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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眾兄弟揮師南下、逐鹿中原、創造輝煌與功業的那一刻已經指日可待。就算從自己可能得到的好處方面來考慮,精於算計、看重自身利益的範吾成也不應該做出對己有百害而無一利的事情來。如今,唯一能說得通的理,恐怕也就只剩下“情所困”、“了掩蓋自己當初犯下的一個錯誤而不得不去犯另一個更大的錯誤”這樣的理,勉強可以用來解釋範吾成選擇這條明顯不會有好結果的道路的原因了。
沉默半晌,最終還是王崤峻先開了口。他將手中的審訊記錄放到桌上,輕輕嘆了口氣,說道:“雖說對老十四的最終處理辦法還是要委員會擴大會議或者是全體大會決定,可作穿越團隊的執行機構,委員會還是要給出相應的意見,以委員會擴大會議或者全體大會進行參考。就此,我先在這裡表個態。第一,既然老十四確實違反了穿越團隊規定、破壞了北平軍的制度、背離了當初眾兄弟結義的誓言,那麼對他的處理是必然的,這一點是無需討論,也是不能討論的;第二,老十四雖然犯了錯誤,但其對團隊和北平軍所造成的危害相對來說比較有限,目前止也沒有造成什麼嚴重損失,所以對他的處理一定要合理、適度,要保證能夠得到絕大多數兄弟的贊成,以免因此而影響兄弟之間的團結。我個人的意見,老十四可驅逐、可監禁,但不能用脊杖或者鞭苔這樣的肉刑,更不能處以極刑。”
“驅逐這條並不妥當”大哥李俊武搖頭道,“老十四雖然一直負責的只是商貿這方面的工作,沒有直接參與過科技部的研發和生產,在技術方面基上是個門外漢。但作一名穿越者、作咱們這個團隊的核心成員之一,他畢竟與眾兄弟一起共同生活、共同工作了八、九年,對團隊目前所達到的科技水平、對團隊目前超越這個時代產品的生產能力都有一定的瞭解,對咱們的短板、不足、軟肋,等等缺點也比較清楚。儘管咱們也可以像當初與許新生許兄弟那樣和老十四訂立一個保守秘密的盟約,可說到底,還是讓其在咱們身邊更安全一些。所以,我覺得,還是監禁更合適。”
儘管大哥李俊武平時待兄弟們都很和氣、寬仁,但在事情有可能牽涉到穿越團隊科研、生產方面機密的時候,他卻一改往日的容忍,明確反對驅逐可能將穿越團隊技術機密和軟肋洩露出去的範吾成,且建議對其處以監禁,剝奪對方的行動自。
“我同意大哥的意見。”徐紹安有些忿忿的接話道,“對老十四這種裡通外國、背叛兄弟的傢伙,絕不能心慈手軟,一定要讓他自己的醜行付出代價。依兄弟我看,咱們應該判他一個終身監禁,然後丟他去山裡挖煤、採礦。如此,才能懲戒惡人,教育、警醒團隊中可能存在的、與老十四一樣居心叵測、圖謀不軌的傢伙。”
“老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認對老十四的處理絕不能草率。”張維信也出了自己的意見,“老十四雖然有錯,可他畢竟是咱們的兄弟、畢竟也曾經是北平軍中位置顯要、大權在握的一名高官。即便對北平軍和咱們團隊的負面影響在所難免,可在對他進行處理的過程中,還是應該儘可能的減少其對北平軍、對穿越團隊、對‘清園’兄弟威望和名聲的打擊與影響。所以,我建議對老十四實施單獨監禁或者軟禁,儘量避免他與外界進行接觸,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們對此事的關注度,從而將此次事件可能對團隊聲譽方面造成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四位委員都說出了自己的想法,對範吾成及其親信的處理意見也就基成型了:在繼續維持此前解除範吾成在穿越團隊內部以及北平軍節度府轄下所有職務的基礎上,將原來的閉門思過改軟禁於“靜園”十年。期間,除非得到委員會的許可,否則任何穿越團隊成員不得前去探望,更嚴加禁止穿越團隊成員以外的人與其見面。但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允許其現有兩個小妾,以及那個稱得上是這一系列事件最初根源的柳雲燕和他們的兒子與範吾成一起居住——前是範吾成願意說出柳雲燕母子的下落;查封範吾成現有府邸及資產,並將其全部充公;遣散範吾成府中現有的所有非穿越團隊指派的家丁僕役、婢女小廝;對知曉範吾成與“飛燕堂”勾結之事,且參與其中的範吾成四名親信家僕範大郎、範小三、範小四、範小七,均處脊杖四十、入苦役營服刑十年的刑罰——原已經在苦役營中服刑的範小二、範小五和範小六也全部被加刑至十年刑期。
此外,委員會還對其他與此事件相關人員的處理意見作出了決定:此次被捕的“飛燕堂”探子及其發展的內線和暗樁,依據其職務的大小、“飛燕堂”的各種訊息和便利的多少,以及加入“飛燕堂”的時間長短等因素,分別被處以脊杖三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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