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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雄喝了杯酒,隨意的笑笑:“亞楠,現在B城一半的廢鋼生意都在你們手上,你曾經也是跟我混的,現在發達了,就不願意回來帶帶下面的兄弟?” 本來這廢鋼他是看不上的,可是這幾年經濟不景氣,他看上了地產這一塊兒,找人去了解時,得知以前的小弟在工地上做廢鋼發了財,仔細瞭解才知道有聞厭清這個人在幫他。 所以他看上的壓根不是廢鋼,而是聞厭清這個人。 陳亞楠敬了他一杯:“承蒙金爺看得起,只是我胸無大志,掙點餬口的錢,再娶個媳婦我就滿足了。” 金雄沒理他,看向了聞厭清,做出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小聞你看看你這個亞楠哥,你跟著他能有什麼出息?” 聞厭清實在不喜歡他假仁假義的模樣:“所以金爺這次讓我們來是有什麼事?” “也沒什麼事,主要就是和亞楠敘敘舊,畢竟那麼久沒見,手底下的兄弟也想他們楠哥了不是!” 聞厭清沒有說話了,金雄是個老狐狸,很明顯他想讓陳亞楠自己來說。 金雁琳坐在他旁邊,注意到他放在椅子子邊的手杖,有些好奇地低頭打量他的腿,但什麼也沒看出來。 後面的飯局,都是些無關緊要的廢話,金雄問一句,他們答一句,但聞厭清卻捕捉到了一個資訊,未來的房地產非常有前景。 金雁琳覺得無聊至極,趁著金雄和陳亞楠說話的間隙,金雁琳對他說:“我帶你去我家花園逛逛。” 聞厭清剛要出聲,金雄就插了話進來:“小聞你和琳琳去吧!你們年輕人話題多,別在這裡陪我們乾坐著了!” “金爺,我腿腳不好,還是不要擾了金小姐的興致。”他今天喝了酒,腿已經有些不舒服了。 金雁琳本就是嬌生慣養長大的,才不會顧及別人:“你不是有柺杖嗎?再說了我親自邀請你,是你的榮幸!” 聞厭清坐著不動,對金雁琳的話充耳不聞,阿龍見了忙上來笑著討好金雁琳:“小姐,阿龍陪您去逛。” “你陪我去幹嘛!我家花園你又不是沒來過?我就要這個聞厭清陪我去!” 金雄知道自家女兒的性子,若是不隨著她,她一定會整出更大的么蛾子:“小聞,你就陪琳琳去吧!” 聞厭清不想讓陳亞楠為難,拄著柺杖起身跟著金雁琳出去,金雁琳就發現他左腿有些跛,但是又覺得他長得實在英俊,自然就忽略了他這個缺點。 因為在餐廳裡,聞厭清拒絕了她,出來後她有些氣不過,故意帶他走旁邊長樓梯,聞厭清看出了她的意圖,就站在樓梯口說:“金小姐是要到下面的花壇去嗎?” “對啊!那裡種了很多花,我帶你去看看!” “我不喜歡花,就在這裡等金小姐。” 金雁琳從沒有被人拒絕過,今天卻被聞厭清拒絕了兩次,心裡有些氣:“我好心帶你來看花,你這是什麼意思?” 聞厭清直接走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我並不喜歡花,是金小姐一直強人所難。” 金雁琳從小都是被捧著的,她如何能受這樣的氣,過去就從聞厭清手中把手杖搶了過來從樓梯上扔了下去。 聞厭清神色一變,看向金雁琳的眼神恨不得殺了她,金雁琳嚇得往後退了一大步:“你,你敢這麼看我!信不信我告訴我爸爸!” 聞厭清扶著椅子把手起來,一步一步朝樓梯走去,這支手杖是許夢星送給他的禮物,當時許夢星得知他不用再拄雙柺後,特意根據他的身高為他定製的,那是她去兼職家教,攢了很久的錢才送給他的。 他下樓梯時,每走一步,殘肢處都磨的生疼,他卻絲毫沒有感覺,眼睛只盯著下面的那支手杖,因為著急,金雁琳發現他跛得特別厲害,好幾次都差點兒從樓梯上摔下去。 直到他把手杖撿起來,仔仔細細的開始檢查,金雁琳跟著下去,語氣不屑:“一支破手杖至於嗎?你把本小姐哄好了,我送你十支。” 他沒理她,視線依舊停留在手杖上,唯恐它磕壞一點兒,在看了第三遍後,才確認沒事,然後才拄著它離開。 他忍著疼,艱難的上著樓梯,後面他直接用手扶著左腿,一級一級地走上去,等他上去後,他裡面的T恤都溼透了。 等他再回去時,陳亞楠已經被灌醉了,金雄見自家女兒悶悶不樂的樣子,上前哄她:“琳琳這是怎麼了?” “我好心邀請聞厭清看花,他卻說不喜歡,真是太討厭了!” “小聞,這就是你的不對了,陪女孩子嘛,自然是她們喜歡最重要了,你亞楠哥喝醉了,今晚你們就別走了,留下來休息吧!” 聞厭清直視金雄,眼裡盡是不卑不亢:“金爺,晚上我們學校得查寢,明天一大早我還有課。” 金雄讓金雁琳先回去,臉上哪裡還有半分溫和,直接開啟天窗說亮話:“聞厭清,我很看重你,要不要來跟我幹?” “金爺,我不願意為別人賣命。” 金雄像是聽到了一個天大的笑話:“聞厭清,你還是太年輕了,陳亞楠已經同意把廢鋼生意給我,你不為我賣命,後面就沒有錢可掙了。” 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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