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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了嗎?把她交給教堂吧!” “為什麼我要這麼做?” “撫養幼女,還有比教會更好的地方嗎?我可不能交給你這樣的好色之徒!” “這不是對七歲小孩該說的話吧?” 事件發生後的第三天。自家的藥品店也終於恢復了正常營業,夏爾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順便去酒館,來看看收留的女奴隸們的情況。 但是,好像從前天開始,琳每天都來這裡。今天偶然碰到了。 “說到底,琳小姐,都是因為你,我才吃了那麼大的苦頭,多少反省一下你的錯誤吧。” “我被騙了!也就是說,我是受害者!所以我是無辜的!” 的確,被騙反而不好這種說法,實在是蠻橫無理的道理。 更何況她的認知受到了神通的阻礙,所以夏爾並不想因為這件事責怪她。 只是,也許是因為琳對這些女奴隸們說了很多壞話的緣故,夏爾一直找不到收養她們的人。 正當兩人在一樓的酒館裡爭論不休時,出入口的門開啟了。 “我回來了……咦?夏爾,難得今天有空。” 艾可認出了夏爾,過來打招呼。 “歡迎回來。雖然已經好很多了,不過我還得給她們上藥。” “你還在接觸那些汙穢的人嗎?” “我說……” 也許是被琳的話激怒了,夏爾的語氣變得粗魯起來。 “有些人是沒辦法的吧?明明認真努力地活著,卻被逼到走投無路。這些事情都用‘汙穢的人’這個詞來解決嗎?” 琳的臉抽搐了一下,往後退了幾步,但很快就有了反駁。 “退一百步說,唔,轉讓奴隸就算了。可是犯罪奴隸呢?就算被逼到走投無路,也可以犯罪嗎?” “會犯錯的才是人吧?一旦犯錯,就不能重來嗎?” “那麼,被害人的立場又如何呢?難道要對犯下罪行的人肆無忌憚地生活置之不理嗎?” 這方面的議論,前世也有過。兩者都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依據法律的精神,夏爾否定了琳的說法。 懲罰不應該是復仇。一旦肯定了復仇,就無法維護社會秩序。 “照這個道理來看,最後就只剩下自相殘殺了。一旦踏上歧途,就再也無法重新開始。這樣的話,也不需要反省了。殺了一個人,殺一百個人也是一樣,是這麼回事吧?” “那正是惡魔的邪念。” “琳小姐,那我們該怎麼辦?” “只要從一開始,每個人都不犯罪,心懷善意地活著,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這樣的世界,到底在哪裡?” 如果是一個人人互相關愛、互相幫助的世界,根本就不會產生罪惡。 但是,現實不可能是這樣的,所以必須在某個地方妥協。 法律是不完美的人妥協的產物。從這個意義上說,這既公平,也不公平。 看到殺人犯還活著,家人會感到憎惡,但如果允許報復,社會利益會受到更大的損害。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決定。 “唔……想要創造這一切,是正義女神的目標,也是我們信徒的使命。” “將來這樣就可以了。那麼,現在呢?現在眼前發生的問題,怎麼解決呢?” “所以,最好不要觸碰。觸碰的話,就會被汙穢拖入深淵!” 啊……這傢伙就是這麼想的。 不過,這種想法或許並不稀奇。 實際上,即使是在前世,在中世紀,人們也是認為‘受到懲罰之人肯定是做了壞事’。 在那個“相信”而不是自己思考為知識基礎的時代,現代人的方法反而是一種常識性的思維方式。 “總之!把骯髒的奴隸趕出城市!把幼女送到教會!我是不會讓步的!” 留下這樣的話語後,琳就離開了。 “啊……” “夏爾,你也很辛苦呢……” 艾可也顯得十分無奈。 “為什麼呢?我每次遇到什麼事,總覺得自己被捲入了麻煩。” “嗯,為什麼呢?” 真的,如果是普通的孩子,早就死了。 林加村的大屠殺之夜,被維克斯襲擊的時候也是如此。 無論是大小姐的綁架事件,還是之前的薩哈利亞旅行。而這一次,即使在普利斯這裡,夏爾也真的遇到了危險。 ……可能是被什麼東西附身了。 “算了,一個一個解決吧。總之,今天晚上就讓琳閉嘴,關於她的事情我已經調查清楚了。” “是啊。” 夜深了。最近太陽完全落山後,還是有些悶熱。 在這樣的情況下,夏爾和艾薇一起監視著某棟集體住宅。當然是躲在暗處。 “啊,剛剛開啟了。” 從建築物的三樓,出現了一個女人的身影。乾淨利落的白色連衣裙,搭配與這個城市中心格格不入的草帽。而且她還提著一個手提包,亞麻色的長髮很漂亮。 “俗話說,女人要靠服裝來改變……” 如此看來,原本宗教女人的影子,完全看不出來。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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