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會不會是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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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傑在回去大理寺的路上思來想去,他突然靈機一動。 “能夠知曉牛麻一家人的生辰八字,要麼是他們身邊的人,或者鄰居,或者親人。要麼就是官府裡,有能力檢視戶籍登記表的人。” 因為一般人都會將紙質戶口本認真儲存好,童男童女命案發生之後,洛州府衙便對牛麻家裡搜查了一番。 胥吏們發現,牛麻一家人的紙質戶口本收藏在衣櫃內側,甚至佈滿了粉塵,說明很久都沒有動過了。 基本可以排除有人偷偷溜進他家翻看生辰八字。 狄仁傑感覺這兩個案子,絕對是有什麼關聯的,兇手不可能無的放矢,隨便殺掉無仇無怨之人,一定有他的目的。 他將自己的想法,告知歐陽玉。 這時,歐陽玉沉默了一會兒,徐徐開口說道。 “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殺人是為了祭祀?” “人祭?” 歐陽玉沉重的點點頭。 他從小便博覽群書,什麼內容都看,而且過目不忘,他曾經在一本古籍中讀到過。 商朝盛行人祭文化,和“土”有關的“社、示、壇、坎”,分別代表著不同形式的祭祀活動。 “社”代表著祈求五穀豐登,“示”代表著生殖崇拜,“壇”代表著祭祀太陽,“坎”代表著祭祀月亮。 商朝人極度崇信鬼神,認為神靈無處不在。那個時代的人,沒有什麼“道德”的觀念,神讓幹什麼就幹什麼,神喜歡吃什麼,就獻祭什麼。 出門、蓋房、喬遷、婚喪嫁娶、打仗等等無論大小事,都要事先佔卜、請示鬼神。 比如說“烄刑”,就是將人活活燒死。 “卯刑”,把人開膛破肚劈成兩半懸掛。 “冊刑”,顧名思義,把人劈開穿成串。 “副刑”,把人掏空內臟。 “伐刑”,砍下頭顱。 “沈刑”,沉入水中淹死。 “彈刑”,杖打而死。 ...... 可是,兇手實施人祭活動,到底是為了做什麼呢?還有,人祭非得嚴格按照納音五行來? 歐陽玉搖搖頭,表示不清楚。 詭異,實在是太詭異了! 既然想不明白,那乾脆就不想了,狄仁傑馬上安排胥吏去探查牛麻一家人的人際關係,是否與誰結過仇,或者發生矛盾等等。 幾天後,得到的回覆是,牛麻為人老實善良,從不與別人結仇結怨,他在伊河村的口碑不錯。 至於他的親人,近親在滄州,遠親在幽州,他這一脈,從阿翁開始,不斷南渡下來洛州的。 那麼,不是鄰居,也不是親屬,到底兇手會是誰呢? 狄仁傑越來越相信歐陽玉的話了,他開始認同,這一系列殺人案件,是兇手在進行人祭活動。 他詢問盧京兆尹,調查一下近一年中,有誰進去過存放伊河村戶籍登記表的書庫。 答案是,沒有! 在這一年時間,從未有人進去查閱過。 戶籍一般是一年半統計一次,而現在還沒有到統計的時間。 當然,也有可能是在上一次統計戶數,增添刪減人口時查閱的。 可是,那麼多人的生辰八字,哪怕是狄仁傑一一推斷每個人的納音,也要花不少時間。 參與改動戶籍登記表的官吏有許多,每個人都有嫌疑,但是沒有證據。 而且,牛麻早就三十年前就定居洛州,他家資訊的前後幾十頁,都沒有出現改動。 “有沒有一種可能?牛麻曾經偶遇過某個人,然後將他們全家人的生辰八字,無意間透露給別人?” 狄仁傑始終不會相信,一個人能神奇到,一眼就看出一個人的納音五行。 這個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這樣的神人。 他更傾向於,是牛麻主動透露的,比如說,他曾經路過一個算命攤子,花錢找人占卜命數兇吉。 “對了,算命攤子!” 狄仁傑再次回到洛州府衙,他找到市令。 唐朝設定了市署、平準署來管理市場,《唐六典》記載:“京、都諸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 市署和平準署的職能就類似於後世的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令等官員)凡買賣奴婢、牛馬,用本司、本部公驗以立券……凡買賣不和……” 由此可見,只要在市裡擺攤的,必須在市署登記在案,市令又負責解決市場糾紛等等工作。 洛陽城一共有二十個市令,盧楊乾脆將所有市令都喊回來,懶得一個個去通知。 “請問,各位管轄的市裡,有沒有算命占卜的攤子?” 東西市的市令表示沒有,然而南市的市令卻低頭猶豫了一下,最終說出:“有的,一個名叫法正門的江湖門派門人,曾經在市尾擺過攤子。” “法正門?” “是啊,前段時間不是頒佈了江湖門派必須登記在案的新律嗎?他們法正門沒有登記,於是金吾衛左右街使將他們全部趕出洛城了。” “只是驅趕,沒有抓捕?” 南市市令愣了愣:“新律裡面寫有抓捕嗎?”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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