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竇瀲被害的真實原因!
隨波逐流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27章 竇瀲被害的真實原因!,開局被斬首,狄仁傑發來組隊邀請,隨波逐流鴨,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周紅醒了。 醒來之後,她突然發現,自己身處大牢裡。 狄仁傑和歐陽玉聞訊趕來,他們開始對周紅進行審訊。 “看來,你們都知道了。”周紅眼神頹廢的低著頭。 她怎麼能猜不出來,當時在她祭拜的墳墓裡,其實並沒有埋著她的阿耶阿孃,而是大理寺的人蹲守在裡面。 “沒錯,竇瀲就是我害死的。”周紅忽然仰起頭說道。 狄仁傑沉聲道:“當年發生了什麼,希望你如實回答。” “當年......在嫁給竇瀲之前,其實我有過三段婚姻。” “???” “第一任丈夫,婚書剛下,就死在了女人肚皮上。” “第二任丈夫,禮成的後一天,莫名其妙摔死了。” “第三任丈夫,在洞房的那天晚上,因喝酒太多暴斃而亡,死在我身上。” 狄仁傑冷笑道:“他們,應該都不是意外身亡吧?” 周紅自嘲的搖搖頭:“沒錯,你猜對了。” 她抬起頭目光陰沉的說:“他們,其實都是被我兄長所害!目的就是為了高額聘財!” “只有他們死了,我們家才會拿到聘財,並且不用退還。” 歐陽玉皺起眉:“你們是鑽了律法的漏洞啊?” 在古代,想要騙聘財,只有一條路走,那就是男方意外身亡。 “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我的那幾個兄長,他們也要娶妻。沒錢了,只好賣了我。” 狄仁傑卻感覺不太合理,你的丈夫死了,你理應守孝三年才能再嫁另一個人啊。 周紅呵呵笑道:“那如果我死了,我是不是不用守孝了?” 壞了,這也行? 只要她死了,說是什麼殉情而死,旁人非但不會責怪,甚至還會心疼。 這也就能解釋,為何男方沒有要求退還彩禮。 因為人都死了,死者為大,而且是追隨男人而去,情真意切,感天動地,再收回彩禮,似乎有點不講情義了。 計劃如此實行,真可謂是天衣無縫。 那麼,最大的難題是,周紅如何瞞天過海,重新替換一個身份? 周紅沒有開口解釋,她只是抬起手,然後在自己耳根處,用力一扯! 一張血淋淋的人皮面具,就這樣被拉下來。 “?” “這,就是我本來的樣貌。” 狄仁傑內心震撼無比,他怎麼都沒想到,事情居然會是這樣的。 周紅原來的模樣,說不上很醜,但是絕對算不得漂亮,甚至,有點噁心。 她的半邊臉是黑紅胎記,如果以本來樣貌示人,應該是不會有男人看上她的。 這副模樣,比之前相比,簡直是判若兩人啊。 “所以,你就是每死一次,就換一張人皮面具嗎?” “沒錯。” “那為何,竇瀲之後你沒有繼續這麼做?而是選擇離開周家?” 周紅沉默了一會兒,方才開口道:“因為,竇雄好像發現了端倪。” 無論一個人如何改變樣貌,她的身材是無法改變的,該那麼大就那麼大,怎麼可能縮水? 也許有人會說,束胸啊。 其實,因為唐朝服飾的原因,束胸是很容易被人看出來的。 再說了,周紅右半球上有顆痣。 兩個不同的人,怎麼可能會在同一個地方上,長著一顆大小、顏色一致的痣呢? 不是說沒有機率,只是機率實在是微乎其微,萬中無一。 更何況,在一個家族裡長大,根本不可能! 沒有辦法,周紅只能聽從兄長的安排,被迫暫離周家。 然而,那群人不講信用!可能是覺得她沒有利用價值了,也可能是老婆本賺夠了,於是過河拆橋! 當年這件案子,影響還是很大的,讓整個大唐的人倫信任陷入危機。 不少人在質疑,“都納徵訂婚了,怎麼還不算合法夫妻?” “夫妻之間居然還有強的說法?” “是不是女子一口咬定男子犯法,男人就百口難辯?被迫認罪?” 長安府衙和大理寺兩個部門,面對民間的質疑,他們頭都大了。 但是,如今已經宣判,並且聖人已經批覆,總不可能駁回原判吧? 他們不敢上報,一旦上報,那便是失職之罪,他們這身官服怕是會不保。 於是,只能將錯就錯,用武力將民間輿論鎮壓。 如今,當時負責決定最終審判的長安京兆尹,以及大理寺卿,一個被流放,一個被抄家。 狄仁傑明知道做這一切都是徒勞的,但他還是要這麼做。 “你們周家,為何要陷害竇瀲?明知道還未禮成,聘財是要退回的。” 自從兩個孩子和丈夫被殘忍殺害後,周紅哀莫大於心死,她如實回答:“因為竇瀲的官職。” “官職?” 周紅陷入了回憶模式,她徐徐開口道。 “沒錯,我有一個兄長,他想娶五姓七望之女,然而代價太高,對方出口一千貫聘財,談判多日後,對方終於鬆口,只要他能在吏部任職,便能迎娶。”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