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帆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3部分,你在高原,雨帆,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在心裡說的。
走著瞧吧。
我一連多少天在城區東部——即呂擎的四合院東邊不遠的亂哄哄的街區那兒找房子。我想承租一處再說。還有,這個地段離呂擎的家只有半個小時左右的路程,這可能也是吸引我的條件之一。我與呂擎的交往正日益增多,對我來說,這傢伙有魅力。莊周也有魅力,可是莊周住在橡樹路的中心。我得靠一頭。幾天的尋找我算知道了什麼叫城市貧民,他們住著怎樣的屋子。毫不誇張地說,有的市民住的小屋遠比大山裡的窮人還要差和髒。棚戶區就更不用說了。總之這些最不入眼的區域都藏在了城區的深處,大概算做一座城市的內臟或傷疤?我找不到一個更好的比喻。說實在的,讓我住在這樣的地方,暫時還沒有勇氣。我只想找一處一般化的、大多數工薪階層能夠看得上眼的公寓樓。
《你在高原》 第一部分 橡樹路(36)
可是事情絕非那麼簡單。呂擎和陽子都給我出主意,說最好的辦法就是向我們兩人的所在單位申請房子,這可能晚一點到手,但總比從大街上自己找房子好得多。我於是找了處長。處長搔著臉上的紅斑說:“哧!”爾後即無下文。我又對梅子說了這個意思,她未置可否。
小鳥總要找到一個窩才好下蛋吧,梅子表面上不急不躁的,心裡可能早沉不住氣了。她明裡對我一百個不贊同,暗裡卻在和父母爭執。多麼好的姑娘,這足可以預示,在今後漫長的生活道路上,關鍵時刻她會與我站在一起的。
果然,梅子到自己單位要了房子。那是一處兩居室加一廳的公寓,地段離她家不算太遠,可惜要順利輪到她,恐怕非要三年兩載不可。好在這時候硬邦邦的岳父出面了——事後我才知道這是他老人家的威力,他找了女兒單位的某個人,問題於是迎刃而解。
一切都不在話下了,小窩有了即具備了全部。幸福這東西鋪天蓋地而來,讓我一時無法消受。不過我還是沒有忘記凹眼姑娘,在心裡唸叨過三兩次,然後就準備結婚了。使我稍稍安慰一點的是,我稍早從莊周嘴裡知道了,她最愛的是那個業餘寫詩的人——臉色蒼白的不幸青年,而不是我。那個人先到,也先走了。但凹眼姑娘畢竟也愛過我,這個需要謹記——人一生需要謹記在心的事件不多,這應當是一件。結婚吧。
我們沒有在橡樹路安家,事後愈加證明,這是最為正確的選擇。我只身一人來到了一座城市,真正是一窮二白。正像俗語所說,我連一根釘子都沒有。可是我在這座城市裡最終懸掛起拉拉雜雜的家當,有家有口的,一年之後還生了一個小孩。
我們後來給小孩取名小寧。儘管住在極普通極簡單的居所裡,卻一點都沒有影響到我們的幸福,沒有影響到我們以較快的速度生下了自己的小孩。他健康,聰明,漂亮,頑皮,茁壯成長。當然這是後話了。
陽子那時對我們這麼快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些吃驚。因為他是一個單身漢,一張白紙,對於任何剛剛畫上的美麗圖畫都會大驚小怪的。呂擎則開導陽子說:“這事兒一點都不稀奇,男女只要真正相愛,咔嚓一下,孩子就懷上了。”
岳母歡天喜地。岳父樂得合不攏嘴,卻對我多了一分仇視。這是我後來才發現的。
深夜,我們待在簡單明瞭的小窩裡親熱,幸福得不得了。我會小聲對在她的耳邊說:嗯,我捉到了一個小仙女。
走失的王子
1
莊周被稱為橡樹路上的“王子”,這其中絲毫沒有揶揄的意味,它只是包含了這樣的內容:出身高貴,沒有惡習,儀表堂堂,令人追慕,諸如此類。這樣的評價當然沿用了古老的標準,而且其中有著令人厭惡的勢利和偏見。即便是如此,連呂擎這種極為挑剔的人都從不否認莊周的優秀。他們來往不多,但相互敬重。他曾經說橡樹路上居住了三種人:純潔的人,平庸的人,邪惡的人。依照這種劃分,我想莊周肯定不止於純潔。我還在心裡問:那麼岳父一家呢?他們屬於哪種人?我漸漸發現這兒還有第四種人——介於平庸和邪惡之間的那種人,比如岳父……我對岳父惟一的也是無法言喻的感激之情,僅僅因為他是梅子的父親。
有一個場景加強了我對“王子”的印象。那是一個秋天的下午,天突然下起雨來,我正匆匆穿過通往橡樹路的一條街口。雨絲在越來越大的風中變得像鞭子,我不得不用胳膊擋著頭和臉。這時我看到左前方一個健壯的漢子正和另一個人推推拉拉,那個人瘦小,當然推不過他。高個子硬是把身上的風衣給小個子裹上了——原來對方是個中年婦女,她只好揪緊了風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