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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風沙停歇,短暫的和平已經成為過去,古城廢墟之中,動物大暴亂,即將迎來一場血腥的狩獵盛宴。

狼是一種兇猛的犬科獵食動物,兩百萬年前,便就與泰坦鳥、劍齒虎並稱為自然界最迅猛的三大獵手。

如今,兩百萬年過去了,到如今,我們只能看到狼的存在,為什麼具有巨大體型、耐力適中、奔跑迅速、攻擊迅猛、在數十萬年間大殺四方的泰坦鳥卻滅絕了?

泰坦鳥和劍齒虎都比狼強大,不僅體型巨大,而且迅猛,但是都缺乏社會體系,單獨居住或者狩獵的最大弊端,就是無法有效的在外出捕食的時候保護幼小的後代。

相比之下,狼乃是群居動物,可以更有效的保護後代不受其他捕食者的侵擾,而且行動迅速,善於合作攻擊對手的弱點,就算是獅子猛虎,也不敢與尋群狼爭鋒。

程飛不是沒有聽說過狼群的厲害,但卻從來沒有見過,而現在,他終於有機會了。

站在房頂上,程飛極目遠眺,只見古城廢墟之中,在頭狼的領導之下,二三十隻殺狼正在有目的的捕殺一群黃羊。

黃羊是食草動物,與兇殘的殺狼相比,它們就是戰鬥力不足五的渣渣,好在,它們善於奔跑,才能躲避獵手的追殺。

可惜,此時此刻,它們深處古城廢墟之中,地形複雜,它們賴以逃生的速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面對狼群有計劃的圍攻,不一會兒,便有十數只黃羊倒在了殺狼的獠牙之下,鮮血染紅了黃沙,應證著大自然法則的殘酷。

“好傢伙,真是夠兇殘的!”

程飛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此血腥兇殘的狩獵場面,一時之間,不禁生出幾分難以言說的震撼感覺。

好半響,他方才回過神來,翻身下了屋頂,牽了駱駝便走,雖然,他自持一身武功,更有神兵利器在手,但卻也沒有招惹那群殺狼的打算,不是畏懼,而是怕麻煩。無緣無故的,他何苦要去與那些殺狼搏命廝殺?

就算他仗著過人的武力,將那二三十隻殺狼全都殺光,他能得到什麼好處?狼肉也不見得會比鱷魚肉好吃。

騎著駱駝離開了古城廢墟,程飛拿出地圖,矯正了方向,開始前行,約莫不到半天的時間,風沙已經徹底停歇,火球一樣的太陽懸掛在半空。

在沙漠中趕路,最重要的是保持自身有足夠的水分,在白天的高溫時段趕路原是大忌,但程飛考慮到距離千煌古城已經不遠,而自己的水還算充足,等到了千煌古城便可以補充消耗,所以就頂著似火的驕陽在沙漠中前進。

大漠茫茫,無邊無際,要不是身後長長的足印,甚至都感覺不到自己是在不停地前進,但也正是如此,孤獨地行走在天地之間,才能更讓人清晰的體驗到生命真正的意義。

古話有云: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以前,程飛不明白,現在,他大約是有些明白了,駱駝背上,他暗自揣摩,只覺得武功大有長進。

帶他回過神來,這才驚覺,已經來到千煌古城附近,騎著白色駱駝登上了一個巨大的沙丘,極目向南,前方,沙海腹地的一片綠洲,頓收眼底,

沙漠中的綠洲,就像是裝點在黃金盤子上的綠寶石,遠遠看去,一座黑色的城池遺蹟矗立其中。

千煌古城的遺址儲存的相當完好,這座城的年代也比較晚,數百年前,才因為毀於戰火,被人遺棄。

建國後,這座古城被外國的探險家發現,裡面有價值的壁畫、雕像等文物,幾乎都被洗劫一空,留下一座空城。

但也許是上天垂青,千煌古城之下,一年四季都有地下水脈透過,於是乎,這裡便就成了沙漠中罕見的重要補給點。

沙漠旅行者,冒險家,常常會有人光顧這座古城,雖然人數不多,但也為這座古城帶來了一點生機。

程飛騎著駱駝下了沙丘,緩緩向著綠洲前進。

他心中已經坐下決定,等到了千煌古城,他要好好休息兩天,再繼續尋寶之旅。一來補充水食;二來,因大沙暴之故,白色駱駝受到了不小的驚嚇,又馱著重物,非但好好養足了腳力,才能再次出發。

先前在沙丘之上,看著綠洲似乎不遠,可實際上,距離一點兒也不近,程飛騎著駱駝,足足走了兩三個小時,直至黃昏時刻,方才來到。

千煌古城就在眼前。

高大的城池,十分壯闊,城牆全都是用黑色的石頭砌成,不過,有不少地方都已經塌陷,畢竟年代太過年月,沙漠裡常有風沙,風化、損毀的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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