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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自己的眼光,你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嗯,謝謝韓總。”
“其實這檔綜藝裡,雖然你和王晨輝是我們各自安排的總導演,但你的話語權應該比他還要大一些,因為咱們投資的金額比他們多很多,入股多了,說話的底氣自然要硬一些,所以你可別慫。”
“我明白。”陳翰用力點了點頭:“如果我和王晨輝導演有了爭執,在我仔細斟酌過自己的方案且對這個方案很有信心的前提下,我會堅持自己的。”
韓歌笑著點了下頭:“不過如果你們有了太大的分歧,還是要告訴我一聲,不然我擔心你打不過他。”
陳翰忍不住捂著嘴笑了起來。
……
未央酷娛是近幾年興起的網路綜藝公司,四年前,他們憑藉一檔爆款脫口秀網綜《口活出奇蹟》,奠定了在網路綜藝裡的地位。
如今,他們每年都能推出七八檔全新的網路綜藝,其中有殺出一條血路的,自然也就有撲倒在沙灘上的。
說來也怪,後來這幾年,他們推出的綜藝再也沒有一部超越《口活出奇蹟》了。
這也是不少歌手和公司正在經歷的事情,一部經典之後,就再也超越不了自己了。
此時的經理馬謙很無奈,不過讓他糾結的事情不是公司業績,而是突然之間辭職的員工太多了。
早上剛進辦公室,便有員工遞來了辭職單,說是家裡出了急事,要馬上回去,希望把辭職單批了。
原則上來說,正式員工提出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
不過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只要領導願意批,早上交辭職單,下午就可以走了。
再加上那人又給他塞了點好處,馬謙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不過他也沒有立即放人,而是要求對方至少三天後才能離職,並且期間要把自己的工作交接完成。
結果這人離開沒幾分鐘,又一個員工進來了,同樣是辭職,同樣很著急走,當然也給他備了“薄禮”。
馬謙也沒多想,收了東西后也就給批了。
但當第三個辭職的人進來後,馬謙覺得事情不對勁兒了,突然覺得這些人跟約好了要辭職一樣。
再想到昨晚陳翰連剩餘的工資都不要就直接走了,馬謙覺著這之間可能有什麼關聯。
於是從第三個人開始,馬謙不批了。
當然,要批也可以,至少三十天後再離開公司。
這個是國家規定,只要員工提前三十天遞交了辭職單。
三十天後,就算用人單位沒有批准,員工依然可以離開,並且工資照發,這是寫進法律裡的。
只是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員工連辭職這種唯一可以和老闆叫板的事情都要像孫子一樣低聲下氣。
於是在馬謙拒絕批辭職單後,他便接到了一些員工自行離職的訊息。
員工們這個時候離開,要損失二十幾天的工資,但是這些人似乎都不在乎了。
這讓馬謙有點懵逼了,雖然他們這些人的工資不高,但二十多天的錢就這麼不要了嗎?突然怎麼都這麼大方了。
他們這樣做的原因只有兩個,一是確實有急事要馬上離開。
二是他們找到了非常好的下一家公司,他們之所以這麼著急,可能是因為擔心一個月後再去,那家可能不要他們了。
馬謙自然更傾向於第二個原因。
所以……這是哪家公司啊?吸引力居然這麼大。
“馬經理。”就在這時,房門忽然推開了,女助理走了進來:“我終於問出了一點兒訊息,原來他們這些人都去星耀了。”
“星耀?”馬謙微怔了一下,揚手抓了下腦袋:“好像很熟悉的名字啊!”
“就是那個韓歌的公司。”女助理解釋道。
“窩……槽!”馬謙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這個韓歌挖角居然挖到我們這裡來了,也太看得起我了吧!”
“難道……這不應該是看不起你的意思嗎?”女助理笑著補了一刀。
“……”馬謙無語了一瞬,隨即哼笑了一聲,語氣中有了幾分曖昧:“我看你又欠調教了是吧!”
“先別管我了,一下子這麼多人離職,這事兒肯定會驚動老闆,你還是先應付一下老闆吧!”
“本來我還擔心被老闆罵,不過現在好了。”馬謙笑了笑:“我把事情推到韓歌身上就行,就說是他惡意來公司挖角,讓老闆處理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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