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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芬金其實真名叫斯蒂芬霍金,其魔性只能意會難以言傳。

就連寫鬼,斯蒂芬寧也會讓主角透過科學分析來獲得鬼的弱點,最後居然特麼給你得出“鬼就是人的等離子態,和火焰,電弧,太陽耀斑這些玩意兒是一回事”的結論,於是結局時主角透過抽空凶宅裡的氧氣徹底消滅了厲鬼……

這麼奇葩的作者絕壁大有前途啊!他一見這人還沒簽約,立刻後臺聯絡對方加了q|q,斯蒂芬寧很爽快地簽了約。寄合同的時候才發現兩人的住址就只隔了兩條街,於是阿刁懷著無比的憧憬,勇敢地約這位懸疑界新星面基了。

面基那天下著毛毛雨,他在星巴克裡翹首期待著,以為會等來優雅地擎著一把長柄八骨傘,福山雅治款的日系知性男,沒想到卻是穿著“我吃飯,你洗碗”衛衣的毛頭青年,他連傘都沒打(也對,頭髮自帶防水嘛),一見面就是一聲爽朗的“阿刁哥,初次見面,我是斯蒂芬寧”,給他來了個九十度的鞠躬。

我的福山雅治啊……

他瞧著在自己面前彎著腰,溼頭髮已經一根根噗呲噗呲立了回去的衛衣男生,心酸地吸吸鼻子,除了這個日系的鞠躬,再也沒有啥是日系的了。

好在後續的交往過程彌補了第一次帶來的傷害。通常他對個子比自己高的男生都很難產生好感,但就是瞧比自己高三公分的寧望順眼,大概因為這小子嘴甜。在一句句發自內心的“阿刁哥謝謝你啊”,“阿刁哥你真是太好了”,“那就拜託你啦阿刁哥”中,他跟寧望很快締結了超越編輯與作者的深厚友情。

寧望是教科書級的宅男,這花花都市裡好多好玩的保準他都沒嘗試過,他就盡地主之誼,帶著寧小弟到處嚐鮮。其中心酸就不一而足了,這小子坐個地鐵都能丟!有一次兩人進地鐵站,他邊在前面帶路邊和走在後面的寧望嘮嗑聚點中文網的那點事兒,過了地鐵閘口,發現四周的路人一直以詭異的眼光瞧著一路上滔滔不絕的自己,他停下來猛一回頭,才發現後面尼瑪壓根就沒人!寧望老遠地站在閘口後,跟在機場送別朋友似地朝他揮著手:“哈哈我忘了充值啦!”

第二次他又被卡在了閘口。

“你又忘充值了?!”不是說同一個招數無法對聖鬥士使用第二次嗎?你是宅男這你都不知道?!

“不是,我拿錯卡啦,呵呵~~”寧望晃著手裡的超市優惠卡。

長得一點都不像這都能拿錯?!他有時真想噴寧望一臉唾沫星子,你呵呵個p!

介於寧望是個不靠譜的宅男,而且人家也叫自己哥了,坦白說這挺滿足男性的保護欲的,於是阿刁也就當仁不讓地處處罩著寧望了。

然後又有了這麼一件事……

某個風和日麗的下午,他約萬年宅男寧望出來打籃球,結果在公園遇到一群小流氓搶球場,阿刁這邊的哥們和對方几句話不合就打了起來,阿刁吩咐寧望待在場邊,自己也捲袖子跳進去打得熱火朝天。

他和對方一個混混頭一對一週旋了有半個鐘頭吧,最後對方撲通一聲給他跪了下來:“大哥你放過我吧,我的人都撲地了你還想怎樣啊?!”

他詫異地直起身,放眼一看,好嘛,地上早咿咿呀呀倒了一片。寧望坐在場邊,身邊放著一口袋剛買來的kfc,他吃完一對奧爾良雞翅,用餐巾紙擦了擦手,笑著問:“好了嗎!”

我、了、個、去!!

寧望是個宅男,但打起架來簡直不要太生猛。那天兩人坐在籃球架下,寧望邊吃著巨無霸漢堡邊口齒不清地道:“我其實不會打架,我就是研究了一下人體的薄弱部位。”

阿刁驚悚不已:“……你研究這個幹什麼?”

“寫小說需要啊,打架的時候剛好想起來了。”

“你籃球打得也挺好……”三分球一投一個準,不像宅男,真不像……

“不,我是宅男,對籃球的瞭解僅停留在《灌籃高手》,後來要寫小說,就研究了一下,不過這還是我第一次和人打球!”

阿刁在心中哭了出來,你他媽的騙人555555555!!

以為這就是全部了?!太天真!

寧望雖然在常識方面十分欠缺,但卻絕對對得起他御宅族的頭銜。他記得帶寧望參加過一個ufo愛好者的沙龍聚會,本來是想幫沒靈感的斯蒂芬寧找找靈感,可萬萬沒有想到……

當所有人圍著一張夜晚抓拍的ufo照片歎為觀止時,背後傳來了寧望不解風情的聲音:

“這是假的。”

沙龍在一家小酒吧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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