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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是一個符號,她代表了農村千千萬萬受壓迫的弱勢群體,她的反抗可以帶動一大批跟她一樣的人群反抗命運安排,不錯最後的結尾是有點感嘆世事無常的意味,你還年輕,不知道有時候原本最想得到東西,在多次努力後得不到而死心,但在不想得到的時候反而不經意中得到的感覺,這也是生活,與表達秋菊反抗命運安排,執意打官司沒有衝突”張智謀的言辭也激烈起來。
“我沒說有衝突啊?我只是發表了我觀影的感受,我認為這部電影這兒讓我不痛快,我就說出來了,我對秋菊的犟很反感,因為我做不到,我認為她的行為很浪費時間,我沒代入感,所以我認為這是部失敗的作品,我需要加上一點:我的觀點純屬個人觀點,我個人對您強加於我的觀點不感冒”陳天星的話語很直接很傷人。
“你怎麼認為秋菊打官司是浪費時間呢?”張智謀就很生氣了。
“因為華夏的法制沒普及到農村啊?這是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失職,是改革過程中的一個汙點,那些民警和法官都是昏庸無能,官官相護,這樣的人該撤職查辦”
“難道不應該如此嗎?”
“你在農村也呆過,有這麼辦事的嗎?為了一個農婦的尊嚴撤掉幾個級別的法官,現實中這樣的例子不代表普遍性,”
“這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張智謀繼續爭辯。
“我知道,我還知道秋菊的原型在第二年就上吊自殺了,因為她受不了別人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報復,我們不討論現實,就說說這部電影吧,秋菊打官司拍攝的時候你找過律師諮詢沒有的?第一點,在沒有丈夫或者受害人的書面委託下,秋菊是無法向縣級或市級公安局提請行政複議的,不能向區法院提請訴訟,向市裡法院提請上訴的,這一點故事裡沒有一個鏡頭交代;第二點,秋菊的代理律師不能在區法院向市公安局提請行政訴訟,即使秋菊能打官司,這樣是個民事或刑事案件,而不是行政訴訟;電影裡市中級法院審理案件時,被告是市巡捕局,為什麼最後被抓的是村長?判處村長行政拘留十五天,憑什麼?村長是這個訴訟的第三者,他最後被拘留是不是又是一起以權代法的故事?李公安說案件的性質變了,村長是輕度傷害罪,那麼即便這個罪名成立,按現行法律就應該是司法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執行主體是公安部門,而你電影裡是由法院判決的結果,那是執法主體就是法院,因此應該是司法拘留;或者說你剪掉了最重要的一環,公安局敗訴進而不忿,重新審理這件刑事案件,對村長執行行政手段;沒有這個交代,這部電影宣揚的就是一條假法律,我認為有誤導之嫌,執法主體不分怎樣宣傳法律?最後一條,為什麼最後送秋菊去醫院的是村長?”陳天星的話也讓人很是不爽,但張智謀還是頭腦發懵,不知道如何介面。
沒人跟他討論過這些啊?當初拍電影有律師在啊?諮詢了一個假律師?
“我們再捋一遍,秋菊打官司只是要個說法,這個說法不是法律名詞,我們都知道秋菊是個法盲,她所理解的說法只是要村長賠禮道歉給她一個面子,並不是要將村長抓去坐牢,而為了所謂的這個面子挺著大肚子在雪天裡爬行,很感人,本來這個官司的起因是利益之爭,法盲秋菊夫婦為了在自己的承包地建違章建築,丈夫罵了村長,村長反擊過當,最後村長賠償時將錢摔在地上,她秋菊折了面子才要去討說法,這個說法不是法,而是一種民間道義,您想表現出來是民間道義和法律的衝突嗎?最後村長救了她和孩子,她樸實的原諒了村長,但村長這時候卻成了受害者,被拘留了,秋菊最後的迷茫是在想她最後的結局嗎?她肯定會繼續被村民給痛恨唾棄的,村長救了她,他送村長去坐牢,在農村裡不管是拘留還是勞教勞改都叫做坐牢是吧?是她錯了?影片可是一直強調她打官司的正確性的,是法律錯了?法律可是規定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您想表達法律的冰與人情的暖?還是法律的剛性與人性彈性?”陳天星繼續分析,更讓張智謀凌亂。
“那你認為這個事件該如何解決?”楚煥東是官員,自然關心解決方案。
“在華夏的農村,有著自己的一套秩序規則,這是經過五千年錘鍊出的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它更貼近人性,能更靈活的解決問題。而法律的現代化則過分強調了與國際接軌,在運作中壓制了民間法以及除了一些約定俗成的道德觀念。在這個事件中,法律的介入除了指引、強制、評價、保護外並沒有給這個村子帶來和諧與溫暖,秋菊一家勢必在將來一段時間內遭到村民們的冷眼。人們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但是可能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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