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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王伯做完頭七,吉婆婆又重新開店營業,由於她不懂得紙紮技術,她把紙紮鋪變成了“吉祥”香燭錢紙鋪,雖然收入微薄,但也足夠支付店裡的各項開支以及養活她和靈茵一老一小了。
時光匆匆,吉婆婆和靈茵在王伯夫婦的守護下,她們安安穩穩的渡過了十七年光陰。
這天,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農曆七月十四,早早地關了店鋪的門,吉婆婆拜祭完靈茵的父母和王伯夫婦後,她們吃完飯便各回各的房裡。
靈茵百無聊賴的躺在床上,她用鏡子照著自己的臉,剛滿十七歲的她肌膚勝雪,一雙晶瑩剔透的眸子,清澈明淨。
她撫摸著修長雙眉間,一顆如紅豆般大小的美人痣。
想起剛讀小學的時候,同學們就常取笑她,說她是‘三眼女童’,還說她是妖怪的女兒,妖怪在上面留下了印跡。
女同學不和她玩,男同學欺負她,為此,她還自卑了一個童年。
後來吉婆婆告訴她,她那才不是什麼妖怪的印跡,那是她父母留給她最美好的祝福,這顆痣會讓她以後很幸福。
於是,只要有人取笑她,她就和別人爭辯,最後變成拳腳相見。
為了她的痣,她幾乎每天都在和同學打架,打著打著,她居然打出了一個“瘋狂打架王”的名號,以暴制暴非她所願,但長期的練架讓她練出了一個好身手,從此身邊的人便開始敬她,畏她,不再有人敢欺負她。
為了這個名號,經常有外面的人和她約架,但讓她最無法忍受的是,有個不知死活的小男生打不過她,居然罵她是個沒爸沒媽的野孩子。
是可忍孰不可忍,最後她把那男孩子打得頭破血流。
這件事,包括她“瘋狂打架王”的名號最終傳到了吉婆婆耳裡。
吉婆婆是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但從不打她,也不罵她,而是對她開啟了言教生涯。
吉婆婆每天的必說語錄就是: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受不了吉婆婆長期的叨唸,她終於改掉了打架的壞習慣。
吉婆婆為了洗白她從小學到初中的不良事蹟,最後決定把她送到坐車都要兩個小時的Y市去讀高中。
還有大半個月她就要離開吉婆婆了,從來沒離開過吉婆婆身邊超過一天的她,這次要去那個Y市的什麼‘民族高中’唸書,想起來就想哭。
“嗚嗚嗚……”
靈茵還沒哭,她倒是聽到了一個哭泣聲,要不要那麼應景啊?
把頭伸出窗外,那個聲音是從視窗傳來的,按理說她住二樓,視窗不可能有人。
果然,街道上空無一人,更別說窗外了,那這哭聲是打哪兒來的?
難道是吉婆婆在客廳看電視的聲音?
靈茵聳聳肩,她又把手中的鏡子舉了起來準備憶當年,只是當她舉鏡的剎那,她不止看到了鏡中的自己,而且還看到除了自己之外,她的旁邊竟然伸出了一個披頭散髮面色幽青的鬼臉。
靈茵不敢相信的盯著鏡子,突然鬼臉朝她張口說了些什麼後又露出陰陰一笑……靈茵嚇得鏡子從手中滑落,只聽到乓啷一聲,伴隨著鏡子碎裂的聲音,她一頭倒栽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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