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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太子心中惴惴、巴不得轉過身去捂住章煦的嘴、不讓他繼續往下說時,明宗皇帝沉聲說了一句:“說下去。”
太子暗自咬牙,卻也無可奈何。
“是,”章煦頷首,繼續說道,“士農工商,‘士’在最上,‘農’、‘工’在其中,而‘商’在最下。‘士’所求的,或是名,或是權;‘農’與‘工’所求的,是生計,是溫飽,是子孫出息;而‘商’,求的是利。青苗法的推行,青苗款的撥發,若是隻由‘士’與‘農’參與,貴賤高低立見;但若是把‘商’加入其中,三方角力,則穩固許多。”
章煦一邊說,一邊用手比劃:“由朝廷推行青苗法,同時作為中間人,監察商戶撥發青苗款、敦促農務人秋後歸還賒銀;商人家資豐厚,按照行商規矩,春夏撥發青苗款、秋後收回糧食以抵賒銀,勞者多發,惰者少發或者不發;農人按己所需,春夏尋商戶處賒下青苗款,秋日豐收後抵債,以期來年可以更順遂地賒得青苗款。朝廷仍行監察、獎懲、評斷的職責,為商或為農評斷是非功過,不以該地方的青苗款撥發量為政績評估,而仍是以有多少百姓因此而倉廩實、衣食足作為依據,以求青苗法真正實現‘民不加賦而國用足’。”
三方鼎足的時候,關係最為穩健。
明宗皇帝陷入長考,章煦所說,確實言之有物,確實有出於為黎民、為社稷的考量。但若真是按如此執行,對“人”的要求頗為嚴苛:作為監察、獎懲、評斷的官員如何遴選,作為主導青苗法的商戶又該如何選擇,才能保證兩方不相互勾結、欺上瞞下。
難怪太子迫不及待地提議由林家來擔此重任。
確實,如果讓明宗皇帝自己來選,他也屬意林家。可是,林若所說的情況……
林謙如果真的病故,以林若和林祁兩個小傢伙,幾乎很難撐得起來吧!黎焰或許有這個本事,但是,明宗皇帝卻不像林若那樣,對黎焰有如此深厚的信任。
再退一步來說,把青苗款交由林家主導,林謙多半是要將這擔子交到黎焰手上。如果黎焰擔不起,那是害了林家;如果黎焰擔得起,一旦黎焰生出二心,林若和林祁又怎麼是黎焰的對手呢?
“章愛卿既然對青苗法的推行和青苗款的撥發有考量,想必主導這青苗款撥發的商戶,也不會只考慮了林家吧?”
當然不會。
即便是衝著把林家攬入太子羽翼之下的目的,也不會這麼明目張膽。
“回皇上的話,關於此事,太子曾召微臣與上虞諸位大人、學子,集思廣益,博採眾長,所獲者皆在微臣遞交御前的奏章之中。”
不是廣納諫言,而是博採眾長,在皇帝面前的字句斟酌,可以說是需要十二分的謹慎。而這所謂的集思廣益、博採眾長,自然也不是將青苗法和青苗款條分縷析均數向商議的眾人言明瞭說的,最終合眾議、錄入在奏章之中的,主要是章煦綜合了眾人的意見和太子的私心之後的想法。
明宗皇帝目光掃著御案之上攤陳開的奏章,一邊示意章煦繼續往下說。
“依微臣等的愚見,若要由商戶主導青苗款的撥發,遴選商戶的人選須慎之又慎:首先,需要有豐厚的家資,能預支一縣、一州乃至一道的青苗總款;其次,其信譽需得讓當地農人和官府信服,絕不能是奸險狡詐、私心貪婪之輩。此二者,缺一不可。當然,若是能懷有糧引、或者協力戶部收糧售糧,自然更好。如此一番遴選下來,倒是不剩幾戶了……”
章煦的目光若有若無地向著林若瞟去,潛臺詞的意思是,按照條件篩選,林家確然是最合適的。
獨吞下整個東魯的青苗款撥發,除了朝廷,沒有商戶有這個能耐——即使有,譬如林家,也不會讓朝廷知曉。所以,章煦在奏章和陳詞中才會提及,所選商戶之財力,要能預支一縣、一州乃至一道的青苗總款。
如此,既方便朝廷督管,又能減緩商戶貪蛇吞象的野心。
“為防官商勾結,微臣還有諫言。其一,各道、州、縣的青苗款撥發,除各道、州、縣的官吏督查之外,朝廷可安排欽差明察暗訪,防患未然;其二,主導各道、州、縣的青苗款撥發的商戶,時隔若干年需得更換,一旦有不利於國、不利於民的行為,查有實據後即刻更換,若恪盡職守,則朝廷可適當延長其撥發青苗款的年限;其三,若是可能,微臣建議朝廷增設有司,專管青苗法推行,同時,各道、州、縣內關係青苗款和青苗法的案件,一旦上報官府,需及時處理,且每月向有司稟報備案。如此,雖不能斷言必無貪腐,但至少可以防微杜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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