人士,也就是現在的揚州。 古代車馬慢,來回一趟,再加上祭祖儀式,兩三個月很正常。 兩人分工合作,一個去寺廟調查關於“長根”和尚的詳細情況,一個去大理寺書庫中找尋前三個月至兩個月的洛州案宗。 歐陽玉找尋了半天,有一件案子進入了他的視野。 在洛陽外的另一個村莊,名叫謝河村,有一名寡婦狀告自己被一名女子給強幹了。 等等,女子被女子強幹了?這事怎麼聽起來那麼離譜呢? 歐陽玉於是出了大理寺,他親自來到謝河村,找到報官的女子詢問情況。 那名受害人的臉色很不好看,因為她已經再婚了。 你一個當官的,為什麼要再次騷擾她的生活呢?如果這件事情被她丈夫聽到,會是怎樣的看待她? 歐陽玉碰了一鼻子灰,他細細一想,受害人如此行為,恰好驗證了,她所言非虛。 他仔細翻閱了案宗,然後在村裡詢問了一番受害者的口碑,終於整理出案子的來龍去脈。 受害人名叫胡四娘,早些年死了丈夫,沒有子嗣,一個人獨居。 因為她長相貌美,倒是有不少豪傑富貴想要一親芳澤。 可是她不想做妾,她想被明媒正娶。 一個寡婦還想被明媒正娶回去?這在當時,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胡四娘寧缺毋濫,如果遇不到真心待她好的男人,便不嫁了。 其實,也不是沒有願意明媒正娶的。 同村的姜五郎沒有嫌棄她寡婦出身,對她很好,只是胡四娘看不上他。 覺得他太窮了,配不上自己的美貌。 不過,胡四娘也沒有拒絕姜五郎的美意,理直氣壯的享受著人家對她的好。 案子發生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 有一天,胡四娘發現院子外面有個嬌滴滴的妹妹正在哭泣。 她便好心的上前詢問,對方說自己在家遭遇了家暴,好不容易逃離魔爪,想著先借宿兩天。 胡四娘秉承著girl help girl的善良,她將那名嬌弱女子收留在家。 可沒想到,深夜時分,她突然發現床上爬了個陌生的身體。 然後...... 她被征服了。 多年的寂寞生活,讓她久旱逢甘霖,顧不上呢喃,唯有貪婪的接受滋潤。 等等,這些事情歐陽玉是怎麼知道的呢? 在案宗裡,胡四娘狀告自己被陌生女子強幹,顯得十分委屈。 然而,在他現場考察的時候,聽聞到另一種證詞。 胡四孃的鄰居說,當時,她的家裡夜夜笙歌,時常吵鬧得別人睡不著覺。 奇怪的是,裡面卻傳來兩個女子的喘息聲。 這說明,胡四娘是知道對方的身份,並且樂意接受現實。 之所以會報官,是因為那個不男不女的人不辭而別,沒錯,三天後就跑路了。 為什麼會跑路,歐陽玉並不知道,他猜想,估計是胡四娘要得太多了吧? 胡四娘氣不過,她選擇來報官,希望官吏能將罪魁禍首抓住! 還有一件比較特別的事情。 歐陽玉剛剛見到了胡四娘,他從小習過醫,一眼便看出來她已經有了三個月的身孕。 而姜五郎跟她成親,不過一月。 就在歐陽玉在做筆記的時候,手下遞過來一本案宗。 “這是洛州府衙遞過來的,想讓我們大理寺做出判決。” 歐陽玉皺眉:“他們什麼意思?這種民事小案也要勞煩大理寺審判?是不是以為我們很閒?” 通常的小案子,都是由當地府衙直接判決的,什麼都要大理寺乾的話,何時是個頭? “呃,少卿你還是先看看吧。” 歐陽玉開啟卷宗一看,他的眼睛亮了! 同樣是“女子”,同樣自稱呂四娘,同樣是強姦案。 而這一次,那個呂四娘沒有得手,反而差點被男人給上了。 他一下子就敏銳的覺察到,這兩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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