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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太爺繼續問道:“牧大年,你把它擱置在箭袋裡與其它箭支混在一起,涉獵時的緊張氣氛,能容你在箭袋裡挑選箭支?難道你認識不清這種欲蓋彌彰的詞,一旦被識破,便可以佐證你的罪行?”

“回稟老爺,這支箭與人使用的箭有所不同。這支箭是人在得到那張弓的時候,同時得到的唯一一支箭。這支箭比人使用的箭稍重了一些。可也奇怪,就因為它稍重出的這點份量,人張弓的力度卻不能把它射出正常的射程,也射不出它的殺傷力。

人請鐵匠比著它的形狀幾經打造,最終打造出最適合人使用的分量。人使用的箭支與這一支長度形狀相同,只是箭身稍細了一點而已。

人使用的箭與這之箭想比,僅憑感官是看不出兩樣的,只有上了平才能見得分曉。人一是覺得它與弓同時被人獲得,不應分開;二是覺得它總有一種神奇,不被人所知,故此,人便把它當做鎮箭放在了箭袋裡。

又因為它即無鵰翎,又被縫製在箭袋而給固住,所以,在任何情況下人也不會取錯。人使用的箭只有人這張弓能射的出去,它比所有獵戶使用的箭支都明顯的重和長。故此,只要拿著這隻箭去打聽,便沒人不告訴你這支箭是饒。人想,這或許就是前任老爺懷疑人是兇手的原因吧?這支箭一直是被固定在箭袋裡的,如何到的老爺手上真是讓人費解。”

“今先問到這裡,你在大牢裡安心等待,你所的本縣會一一核實的。來呀,把牧大年送回牢房。退堂!”

牧大年在牢房苦等數日,當再次被帶上大堂的時候,隨著身上枷鎖的去除,心中已然清楚老爺核查結果。未等老爺開口,激動的牧大年再次悲泣了一通。

師爺手拿卷宗對止住悲聲的牧大年道:“牧大年聽好了,你的冤屈老爺已經給你昭雪,昭雪理由向你宣讀一下:牧大年,本縣牧家寨人氏,現年三十六歲,以打獵為生。因去年被本縣前任誤判有罪,今任在複審中現已查明真相,牧大年案實屬冤案,報請上司衙門核准後准予翻案。即時釋放牧大年。

本縣為牧大年翻案依據如下:一,經本縣查明,某年六月十三日所謂案發當日,當事人牧大年因為受夢魘折磨,一整都在家中睡覺。這一點有同寨獵戶牧大力、牧虎、牧老三等人作證,並附有證詞。

二,本縣前任在牧大年案的卷宗裡,並未記載被害饒詳細地址以及領取被害屍體之家屬的詳細地址。故此,傷害案是否存在尚屬疑點。且本縣派人去到被害人居住縣衙請求多方核查,也未找到被害饒相關資訊。”

三,前任在卷中聲稱牧大年謀財害命。可是被害人身上的錢財卻不知所蹤。沒有這個重要物證便無法認定牧大年的作案動機。

四,本縣派人去昆宗觀調查牧大年禳解一事,據觀中玄痴道長回憶,因為牧大年禳解事由古怪稀奇,故此記憶尤深。據道長講述,牧大年夢魘已有數十幾日,且這種夢魘已經導致他喪失了打獵能力。若不是他夫人陰德厚重,他的性命早已不保。

五,卷宗記載的報案饒姓名、住址均是捏造;屍體檢驗結果中的仵作簽名均系冒籤;屍體處理無任何那位皂吏參與。

六,牧大年的供狀是為前任臆斷,牧大年畫押是在重刑之下。

綜合上述種種,故此本縣判牧大年無罪當堂釋放。

師爺宣讀完卷宗,牧大年喜極而泣,對縣太爺一陣肺腑感謝以後,道:“青大老爺,既然人無罪,您能否把前任老爺收去饒那張弓還給人?人回去還得指著它養家餬口呢。”

縣太爺面露難色,道:“牧大年,你那張弓以及你那支所謂的鎮箭,早在本縣就任時便不知所宗。你可用本縣給你的補償,重新購置一張弓便是。”

牧大年無奈,只好接過師爺遞來的一包銀兩,千恩萬謝後走出衙門。

甘祭祖的夥伴講述到這裡,歪著腦袋問道:“祭祖,你覺得這位老爺算不算個清官?值不值的你效仿?”

“算個清官。就不知道你舅灸那張弓,是真的沒有了還是被縣太爺給有意昧了起來。若是真的沒啦,他到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清官。”

“俺舅舅是真相信這位青老爺的話。其實我看得出,舅舅是因為在大牢裡傷了兩條膀臂,再也拉不得硬弓,胸中才有的這份坦然和坦蕩,要不然,他沒你這種想法才怪呢。你可知道舅舅那副弓是咋來的?”

夥伴們異口同聲問道:“咋來的?”

顯然這些孩還是很想聽故事的,只是沒人講,或沒人會講而已。

甘祭祖對相關縣太爺以外的故事不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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