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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婚之日無需視朝,但政務依然繁多。沿著漢水和夷水,楚秦兩國的戰事正在展開,每天都有數不清的訊報從前方發至大司馬。秦國完全了楚軍的意圖,經過一個冬天的準備,進入巴地的夷水阻塞嚴重,迫使楚軍要先行清除阻塞,才能進入川作戰。
海外紅洋艦隊封鎖波斯灣、亞丁灣航道,這毫不費力,真正費力的是攻拔那些因香料而建立的邦國。他們的存在據說可以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甚至更久。《舊約》曾經記載,控制香料產地的希巴女王曾求見所羅門王,考驗他的智慧之後,送給他許多黃金、寶石和香料。
熊荊對此並不熟悉,唯一有些熟悉的是一個辨別母親的故事:
兩個婦人帶著一個嬰兒來到所羅門面前,都聲稱自己是孩子的母親,眾人難以分辨。所羅門王想了想,說:“那就把孩子劈成兩半吧!”一個婦人點頭答應,另一個則哭著說:“我不要孩子了!”所羅門王馬上宣佈:“她才是真正的母親!”
知彼司並沒有派人前往後世的葉門地區實地偵查,但從波斯商人的口中,仍然得到了許多有關乳香邦國的情報,這個故事當作閒談記載一份情報裡的。
所羅門王也好,希巴女王也好,這些都不是大司馬府考慮的事情。去年與塞琉古交惡後,貿易利潤正在急劇下降。楚國必然要發起香料戰役,封鎖航道、攻拔城邑、控制香料貿易以獲得貿易收入,不然戰時財政很難維持到明年,也許今年冬天楚國大府就要破產。
“有何訊?”回到正寢,看見已在明堂等待的淖信,熊荊出聲問。
“稟告大王,無訊。”淖信答道,他每天都要來此面見熊荊一次。
“無訊?”無訊不是真的無訊,而是沒有什麼值得彙報的事情。
“然也。”淖信再揖。揖完抬頭看了一下四周,輕聲道:“臣聞南門之閽者更也。”
“哦。”熊荊低應了一聲。淖信比他年長,與他出徵過數回,彼此之間的親密超過一般人。淖信提醒之後便退下了,熊荊枯坐在明堂裡,午膳時帶著贏南五女前往北晨宮向趙妃問安。他打算問安完便出城前往小邑私會羋玹,沒想到問安時趙妃當面挑明瞭這件事。
“大王業已成婚,宮中已有妻妾,今後不可再寄宿於宮外。”看著兒子那張不悅的臉,趙妃即便當著贏南等人的面也忍不住說道。
“若有政務,自然不能宿於宮中。”熊荊心往下一沉,頓了一下才揖禮相答。
“政務?”趙妃笑了笑。“宮外除了城南那座小邑,又有何政務?”
“小邑乃大司馬府與羋氏合建之邑,這是最新式的城池,可防火炮炸城。國防乃國之大事,孩兒必要親宿於小邑,以知其防護之長短。”熊荊說的是一本正經,說完不待趙妃答應,便起身揖道:“孩兒告退。”
“止!”趙妃大喊一聲,正色道:“大王乃一國之君,何以為一女子置滿宮妻妾於不顧……”趙妃正色,然而再正色熊荊也聽不見了,他拋下贏南等人快步下階離開了北晨宮。目睹此狀其餘諸女不知所措,贏南迅速扶住了氣惱的趙妃,勸她不可生氣。
昨夜太傅們相商到半夜,並未商議出什麼可行的辦法。唯一有效的辦法大概就是趙妃出面譴責大王不孝,但這種宮內的事情豈能說出去讓庶民、讓天下人笑話?再說不孝在秦國是罪行,在楚國未必是罪行,甚至連道德上的譴責都算不上。
不孝罪即便到了唐代,也只有九條:出首狀告父母是不孝(一條),詛咒、毆打父母是不孝(兩條),不供養父母是不孝(一條),居祖父母父母喪時娶嫁、從吉、不舉哀是不孝(三條),祖父母父母健在別籍異財是為不孝(一條)、詐稱祖父母父母死是不孝(一條)。
九條以外再無其他不孝條款,秦律懲治不孝,最多也就是前面幾條,別籍異財、自立戶籍本是秦律所推崇的。按照秦後的封建律法,熊荊真正犯下的是‘不聽教令’罪,簡單的說就是不聽父母的話。這種罪在先秦根本不存在,即便存在,也不適應一國之君。
比如,趙妃要求兒子率軍救援趙國,兒子如果不救,便是‘不聽教令’。這怎麼可能?出兵是國事,一國之君的婚姻也是國事而非單純的家事,趙妃要兒子娶贏南為後,不娶便是不聽教令,這當然也不可能。
欲行何事,不行何事,君王自有判斷;分辨國事與家事,國君也有自由判斷。除了正朝朝決限制,熊荊只要每日不耽誤視朝,視朝後端坐在正寢等待有事相商的大臣——簡而言之就是不耽誤上班,正朝大臣沒有充足的理由限制熊荊前往城外小邑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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