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部分,我的男人運有點差,博搏,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好氣的那麼掃她一眼——反正那眼光很侮辱人就是了,偏偏她不爭氣的,身上正穿著那件嚇死人的粉紫色帶流蘇的洋裝,加上妝衰色殘又油光,更像是個唱大鼓的。
事情到此本來就應該告一段落了,誰知,她下車後,他竟然追了上來,抓住她的手,粗暴的大叫著要她把東西還他。她愣住,還沒反應過來,他就搶去她的包包,把裡頭的東西全倒在地上,不停的翻來找去,還大聲的吼她,抓著她用力搖晃問:東西在哪裡?!在哪裡?!
她腦袋瓜差點被搖掉,很小白的又愣了幾秒,才叫起來。一叫,引來路人圍觀,他竟還狗膽的不肯放開她,兇惡的吼叫要她把東西交出來。
她叫著說要報警,可居然沒人理她,以為是情侶吵架,沒人肯管閒事。
那臭男人冷笑說,警察來了正好,你扒了我的東西,正好可以好好搜你的身,來個人贓俱獲。
誰扒了他的鬼東西!她這才知道那臭男人在發什麼神經。
她拚命想甩開他的手,卻甩不開。他已把她的包包搞個亂七八糟,也搜不出個什麼鳥,竟還不死心,惡狠狠的瞪著她,大有搜她身的企圖。
她索性放聲大叫“非禮”。這回立刻見效,幾個路見不平的人圍了過來。
那臭傢伙一張臉像豬肝一樣垮下來,變得非常的難看,悻悻然的放開她。
然後就一路跟著她,甩都甩不掉。她怕他變態,想報警,可是又沒理由,路又不是她開的,任何人都能走,警察也愛莫能助。再說,在這個以外表評斷人的社會,他一副精英模樣,警察大概也不會相信他是變態狂。
她拐進一家購物中心,東轉西彎,從後門溜走,好不容易才擺脫他。
結果,昨天出門時,好死不死竟然遇到他!
他就站在那些潑狗專門用來撒尿的電線杆後面,像個背後靈樣,一看到她就露出陰森的獰笑,然後一直跟著她,從早跟到晚。她搭公車,他跟著上車;她吃豆漿油條,他就坐在旁邊的位子監視她;她上廁所,他居然也跟著進去——女生廁所耶!存心教人發狂,嘴巴還不停的唸經要她把東西還給他。
總之,不管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還跟到她阿姨的店裡去,一個早上嚇走了幾個客人,她氣得真的打電話叫警察了,也沒用——他又沒犯法,法律規定人民有遷徒移動的自由,再說她也無法證明他有任何不軌的企圖。
更可惡的是,他看起來就一副精英模樣,一表人才,那些人民保母實在很難相信他會是像她所指控的,是什麼變態。所以,從上星期跟到這星期,又從前天跟到昨天,再從昨天跟到今天,背後靈一具似的對她死纏不休。
“把東西還我,不然,我就跟你跟一輩子!”他發狠的威脅。
“我跟你說過幾百遍了!我沒拿你什麼鬼東西!我根本連你到底在說什麼都搞不清楚!”她吼回去,不耐煩極了。
“裝得還真像!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這種人的伎倆。那天捷運也不算擁擠,還算空,你偏偏故意擠到我旁邊。我就奇怪你為什麼一直往我身旁擠,你還故意撞了我,然後我的皮夾、還有口袋裡的翡翠戒指就不見了。”
什麼叫“你們這種人”?這傢伙愈說愈侮辱人!
“你不要隨便誣賴人!我沒有拿你的東西就是沒有!”張美美氣紅了臉。
那男的臉上有好幾條黑線,瞪了她一會,似乎決定“寬宏大量”,不跟她計較,說:“你可以把錢拿走,我不在乎,只要把戒指還我。”
哈!哼!這個傢伙是白痴嗎?她要真是什麼扒手,到嘴的肥肉還會吐出來嗎?老早就在肚子裡消化成大便了。況且,皮夾裡能有多少現金?什麼翡翠的,當早了還比較值錢。再說,他這麼著急想找回那撈什子的戒指,想必一定很值錢,哪個小偷扒手會做這種不划算的買賣?
“只要把東西還我,我就什麼都不追究。那戒指賣不了多少錢的,你還給我,我可以折點現金給你,彌補你的『損失』。”
都怪他太大意了。
那兩天他車子進廠保養,當晚與琳達碰面,琳達生氣走後,他本來可搭乘計程車,但煩塞車,臨時起意改搭捷運,沒想到就發生了這種事。那時他看見這個醜女,覺得有些面熟,也沒太留意,後來發現皮夾跟戒指不見後,已經太遲了。
其它東西也就算了,但那個翡翠戒指,真要說其實不值什麼錢,卻是故去的爺爺當年送給奶奶的定情物,十分有紀念性,對老奶奶很重要,老奶奶視作珍寶。結果卻被他搞丟了。不管怎樣,就算把這個女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