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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之後!”

“好,那就是一月之後!”董策一擊掌:“到時候十個腦袋,一個也不少!”

劉三笑道:“大人說的話,小人自然是信得過的。”

接下來,便是商量價格了。

最後定下來的價格,是一個死囚十兩白銀,董策一共要付一百兩。

說實話,這個價格並不貴,畢竟要把那麼多大活人給從大牢裡面弄出來,絕對不是一件容易事兒,須得上下打點,把每個人都給關照好了。只要稍有差池讓人給捅出去,就是個禍事。

“明日老趙當值,讓他尋個藉口,把牢子們都打發出去,嗯,大不了便老子做東請他們吃酒,只是什麼藉口卻得好生想想。到時候牢裡只留兩個人,便把那些狗東西給提出來,塞進車裡,從側門兒出去。那車伕處,門子處,也得來一筆。如此的話,也得需要打點三五個人才成。”

劉三心裡大致已經有了個譜兒,他這是看在董策的面子上給優惠了不少。

兩人談好了價格,便又就其它的一些瑣碎事項說了好一會兒。

等到談妥,已經是過去了一個時辰。

劉三急急告辭,回去準備去了,董策很是客氣,親自送到包廂門口。

等到劉三下樓,石進瞧了董策一眼,終究是沒忍住,嘆了口氣:“大人,這百兩銀子,就這麼砸進去了。”

他是個很有原則的人,素來對董策便是竭力支援和默默從命而已,只是這一次,看來確實也是太心疼了,而且對董策的做法頗不認同,於是便說了出來。

“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董策擺擺手,淡淡道:“我知道你是為銀錢計,只是也得記住,有些東西,銀錢買不來!這是咱們的底線!”

說到後來,臉上已經是肅穆。

石進默默點頭:“屬下知道了。”

董策知道,自己未必是能這麼輕易說服他的,石進和別人不大一樣,城府深沉,而且頗有自己的想法。

他轉移話題道:“對了,你是怎地認識那張麻子的?”

石進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屬下早幾年便常來陽和城,還記得第一次來的時候,有兩個偷兒竟是瞄上了我,偷盜不成,被我抓到巷子裡面把手指頭給砸碎了,這輩子是甭想再偷了。卻沒成想那兩個偷兒竟是找了人來,正是這張麻子,還帶了幾個人。”

“屬下把那幾個人都給卸了八塊兒,張麻子一個字兒也沒往外說……”

董策失笑:“惡人還需惡人磨。”

……

很多人以為封建王朝草菅人命非常容易,說殺誰也就殺了,這種想法,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

在明面上,每一箇中國的封建王朝都是法治社會,就拿大明來說把,大明律至少在名義上,上之於閣老大學士,司禮監秉筆,下至於草民黔首,都是有約束力的。倒是真對百姓有約束力,可是對官員士紳的約束力,那就小的可憐了,更別說對於那些大員們了。

殺人也是一樣。

按照大明律規定,除非是幹了造反之類的勾當會立刻被殺以外,其它的重罪,哪怕是殺了人,也不能立刻就判處死刑然後執行。一般都是秋後處決,而處決之前,必需得經過複核,唯一有複核權的人就是皇上。經過皇上硃筆御批之後,才能殺。

而且有時候皇上心情好,或者是碰上什麼大事兒比如說皇帝死了新皇登基之類的,還會大赦天下,於是罪犯們就會無罪釋放。

明面上是這樣的,但是私下裡,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兒。

明朝的地方官員,豪門縉紳,要殺一個人,實在是太容易了。

尋個罪名抓進衙門,而一進了衙門,想要搓圓捏扁,還不是人家一句話的事兒?且不說有罪了,就算是沒罪,三兩日也能把你折騰死。

比如說拷打。

明朝雖然規定“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但同時允許對死刑、搶劫重犯等實旋“嚴刑拷訊”,“其餘只用鞭撲常刑”。可是在實際操作中,是不是嚴刑拷打,完全取決於地方官吏,而他們通常是很熱衷於此的。

其刑具有挺棍、腦箍、烙鐵、攔馬棍、灌鼻、釘指等,特別是兩廠一衛這種特務組織,審案所用的刑具更為狠毒,有械、鐐、棍、穢、夾棍,可謂五毒俱備。這些酷刑“痛楚十倍官刑”地方惡吏在刑訊逼供時除用上述各種刑具外,還製造出竹籤、磨骨釘、燕兒飛、寸寸緊等名目繁多的刑具和用刑酷法。所以往往供詞未逼取,人卻被拷死。依據這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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