僻處自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24部分,王牌好萊塢,僻處自說,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手上的30%mb股權,同樣讓人垂涎。
所以如果能夠將這一項編入谷歌的上市資產。顯而易見,能夠加大ipo的成功率和發行價。
只是這個價碼怎麼談,肯定有一段時間的扯皮。畢竟谷歌和blogger的成長度沒有人弄得請,一起上市之後,就更加沒法衡量。如果按照目前的估值,丹尼爾在blogger的16%股份,也就只有3、4個億,和馬克在谷歌中所持股份相差不多。
這就讓丹尼爾有一點落差了。
目前谷歌在blogger中其實是有控股地位的,埃文作為創始人目前只有12%左右的股權,谷歌有52%左右,丹尼爾的投資公司是16%,剩下的就是紅杉資本的20%。但是之所以谷歌需要透過協商來解決這一個問題。
是因為當初各方投資的時候,合同裡是預定公司的運營管理權還在埃文的手中,除非75%以上的投票權否定這一約定。
這就要求,必須有其中三方同意這一決策。紅杉資本是投資谷歌的主要風投之一,所以他們也是推動谷歌ipo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兩家之和也只有72%,聲譽的28%股權在丹尼爾和埃文手中。
相對而言,從埃文那裡收購也難得多——因為這意味著blogger完全被谷歌消化掉了,埃文即便留任blogger也只能成為谷歌某一個產業部門的負責人,這讓身為創始人的埃文肯定很難接受,畢竟這不是兩年前,blogger幾乎無以為繼的時候,現在blogger的發展前景非常好,他們甚至能夠獨立上市。在這種前提下,放棄自身的獨立性,是很難的。
那麼,轉而從丹尼爾這裡下手,就要簡單的多。
畢竟,對於丹尼爾來說,blogger的16%並非他的主要投資。
況且,谷歌的原始股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夠置換成谷歌的股票,丹尼爾未必會覺得自己虧了。所慮只是,丹尼爾需要考慮埃文的態度,他畢竟不是純粹的風險投資,以上市為賺錢的目的。他當初投資blogger,是為blogger取得新生起到關鍵作用的。
至於第二點,谷歌的意圖就更加明顯了。
雖然他們沒有明確說自己希望稀釋掉丹尼爾的股份,但斥資2億進入mb的話,按照mb目前的估值,稍作溢價,可以取得10%的股份,其中的7%需要丹尼爾讓出來。而他如果想要阻止這一注資對股權產生影響,就必須對應3:7的股權比例,出資4。67億左右,以平衡掉谷歌的出資。
他肯定拿不出這筆錢,按照谷歌方面的規劃來說。
但可惜,目前丹尼爾不缺少現金。
因此,這兩點總的來說,對丹尼爾都算不上什麼難題。
但他當然不能這麼跟佩奇說。那樣他就比“技術男”還“技術男”了。
喝了差不多半杯咖啡,丹尼爾才像是考慮良久的樣子。
“佩奇,我先說說你們的要求,”丹尼爾組織著自己的語言,“blogger的問題,關鍵不是在我,如果紅杉資本決定支援你們,那麼接下來你們要取得意見的,應該是埃文,他對於blogger來說。和佩奇你在谷歌裡的地位相差無幾,不同之處在於,他甚至負責blogger的運營。所以,一旦你們之間出現了大的矛盾,這對blogger來說,沒有好處,對谷歌ipo來說,也肯定沒有什麼好處。就我個人來說,保留blogger的股權還是置換成谷歌的股權。都沒有太大的差別。我也認可,你們希望將blogger納入系統的做法,這確實非常有助於谷歌豐富自己的產品線,增強你們的盈利能力。”
佩奇默然點頭。“我們之前跟埃文也接觸過,畢竟過去合作愉快。但是埃文的態度比較堅決,他希望blogger能夠獨立運營,獨立謀求上市。而不是作為谷歌的一部分——這是沒法接受的,這畢竟是合則兩利的事情。埃文的工作,我們會繼續嘗試說服他。但是谷歌還是希望,如果在谷歌的ipo進展到適當階段的時候,埃文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你能站在谷歌這一邊,我能夠了解創始人對公司的感情,事實上,谷歌對我來說也是一樣的,可我和謝爾蓋也只是持少數股份,公司的發展應該我們考慮的第一位。”
佩奇在說這個話題的時候,似有似無地暗示到下一個問題了。
在谷歌和其他資本看來,丹尼爾強硬把持mb的大多數股份,使mb使用盈利資金進行發展,是耽誤mb的行為。
這絕對不是現代初創企業應該採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