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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專業卷的積分更高,而想要拿高分,這之後的問答題遠比選題犀利。而同樣這般專業的問題,非是對司法有了解者,也斷不會知曉。

王盛便是瞭解者,那肚中有墨水,自然下筆猶如神。

按《宋刑統》規定,強盜不得財,徒二年;……傷人者,絞;殺人者,斬;殺傷奴婢亦同;雖非財主,但因盜殺傷,皆是。所以那三人被判斬首,法理便是在此。

然後熙寧年間趙宋又有新立法,“凡殺人,雖已死,其為從者被執,雖考掠,若能先引服,皆從按問,欲舉律減一等”。

本案中,盜魁曾命令徒弟:“有救者先殺之。”可知盜魁應為殺人案首犯,動手殺人的兩個徒弟只是執行師父的命令,應為從犯。而且他們被捕後,“至獄先引服”,屬於按問自首。依照熙寧新法,刑罰應當減等。也就是說,按照法理,那倆徒弟是罪不該死。

只這一體便有十五分,而選題當中的最高分值,也僅僅是兩分。

更不要說那丙卷價值三十分的論述。你可以把他稱之為策論,但梁山泊不講究文采,而更注重實質。陸謙也更多把他看做一作文。司法科丙卷的題目便是叫考生論述自己心中以為不平之法。

前文裡都說了,趙宋與士大夫共天下,不禁土地兼併,甚至佃戶要告主家,如不屬實,罪加一等;而如屬實,主家罪減一等。這等法律真的是連最基本的公正都沒有。

就在院中的王盛等人在認真答題的時候,盧旭也在拿著一份稅務科的試卷在勾勾畫畫。

他是盧家的家生子,而不是大名府盧氏一族子弟,往日在盧家亦是獨當一面的行財管幹,自是精通計算。被破上了梁山泊,盧旭當然心不甘情不願。作為盧家的管事,他的收入可是不錯,在大名府有妻兒宅院,活的舒心,過的自在,如何願意‘落草為寇’?只是胳膊擰不過大腿。那盧俊義在報復社會,盧旭就也只能上山來了。

上了山後,盧家的行財管幹多被安排在度支司和轉運使,那自然也被組織了一次考試。結果盧旭是獨佔鰲頭,經期自願選擇,盧旭最終進入了稅務部門。現下他就是這東平府即將成立的稅務總局的一把手。

這一結果叫他因‘被上梁山’而升起的滿肚子怒火,消散個乾乾淨淨。

千萬不要小覷了國人一顆想要做官的心。在一個純粹的官本位社會,做官的誘惑力是無須言表的。尤其是對於社會地位底下的人來說,比如盧旭這般看似有錢又體面,實則乃盧氏一奴僕的人,誘惑力便是直線上升。

只因為這官本位意識是千千萬萬民眾頭腦中存在的一種根深蒂固的價值取向,即是以官為本、以權為綱,官尊民卑,官貴民賤。官為百業之首,唯有走上仕途,才是出人頭地,光宗耀祖;也只有做了官,才能獲得特權和利益。

多少人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同時又用權利的大小來評判人生價值的大小。

官與民社會地位的完全不同,官貴民賤,官重民輕;官為中心,民為邊緣;官在上,民在下;官為主、民為僕;在如今時代官的權可無限延伸擴張、而民眾的權利只能被壓縮甚至被剝奪。

以官為貴,以官為尊,以官為榮,乃是天經地義。

於是,這官即便是那‘朝不保夕’的草頭官,也叫盧旭喜不勝禁。

現下他便體會了一把權利,因為他是稅務科考卷的評卷人之一。那便等若是科舉考試的考官,這般人生的飛躍,巨大的驚喜叫盧旭的精神完全為之振奮。這一刻,發奮努力,盡心竭力,等等情緒都堆積在盧旭的心頭。他對梁山泊是一百個忠誠。

這卻是叫陸謙都為之驚訝。本來他看盧旭頭頂氣柱還帶著一絲絲紅色,便知道這輩人心不甘情不願。叫他於東平府做稅務官,亦是一個搪塞,如此情況下,這稅務官能有個鳥用?

卻是沒有料到,這眼睛一眨,自家便又多出了一個忠誠擁躉來。

某商行耗費一萬貫購入一批貨物,按獲利兩成有五來定價,卻只售出貨物數量的三成。為了儘快迴轉資金,掌櫃的決定打折銷售,待貨物銷完,折本一千貫。問此商行以原本定價之幾折銷售?

稅務科的試卷上有不少盧旭曾經見過的題目,但也有他不曾見過的題目。就比如這最後的應用題,陸謙自認為出的很簡單,但他也知道,在如今這個社會,能夠算出此題,做個稅務方面官員,那計算一項上便已經及格了。

就在盧旭看著試題在動筆計算的時候,陸謙也在注視著眼前的這五十餘人。他們可以說是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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