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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講話了,我要快點去刷牙洗臉。”

衝進浴廁,她在五分鐘之內完成出門準備,前腳跨出門,才發現自己的頭髮沒梳。

扭身回房,幾個梳落,發覺自己的頭髮居然留這麼長,從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十公分。

從小到大,她還沒留過長髮,一是沒耐心、二是懶得梳整,沒想到他說句,我喜歡看長髮女生,她就為他留起一頭累贅。

喜歡他嗎?真的好喜歡!喜歡到想起他會不自主微笑;摸著他讀過的書,指尖會微微發麻;聞到他的氣息,會沁心舒暢,甚至被他那雙老拿她當籃球丟的手觸到,也會出現一陣陣無解的心悸。

喜歡一個人,心情像正在發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帶著醉人芬芳。

對著鏡中自己,緋紅的笑臉張揚,她的好心情無法就地掩埋。

他來了!這代表什麼?

代表他喜歡她在身邊,一如她喜歡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邊待著,即使沒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張撲克牌臉對望,她都會覺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臉、偷偷盯著他在電腦桌前渾然無覺的專注神態,偷偷在他的書上留下自己的心情,她都會好快樂。

辛穗是在保守鄉村長大的女孩兒,要她主動追求男人,辦不到,她寧可隔著“朋友”的紗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發覺自己對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來了,在她第一次離開他、在她第一次請長假的時候來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見的三秋苦嗎?他也會思念她嗎——在只分隔一晚之後?

也許、也許他們可以在這次敞開心情,也許、也許經過這次假期,他們會有所不同。

輕吸氣,她對自己吐吐舌頭,喜歡一個男人,真是一件麻煩工程!

“阿穗,你還沒出門?快點啦!對了,中午帶你老闆到我家作客吃飯,我殺一隻雞。”

“好。”她利落地在耳側綁起兩根麻花辮。

“好還不快出門,讓老闆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聲聲催她。

辛穗趕緊跳上腳踏車,她拿起中學時期趕遲到臨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衝刺。

遠遠的,她就看見他。

柱子般的一叢杵在那裡,來來往往的人多少都會回頭看他一眼。不只是因著他的身高、他一頭金色頭髮、他帥得太過的五官,還有他那滿臉的不耐煩。

這路騎來,她還以為他會等得脾氣大發,會夾帶一肚子火氣搭下班車返回臺北。可是——沒有!他沒有離開!

一個簡單的旅行袋、夾著書本的橫胸雙臂,她猜測他太陽眼鏡下面的眼睛已經噴出煙火。

餘光閃過,笨笨騎腳踏車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來了!空蕩蕩的心被填得滿滿,僵硬的眼角變得柔軟,他失落的心在她離開後的第二十一個小時尋獲。

“你怎麼來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傾洩不滿。

太陽曬得她眼睛花白,定定望住他,脖子沒有發酸,頭沒冒金星,原來仰角六十度看人已經成了她的習慣。

他舉起手,眼見一掌就要朝頭劈下,旁邊路人驚呼一聲,下意識偏過頭要躲,但辛穗沒閃人,還是直直站著對他笑。

他的手從空中落下,揉揉她的頭,把她被風吹得亂糟糟的劉海撥正。輕嘆氣,輕得連他自己都沒有察覺。

以前,他手一抬就是要丟枕頭、揍人,可是……不清楚幾時起,他的打人動作成了幫她整理頭髮的細膩,他習慣了不兇她、她則習慣了不怕他。

放下手,他又是一臉不馴。“我不能來?”

不答,她接過他手中的包包,和腋下書本。

這本書……有記憶!她還記得自己在裡面提的句子,翻開書背,沒錯,就是她印象中那一段。

我在哪裡?在你一旋身就能碰到我的距離。

我在哪裡?在你展開雙臂就能擁抱我的地方。

我在哪裡?在你閉起眼睛就能感受到我的空間。

我就在……你的朋友界線之外……等你靠近。

笨笨 於斜陽西照的黃昏“你用這個車來接我。”他輕蔑地看著她的“座車”。

“是啊!很抱歉,我本來是想租輛太空梭來迎接你的,可是你來得太突然,別說太空梭,連七四七客機、加長型豪華禮車都臨時缺貨,只能請你暫時將就。”

把書塞到他的包包中,背在自己身上,辛穗跳上腳踏車。“上來吧!”

“下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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