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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草對於這個自己從未謀面過的,現任丈夫李勇,實在是一點兒印象都沒有。
真其實說起來,也並不怪她,得知自己,被王猛他們一家賣掉,也沒有幾天。更何況這位李勇,還在軍區的醫院裡面治療,根本就沒回家。
林潔從她的記憶裡面,也只能得出來這是一個當兵的人。嗯!而且還是一個受傷了計程車兵。
在這個年代,軍人那可是要受到人們,愛戴跟尊敬的。這時候的戰士比林潔所在的那個古代,可要地位崇高的多。
如果不是因為,這個李勇受傷退役以後,自理都困難的話。估計也輪不到,買劉草當媳婦了。當地村子裡,肯定有很多家裡的姑娘,排隊想嫁進來的。
且不說當兵,那是每個月要領津貼工資的。哪裡不比,在地裡當農民刨食兒強多了?他們家裡的紅磚瓦房,那也是僅次於村長家裡的了。
無論是從哪方面,李勇這樣的條件,其實在當地,都還算不錯的。只可惜,偏偏受傷這麼重,以後恐怕,連獨立行走的能力都沒了。
林潔一邊想著,一邊不禁感嘆自己這幅身體的,新任便宜丈夫的悲催運氣。沒錯!可能是受到原主記憶的影響,成為劉草的林潔,這會兒對於自己這個,新出爐的二手丈夫,還是印象比較好的。
不是都說當兵的戰士最正義,最講理麼?她可是被李勇爸媽買來的。這前身丈夫一家,可是拐賣婦女啊!
只不過林潔不想,就這麼直接冒險。且不說這李勇,會不會大義滅親,幫她這個忙。畢竟李勇的爹媽,是給他買媳婦的。
還有就是她並不想,就這麼給王猛一家,這麼幹脆利落的懲罰。
當然這些都是最樂觀的可能。但更多的可能,還是根本就束手無策的。這個年代的事情,很多都跟她生活的時空不一樣。
在這個時候,男女嫁娶還都是男方,要給女方一大筆彩禮的。像李勇爸媽那樣,給了王猛他們一千塊錢。雖然彩禮高了一些,但也不能說明那就是拐賣。
王猛他們家,可是從劉草爹孃手裡接過去的。雖然說是夫妻,但根本沒有領證。王猛他們家完全可以說,只是認了劉草作為自己的閨女,養了一兩年,最後把她嫁了出去。
這時候,沒有證據。很多事都處於一個比較邊緣的界限。根本就無法判斷出來是嫁女兒,還是拐賣婦女。
如果事情,真的按照後面這樣發展了。劉草豁出去以後,還是不能夠讓壞人得到懲罰。反而將人都得罪了,還把她自己處在了一個,非常危險的位置。
這樣得不償失的事情,成為劉草的林潔才不會做的。要做就要做到萬全準備,只要一出擊就把敵人,完全打趴下才行。
不然的話,她一個爹不疼娘不愛的孤女,到時候指不定還要受到,什麼更大的禍害呢!
她心裡有了章程,這辦起事情來,就自然比較有數了。目前原身留給她的局面,已經是這樣了。她能夠做到的就是,力挽狂瀾收拾殘局了。
穿過來之前,原身已經得知了自己,被王猛他們一家,賣掉的事情。她住的那家老大李勇,就是她新任的丈夫。
好在原主並沒有,登記過結婚證。從法律上來說,她其實還是自由的。只不過她的戶籍,不用想肯定是拿不到了。
吃飽以後,在暖和的炕上,裹著被子的林潔,難得的用自己理智的頭腦,開始給自己分析,接下來她出空間的出路。
要說出路麼,其實也不是沒有的。眼下她就有一條還不錯的路可以走。
那就是直接承認自己是,李勇的媳婦兒這個身份。既然她已經這麼跑出來了。不可能再回那家裡,讓人家給她嚴加看管起來。
她倒不如,索性就以李勇妻子的名義,看看能不能去,那個附近不遠處的那個軍醫院,去探望一下這個李勇。
這個時候,農村的婦女一般沒有戶口的,或者在大隊長那邊沒有帶出來介紹信的,也不是沒有的。
以這時人們,對於軍人的重視程度來看,她只要稱軍嫂,恐怕會事半功倍的。
再說了,她本來現在,也是擔著這個名頭,所以也不算是,謊稱軍嫂。
這樣她能夠去醫院,親自看看,這個李勇人怎麼樣?當然最重要的是,她得去確認一下,這個男人是不是,她這次的目標人物。
根據林潔前幾次的歷練經驗來看,一般情況下,她穿越到某人身上,並不是毫無目的的。每次都是跟自己這具身體,有些纏繞不清的關係。
她這次穿到劉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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