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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江地方鄉紳尤其是生員群體頗有兔死狐悲之感,三月十三日,外出公幹的署府事黃朝鼎、署華亭縣事吳之甲返回本衙,因董其昌有言在先,他們佯作不知,並未有何舉動,令百姓大失所望。
十四日,松江府學、華亭、上海、青浦、金山衛五學生員為當時已外出告狀的範啟宋向府衙鳴冤,十五日,又借府學官員於明倫堂行香之機跪稟董氏罪惡。
就在十五日,百姓擁擠於街道兩旁,罵聲如沸,府縣官員見眾怒難犯,只得傳令拘捕董氏家奴陳明,杖責二十五大板。但百姓仍聚集不散,自府學至董家門口,道路被堵,罵聲不絕於耳。
要說這會兒你裝裝孫子,興許也就沒事兒了,但董家也是驕橫慣了,董其昌堂兄董乾庵、董光大等卻不識時務,竟是散發董氏冤貼,遭百姓用磚塊亂打而狼狽逃回。
董家見事情危急,便僱集打手百餘人守宅。這些打手自恃勇武,在門口耀武揚威,越發的刺激了大夥兒的情緒。百姓們先是撤去董家門口旗杆,裡頭的人從屋頂上往下潑糞潑尿,下頭的人也是毫不示弱,往裡頭投擲瓦礫,圍觀者紛紛持磚相助,董宅門道均被打破。鄉人稱:“陳明橫行,可先毀其宅院。”於是一人揮手,群起響應,數十間豪華精緻的廳堂俱被拆毀。午後眾人稍稍散去,至未、申時分復集,欲起火燒房,適逢雷雨,百姓恐放火被雨澆滅而無效,於是暫停。
次日,百姓仍擁擠向前,加上從上海、青浦、金山等處趕來的人,人數更多。十六日酉時,兩童子登屋,便捷如猿,以兩卷油蘆蓆點火,著其門面房。是夜西北風微微,火尚漫緩,約燒至茶廳,火稍烈,而風比前加大,延及大廳,火趁風威,迴環繚繞,無不熾焰。可憐董家一時“四宅焚如,家資若掃”,數百間畫棟雕樑、朱欄曲檻的園亭臺榭盡被付之一焰,大火徹夜不止。
十九日,亂民將董其昌建在白龍潭的書園樓居焚燬,還把董其昌手書“抱珠閣”三字的匾額沉在河裡,名曰:“董其昌直沉水底矣。”坐化庵正殿上有一塊橫書“大雄寶殿”的大匾,落款“董其昌書”,紛紛用磚砸去,慌得和尚們自己爬上去拆下來。董其昌惶惶然避難於蘇州、鎮江、丹陽、吳興等地,直到半年後事件才平息下來。
董其昌是什麼官兒?最高的時候當到南京禮部尚書,這可是堂堂的正二品大員,乃是整個大明朝除了皇帝,內閣首輔次輔三輔這幾位之外,整個統治體系的最高層。
但就是這麼堂堂一位致仕的正二品大員,府邸給一把火燒了個精光,人也嚇得不敢回去了。
這等行徑,說不上早飯,但也是極其惡劣了。
那最後是怎麼處置的呢?
案件最終由蘇州、常州、鎮江三府會審,認為董家被抄事件初起因於士人,最終以百姓鬧大而結束,故懲罰的原則是既嚴於民,也不能寬於士。
最後決定:生員陸兆芳仍加黜革;參與講事、傳札、協投冤揭的生員十三人分別杖革、杖降、杖懲;騷亂現場的百姓帶頭人物金留、王昇等處斬;乘火打劫的棍徒無賴、打行班頭一條龍胡龍、地扁蛇朱觀等皆予以嚴懲;範啟宋父死於非命,門庭遭辱,與家人情俱可原;董其昌宅第被焚,無可追究,被搶家資,法當追還,但已無可能;董祖常房屋被焚搶,暫免深究。
就這麼完了?對,就這麼完了!
堂堂一個正二品大員府邸被燒,家產被搶光,就這麼完了。
雖說也殺了幾個人,但跟這件事情的嚴重性相比,根本是不值一提,無關緊要!
尤其值得玩味兒的一點是,被殺的人裡頭,一個讀書人都沒有。死的都是誰?地痞流氓,還有就是平民老百姓。
上面這些說辭,關於這件事兒的起因,經過,結果,交代的一清二楚,看似是毫無破綻,但實則,卻是少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內因。
為何是董家,而不是別的家?
說句實在話,在這個時代,這些享有種種特權的官宦人家,哪個不是橫行霸道?就算是老子清廉謙和,他的子孫也未必如他一般,就算是他自己不庇護,地方上的官員自然也會很給面子,就算出了什麼事兒,也是睜隻眼閉隻眼。
固然是董其昌做的太狠辣不地道,但要說背後沒人指使,那是怎麼都不可能的。
這一點,明史裡頭說的還是比較中肯的。
“督湖廣學政,不徇請囑,為勢家所怨,嗾生儒數百人鼓譟,毀其公署。”
也就是說,董其昌當湖廣學政的時候,人家跟他打招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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