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裁判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22部分,重生之天運符師,換裁判,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沈志國搖了搖頭,他一雙眼睛直視段父:“伯父,這件事情我得說說我的想法。”

段父生氣的說道:“你說,我看你能說出一朵花來。”

沈志國笑了笑:“伯父,你光說那戶人家願意拿女兒換一套房,但是,那家的女兒願意嗎?人家可是正經師範學校畢業的,現在又在縣城教學,照伯父所說,姑娘長的還俊著呢,這樣好的姑娘就沒有物件?人家在學校沒談?縣城就沒人追?”

幾個問題問題的段父啞口無言。

沈志國敲了敲桌子:“無非就是追那家女兒的人家拿不出一套市裡的房子罷了,可人家姑娘是怎麼個想法呢?人家說不定願意受窮,就樂意找一個有感情的呢?姑娘不願意嫁給小雨,就算是給了房子又能怎麼樣?結了婚還能離呢,前腳結了婚,人家後腳就要求離婚呢?現在可不興父母包辦婚姻,惹急了姑娘,人家一狀把你和那家告上法庭,你說,法庭會怎麼判?”

“她,她敢。”

段父一聽急了,聲音裡還帶著一分心虛:“那可是她親爹孃,她能告爹孃?”

“呵呵。”沈志國笑了:“潘金蓮和西門慶搞上之後還能毒死武大郎呢,伯父,您就能相信不會把人逼成潘金蓮?”

這下子,段父沉默了。

段菁雲挑了挑眉想說什麼,但被沈志國飽含威脅的瞪了一眼,嚇的她不敢說話了。

段父低頭想了許久,他再抬頭的時候眼中多了一絲狠意:“我不管姑娘是怎麼想的,我只知道小雨是我們家的獨苗,我得給他娶個媳婦,那個姑娘就是再不願意,到時候把她娶回來了看緊一點,不讓她出門,等她給小雨生了孩子,她想走都走不成了。”

沈志國想嘆氣。

他想告訴段父,女人要是真恨什麼人,要是真狠下心來,那不是一個孩子能拴得住的。

可是,這些話他到了嘴邊也沒說出來。

他看向段父:“這麼著吧,伯父改明把那家人叫來,要不咱們去縣城也行,咱們得看看到底是什麼人家,看看他們到底是什麼意思再做決定,您說呢。”

段父不情不願的點頭:“也行。”

等到沈志國和段父把這件事情說定了,到了晚上吃過晚飯,沈志國為了這件事情和段菁雲吵了一架。

原因就是段菁雲對沈志國推脫,不願意給在市裡買房子有意見。

段菁雲的意思是,怎麼著沈家也得給彩禮,如果買了房子,她就可以和段父說一說,叫他把彩禮定的少一點,總體來說是一樣的,沈志國並不吃虧。

沈志國覺得這種想法他接受不了。

他覺得買房和彩禮不是一個意思。

而且,沈志國想的還深了一些。

那個姑娘的哥哥就為了買房結婚,就能把妹子往火坑裡推,那能是好人嗎?最起碼,他就不是能挺起腰桿子的堂堂正正的男子漢。

要是真男人,就應該憑藉自己的努力攢錢買房,哪怕不討媳婦,也不能把親生的妹子嫁給一個傻子,就為了一套房子毀了妹妹的一生,這種人就是沒骨氣的孬種,沒情沒義的畜牲。

他現在能為了房出賣妹妹,將來呢,他還會為了什麼賴到妹妹身上,買了房要不要買車?要不要換個好工作?這些都是事呢。

像這樣的人家,說不定真能賴上一輩子甩不掉。

第七百九十四章 打聽

沈志國躺在床上睡不著覺。

他覺得頭很疼。

忍不住揉了揉額頭。

他現在才真正明白為什麼才開始的時候季芹和錢桂芳會那麼激烈的反對他和段菁雲在一起。

原來,結婚真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或者再加上兩個家庭幾乎所有的親戚的事情。

兩個家庭生活的環境,所受的教育,以及行為處事對於兩個人的婚姻有著巨大無比的影響。

沈志國苦笑一聲,想這些做什麼,段菁雲是他選擇的,兩個人之前感情又那麼好,而且段菁雲對他也不錯,她不能因為段家父母的愚昧以及偏心就拋棄段菁雲啊。

這會兒的沈志國有一種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走完的想法。

他從來沒有想過拋棄段菁雲,就算是對段家再不滿,對段菁雲也有些寒心,可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分手。

第二天早上沈志國起了個大早,幫著段父挑了水,又幫段母擇菜,這是早先他在家裡都幹慣的活,幹起來也順手,並不覺得累。

沈志國幹活的時候段菁雲也搭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杜鵑聲聲

雙曲線

論衡全譯

老是不進球

寶貝不要跑

這就是結局

[hp]vampire

僻處自說

墨蛇狂情

竹水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