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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
我把這事告訴了紀顏,他嗯了一聲。
“其實我覺得那婦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經丟失的孩子,再養育了段時間後發現無法把他變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拋棄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漸養成了在垃圾箱裡尋找食物的習慣,大概最近她發現被她拋棄的兒子又有了利用的價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讓我們再次把他找回來。
具備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願將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錢都歸她了。至於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許早就是那女人的訓練課程之一吧,即便是獅豹一類的野獸,也是會被人類輕易的埋下暗示而產生條件反射的。“
原來如此。
不過我覺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麼讓人值得驕傲的事情,我決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說道一下,紀顏沒有阻止我。
來到她家的時候已經是傍晚,我忽然看見一道影子飛快的跳進了客廳開著的窗戶,我叫來了傭人,她認得我,並開了門,說太太在客廳。
我信步走進去,沒到客廳卻聞見好大一股血腥味。
開啟門,卻看見那個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嚨,看樣子似乎沒救了,眼睛已經泛白,手腳無力的耷拉下來。
那孩子,不,還是叫他?吧,似乎知道我來了,朝我大張著沾滿了鮮血的嘴巴,發出了嗚嗚的悲鳴。
那一刻,我藉著不多的外面透過來的最後一絲光線,清楚地看見,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齒的後面還長著一層牙齒。
密密麻麻,如鋸齒一樣的嬰牙,閃著銀色的光。
當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許有一天,我還能在垃圾箱邊遇見他。(嬰牙完)
第九十二章 冥婚(上)
冥婚,又叫陰婚,冥婚是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那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冥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也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還有的少男、少女還沒定婚就天折了。老人們出於疼愛、想念兒女的心情,認為生前沒能為他(她)們擇偶,死後也要為他(她)們完婚,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其實,這是人的感情寄託所至。另外,舊時人們普遍迷信於所謂墳地“風水”,以為出現一座孤墳,會影響家宅後代的昌盛。當時有些“風水家”(古稱“堪輿”)為了多掙幾個錢,也多竭力慫恿搞這種冥婚。冥婚多出現在貴族或富戶,貧寒之家決不搞這種活動。宋代,冥婚最為盛行。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託“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併骨合葬。
當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結婚的,按理是相當的晦氣,但事情發生,總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麼?當然有,起碼我就經歷過。”紀顏從一堆書中抬起腦袋,他今天叫我來幫他清理舊書,天氣不錯,一些書應該拿出去曬曬,免得發黴或是被蟲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壓著箱底的書籍也翻了出來,一併曬曬。
“為什麼一定要今天才曬曬這些書和衣物呢?”我問他他說了句等等,接著就從一大堆書裡面翻找著,終於,他找出一個紅色外殼,那種上世紀八十年類似於主席語錄的筆記本,大概一個半巴掌大小,紀顏吹掉上面的灰塵,翻開讀起來。
“六月初六,俗謂‘曬衣節’,是日家家出曬衣物,書籍,可免黴漬鼠咬,江西德安一帶,這一天需要迎接楊泗菩薩,不敢說一句笑話,如有違禁犯忌者,謂菩薩必將降災於其人之身。在這一天見到太陽則大吉大利,如果天變下雨,則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筆記,衝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曬書節麼”我把書整理著。
“放下吧,今天還不是呢,只是告訴你有這樣一個傳統而已,其實我要和你說的,是關於冥婚的事情。”我們去洗了洗手,接著坐在沙發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懇求,希望我來一個城市近郊的一個村子,據說是遇見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時代大我一界的學長,後來據說去了警隊,平日非常自負,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應。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來戶人家,可是土地卻很多,真的是地廣人稀,而學長說的所謂的奇怪事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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