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 要不去我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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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他應該是不討厭自己的。
又或者說,還有那麼一點點的好感?
可是,男孩子好想和自己兄弟喝一杯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這麼一想,沈鬱夕忍不住糾結了。
那到底是有一點點好感,還是單純的能當好朋友的那種呢?
又或者說是
他喜歡自己????
沈鬱夕被自己這個大膽的想法給嚇到了。
喜歡這個詞,總是帶著一種神秘的力量,光是想想,就能令大部分的單身狗忐忑不安。
尤其沈鬱夕這種對感情本來毫無興趣,甚至準備一個人過一輩子的。
忽然遇上的時候,那種心慌比小姑娘還要緊張呢。
林遠喝完水,將瓶子擰好,愜意的將放在了剛才的位子上。
他大概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就是喝了兩口水,沈鬱夕的腦子已經就他這麼舉動對他們的關係做出了許多種的分析了。
這會兒喝了水,舒服不少,就連腦子都清醒了許多。
他看看沈鬱夕,“要不你直接開回去吧,一會兒我自己打個車就行。”
這下雨天的,哪有女人送男人回家的,要送也該是自己送她。
沈鬱夕還在愣神,被他突如其來的的話嚇了一跳。
一想到自己剛才想的問題,莫名有些心跳加快。
忙搖搖頭,努力掩飾著自己的慌張,故作鎮定道:“沒事兒,反正這會兒也沒什麼事兒,對了你住在哪?”
林遠眨眨眼,“南京路邊上的弄堂,車不好進,這還下著雨呢,還是我送你回去吧。”
“沒事。”
沈鬱夕本來也沒什麼事兒,再說,要不是自己突然衝出去,可能林遠已經到家了。
當領導時間久了,責任心這東西就變得很強,她覺得自己必須要把林遠送回去才行。
“那地方真不好進。”林遠繼續推辭。
“就這定了,別說了!”
沈鬱夕說話的時候語氣堅定極了,帶著一臉的不容拒絕。
林遠輕輕嘆了口氣。
沒辦法兒,大姐姐屬驢!
既然這麼執著要送自己,讓她送就是了。
他也不爭了,隨便她。
沈鬱夕知道林遠說的那個地方。
那條弄堂很好找,夾在兩棟高樓很高的樓之間。
可環境卻又髒又差,因為環境問題,還上過衛視節目呢。
滬市就是這樣,表面無限繁華,那些隱沒在大樓後面的小街道,卻遲遲不重建,完全像是兩個城市。
聽見林遠住在那樣的地方,沈鬱夕側過腦袋,有些好奇的看他。
“你住那?”
林遠點點頭,“哦,朋友住那,這匆匆忙忙搬出來,也沒地方去,想著先湊合一下,過兩天搬出去也不遲。”
還不都是她害的?
本來自己想著騙過老媽之後就去免費的員工宿舍!
結果假女友變成了她,他也不好意思去公司宿舍住了,只能就耗子這兒擠擠了唄。
好在,這弄堂雖然亂,屋子還可以。
把自己的小屋收拾乾淨,大大的雙人床,乾淨的床單和被子,還有一張寫字檯。
這對他來說就足夠了。
而且這距離公司很近啊。
上班二十分鐘,很方便的。
沈鬱夕沒再說話,車子一路朝著南京路駛去,跟著一頭扎進了耗子家的小弄堂。
這會兒。雨已經越下越大了。
剛才淅淅瀝瀝的小雨這會兒已經成了豆子大小。
啪嗒啪嗒的打在車玻璃上,即使一直開著雨刮器,外面的景象也依舊是有些模糊。
就連弄堂裡還有積水,車子明顯是不好開進去了。
沈鬱夕把車停在了弄堂裡面的一些地方。
“只能到這兒了。”
她語氣悶悶的。
以往只知道,這巷子不好,卻從來就沒進來過。
如今進來了才真真實實的感受到,地上黑色的積水,筒子樓旁邊的垃圾桶,還有頭頂上橫跨著的一根一根晾衣服用的竹杆。
想到他住在這樣的地方,自己心裡就像是堵了塊石頭。
一個聲音堅定的告訴自己,這裡配不上他。
不光是喜歡在作祟。
更重要的是,林遠他真的是個很有才華的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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