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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又被我找到了,你就還給她又怎樣?”她說,“這不是便宜貨。”
“她不在乎這點錢。”他說。
“所以說她跟你一樣都是不知人情世故、任性傲慢又不講理的有錢人家的孩子?”她氣憤地道。
聞言,他濃眉一糾。
“我跟她已經在三個星期前分手了。”
“就是因為分手了,更應該把屬於她的東西還給她。”
“要不是你把它撿回來,我已經忘了她,也忘了她曾留了東西在這裡。”
聽他講得那麼決絕無情,她胸口有點痛。他是那麼對待曾跟她有過關係的女性的嗎?他是什麼心態?又把女人當什麼了?
難怪他可以毫不在乎、毫不考慮地就親吻了她,原來他根本就不當一回事。
忖著,她既難過又傷心。她可不是那種隨隨便便就能跟男人親嘴的女人!
“你真可惡!”她氣得咬牙切齒,甚至說出有點幼稚的氣話來,“早知道我剛才就在湯裡吐口水!”
他一臉的不在意,“反正我又不是沒吃過你的口水。”
她知道他指的是他曾親過她,“你……”
“你為什麼要為了她跟我吵?”他打斷了她的話,“你認識她嗎?”
“我是不認識,不過同樣身為女人,如果是我的話,我一定會……”
“會怎樣?”他直直地瞪視著她,“你們根本不一樣。”
聞言,她的心像是被狠狠的戳了一刀。不一樣?那是當然,她當然知道自己跟他所交往的女人不一樣。以他的身分地位,來往的必然也都是名媛千金,再不也一定是漂亮能幹的名女人,她當然比不上那些女人,但,他有必要這麼傷人嗎?
“你知道我跟她是怎麼認識的嗎?”他決定把他跟鈐木麗香的關係告訴她,讓她以後再也不會為了此事煩他。
“我們是在一個朋友開的俱樂部裡認識的,而且認識的第一天就上床。”他說,“你會跟第一天認識的男人上床嗎?”
“我……”原來他們是一夜情的關係,“就算是一夜情,你也應該……”
“不是一夜情。”他說,“我們維持這樣的關係長達一年,直到她故意留下耳環。”
“さ……”她一怔。
他的意思是……那個女人不是他的女朋友,但他們卻有整整一年的肉體關係?他的男女關係一直是這樣的嗎?他從不付出真心,只需要感官及肉慾的滿足?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從來都不是。”他神情懊惱又不耐,“你懂了吧?以後不要再拿這種事來煩我。”
說罷,他伸出手,“把遙控器給我。”
她拿著遙控器的手在微微顫抖,不,事實上,她全身都在顫抖著。
她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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