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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他家食夢又發瘋了?
什麼叫他家的?
朱雀君很不爽,直接擺手:“食夢不會幹這個的。本書醉快更新百度搜尋抓幾書屋。你還是趕緊去看看怎麼回事好了。”
一腳踢走!
朱璃也顧不得和這兩個嚴師嘔氣,一隱形一縮腰,嗖的便跑了。而她前腳消失,後腳莫小雨就上下打量著眼前這個……好象長大了些的小不點兒……記得剛見到這位時,還是個不到一歲的奶娃子樣。然後……成天見的,好象也不覺得什麼。可這次一個半月不見,再出現時,卻發現這個傢伙的個頭竟然在不知不覺間長高了不少。看眼前這樣子,都象是三四歲大的小娃了!
“你現在算是多少歲了?”
朱璃一不在,這個莫小雨就把他當成敵人看了麼?朱雀掃了一眼這個女人,又低頭看了一下自己現在的這副身體。眉頭蹙緊:“大概是三四歲大的樣子了。”
“這麼說,你是一個月長一歲?”
“可以這麼說。”
“那如果等到你十八歲,是不是還得十四個月?”
莫小雨這次問得似乎out了,因為朱雀那樣的笑看了她一眼:“在我們神族,十四歲便算成人。”
“那就是還有十個月?”
“在不出意外的情況下,應該是。”
哼!
———————
家裡那兩個陰陽怪氣,警察局門口卻幾乎是人滿為患。各路記者,許多親友把個警察局的大門圍得死死的。又是哭又是嚎又是吵又是叫的,走大門是絕對進不來的,後門那邊好象也一堆人阻的。最後朱璃還是從牆頭蹦進去的。
也沒去別的地方,先去二樓刑偵重案組,結果……屋子空的,一個人也沒有。直衝七樓局長辦公室,居然也是空人。然後,直衝六樓會議室。這下子逮到人了。
不只重案組的人在,刑偵的人全部都在,另外他們科學檢驗組的人也一個不少,另外還有凌局、凌局的電腦和電腦裡的痴心道長和盜玉仙姑……
屋子裡的窗簾全部拉黑,都快變成熊貓的林隊,正執著指示棒在投影幕上介紹案情:“第一件案子事實上是從六月七號發生的。丟失的是一名七個月大的女童。當時女童的媽媽正推著嬰兒車和朋友在小區外的便道上聊天,突然停下一輛車,衝下一個男人來就把嬰兒搶走了。作案時間是下午四點零七分。作案車輛是一輛黑色的普桑,舊款,無明顯特徵。車牌號後經查證是套牌。而車輛最後消失的地點是在A這個地區。”
“第二件案子發生在次日上午,距離第一件案發地有九公里的地方。也是一所居住小區外的林蔭道上。可這次犯罪份子是直接下車,從媽媽手裡把才六個月大的女嬰搶走的。路人曾想阻止施救,可犯罪份子跑得極快,上車立馬就逃逸了。車輛仍是套牌,車牌號與昨天發生的那輛車的車牌不同。而車輛最後消失的地點是在B區。”
“之後……幾乎是每隔七八個小時,都會發生一起搶劫嬰兒的案子。犯罪份子全部都是兩人以上的團伙,一個開車,另一個下車負責搶孩子。主要犯罪時間是在白天,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的時候。其餘時間沒有發生過一起類似的案件。當然,這只是第一個月的時候。而到了七月初,經由陳市長在電視上宣告,請家中有小女嬰的家長勿在隨便出門後,就再也沒有過這樣類似案件。卻多了許多入室偷盜的行為。這次白天晚上的都有。犯罪者通常都是事先打探好這家家裡有一歲以下的女嬰,然後在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取得屋主的信任,或者直接潛入家中,亦或者乾脆是半夜偷盜。無所不用其極,但卻並沒有傷害女嬰的家人,也不曾盜取過一次家中的錢財。”
“經由這樣的情況推論,我們重案組初步認定:這是一群有組織有預謀有明確作案目標的犯罪團隊。他們以一歲以下的女嬰為終極目標。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不擇手段。但卻也有嚴明的紀律管束,所以才不曾濫殺無辜以及洗劫錢財。至於他們是從何地得到的這些女嬰的資料,我們已經派人到各大醫院和各個派出所社群詢問過了。醫院方面表示,婦科那邊有可能會有人藉助這樣的機會,把病患的資料賣出去。而派出所那邊則表示,新生兒的建檔行為最初是由社群開始的,但由於現在的戶籍制度是全網聯鎖的,所以有時候不需要有人故意洩露,只要是個電腦高手是完全有可能將本市內新生嬰兒的資料都抽到手的。”
“至於犯罪份子是的作案動機……”林隊深吸了一口氣,象是要控制情緒,卻又象是已經無奈到了極點。放下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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