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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楔子中提到的劉八斗。

彭城縣。

地處遼西,山明水秀,歷史悠久。

我念到小學畢業就輟學了,在家混了一年。

十五歲上,便帶著駒子和大炮兩個發小兒趴在拉木頭的火車皮上,一路顛兒著落腳到了彭城縣。

剛到鵬城的時候,我們哥兒三加一起還不到五十歲,因為年紀小,想要掙點錢兒養活自己,簡直比登天還難。

好在我從小到大,別的優點沒有,就是膽兒大,什麼事都敢做,所以,駒子和大炮才心甘情願的跟著我,三個人裡我年紀最小,他們倆卻堅持叫我“鬥兒哥”。

我起初不大樂意,怎麼都覺著好像是自己佔他們便宜,但是這哥倆卻是屬牛犢子的,脾氣死犟,沒辦法,我也就順著他們叫了。

彭城因為靠海,從明清時期就很受朝廷的重視,縣城不大,卻很是繁華,在八十年代初期,滿大街就已經隨處可見穿著燈籠褲、梳著中分頭的小年輕兒。

高個子、藍眼睛的費翔,海報貼的滿大街都是不說,不管是錄影廳還是百貨商店,喇叭裡放的都是‘冬天裡的一把火’,那兩年,這把火把半個彭城都燒了個底朝天。

地方一繁華,能賺錢的門道兒也就多起來。

我們哥兒三個先是在勞力市場跟著那些力工抬板子,從早上六點幹到晚上六點,一人一天能掙四塊錢,雖然過的拮据,但好歹是餓不著肚子。

後來,因為搶活兒,我們哥三兒跟勞務市場的地頭蛇起了爭執,最後險些動了刀子,卻因此被黑哥瞧進了眼。

黑哥是彭城最有名的社會大哥,人仗義、豪爽,對我也是格外的賞識。

不曾想衣食無憂的日子剛過了兩年,黑哥卻被人一刀捅死,到今天也沒找到那下手的人。

黑哥一死,彭城的混混兒們群龍無首,人人都想分一杯羹,我是黑哥生前最看重的兄弟,所以,有不少人都願意讓我接替黑哥。

“媽的,你小子不就是靠著給黑哥端洗腳水才爬上來的嘛,在老子面前逞什麼威風?”

夜總會里,劉大魁穿著一件從香港走私過來的皮夾克,小背頭兒梳的鋥亮,一隻腳踩在紅『色』的漆皮沙發上。

“魁哥,魁哥,有話好好說,都是自家兄弟,傷了……”。

“滾!哪有你說話的份兒!”

劉大魁飛起一腳便將剛剛替我說話的華子踹到一邊,華子年紀還小,跟我當年出來混的年紀差不多。

“大魁,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這人,沒那些個臭『毛』病,什麼大哥不大哥的,有個屁用,只要自個兒日子舒坦,跟著自己混的兄弟們都能有吃有喝就成,但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就是被人騎在脖子上拉屎。

特別,是劉大魁這種人!

“什麼意思?你******少給老子揣著明白裝糊塗,你想要接黑哥的班兒,也不看看自己有沒有那個資格!”

果然,我就猜到這個劉大魁會發難。

會咬人的狗不叫,可惜,劉大魁總是不明白這個道理。

“大魁,我劉八斗不稀罕什麼大哥不大哥的名聲,我接黑哥的班兒,不過是道兒上的兄弟們抬舉我……”。

“少給老子扯犢子,今兒一句話,黑哥的位置你是讓還是不讓?”

劉大魁一臉的橫肉,眼角上三角形的疤痕在彩虹燈下異常的醜陋。

記吃不記打,劉大魁是忘了他眼角上的疤是怎麼來的了!

“劉大魁,你別喝點貓『尿』就管不住自己那嘴,鬥兒哥不接這位置難道就能輪到你了?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樣子!”

“駒子!”

我沉下聲,這劉大魁雖然沒什麼真本事,但是手下卻著實有幾個忠心的,我不想駒子惹上什麼麻煩。

“大魁的意思是,讓我把大哥的位置讓給你?”

我右手只剩四根手指,少的那根中指便是當年為了黑哥而自己用斧子砍掉的,所以黑哥才對我另眼相看。

四根手指,做起事來有時候的確是有些不方便。

劉大魁看我盯著自己的手指看,臉『色』有點發白,估計酒勁兒也下去不少,我劉八斗的名字在彭城可不僅是說說而已的。

“老子不用你讓,咱們來個公平的決鬥,一招定輸贏!”

我以為劉大魁能夠知難而退,但顯然事實並非如我所想,看來,權勢這東西還真是******有吸引力。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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