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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也就是我的肩頭,為什麼會留下一道疤。
原來,上大學那會,我和曾子默都是學生會的部長,有一個週末,我們帶著一群學弟學妹去歡樂島進行戶外活動,其中就有攀巖這個類目。曾子默和我比賽,他先到達頂部,在上面擺poss,不料發生意外,摔了下來。
我之所以會受傷,因為在危急時刻,我抓了曾子默的手。
曾子默只是骨折,而我,則受傷比較嚴重。
所以,現在的我,之所以腦子不好使,也是當初從高處摔下來的後遺症。
沈冰的話,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心底一直以來的疑惑,至於我為什麼會夢到魏勳,沈冰的答案是,人心理上的趨向性。
夢境裡有個掛念的人,現實中有個心儀的人,人的心理會很自然的將二者結合在一起。
沈冰這麼一說,我倒是明白了。所以,我日日夜夜夢到的那些場景,可能是,與曾子默有關?或者說,其實夢境裡的男人,就是曾子默?
我被自己的判斷嚇了一跳,在我看來,大學時期看上曾子默,簡直是——品味不一般。
上車之後,我偷偷的瞅了瞅駕駛位上的男人,看著他稜角分明的側臉,看著他五官俊朗的面孔,忽然間,彆扭的低下了頭。
快到茶餐廳時,沈冰被老闆的電話召了回去,車內只剩下了我和曾子默兩人。
“女朋友”三個字好像攜帶了不少魔力,讓原本大大咧咧的我,頓時神氣不起來了。
我琢磨著先找個藉口避開曾子默,就假裝說道:“我忽然想起來了……我公司還有點事,要不,咱們改天再……”
“我給羅蒙打過電話了。”曾子默瞥了一眼後視鏡,淡定的說:“有問題,他扛著。”
我自知今天肯定是跑步掉了,遂也抱著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心理沉默了。大不了,再像之前那樣,吵吵鬧鬧好了。
原本以為,我們就是簡單的喝點飲料,進門之後才發現,曾子默是帶我去了人工湖的露天咖啡廳。
我在團購軟體上看過這裡,人均消費在五百元左右。
用現在流行的話說,那可是土豪去的地。
不對,曾子默就是土豪,只是我以往沒大在意罷了。
服務生把我帶到了湖邊,餐譜還沒遞上,就聽到曾子默說:“給她來一杯檸檬水,草莓味的聖代。我還是老樣子。”
女朋友的魔力讓我注意到了這些細節,也讓我第一次感受到,曾子默對我的瞭解,遠遠大於自己對自己的瞭解。
心口某處溢位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不是驚訝,更不是害怕。而是,一種叫做失落的情緒。
原來,曾子默之所以對我鞍前馬後,不過是因為,我身上的那道疤,罪魁禍首,是他罷了。
49。吾愛
得知了一重大訊息,大驚小怪的人總是我,這一定律,一直延續到很久很久之後的今天。至於曾子默,一如既往。
女朋友。讓人覺得彆扭,又幸福。
彆扭的是,我現在才知道,幸福的是,我都這幅模樣了,曾子默丁點都不嫌棄。
人的視覺是會根據不同心理產生差距的,就因為一個女朋友的定義,我對曾子默的關注,一瞬間,從外貌提升到了內涵。
他的眉毛,他的眼。
幸福是一種美好的感覺,可一旦有了幸福感,就會產生落差。
“看夠了沒有?”曾子默的手在我的面前輕輕地晃了晃,說:“現在是不是覺得,我比以前更英俊了?”
我慌張的別過臉去,說:“自戀鬼。”
“陳天喜,”曾子默一改輕浮的口吻,說:“你……會考慮我嗎?”
指尖忽然傳來溫熱,低頭看去,曾子默的手,正抓著我的手。
我的心跳急速加快,快的讓我不大適從。我急忙抽回手,說:“吃好了,回去唄。”
曾子默沒再說話,從座椅上拿出西裝,領著我朝車庫走。
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神經出了毛病,偷偷的看著曾子默的背影時,又沒那麼討厭。
細想一下,可能是朋友和戀人之間的落差。
一路上我們都沒說話,車裡放著歌,《myheartwillgoon》。我聽著那繾綣的歌詞,和悠揚的薩克斯,心底的某一處,緩緩地被牽扯。
到了小區樓下,我安靜下車,跟曾子默道別。他瞪著我,問:“不請我上去看看八戒?”
我猶豫了一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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