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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確認,林光喜突發心臟病,已經送醫
“咳咳,由於原告方當事人突發急病,所以本案擇日再審,現在休”
還連線著語音的王雪瑤出聲道:“主法官,我覺得不必了,反正我們雙方都有律師團全權代表我們雙方,下面該到舉證階段了吧?既然雙方的證據都已經提交,現在場上還有裝置和記者,不如當場播放如何?我說了我的時間很寶貴,其實拖得越久對林光喜董事長越不利,因為我怕他最後賠不起我啊!”
“額”主法官都想發飆了,偏偏這是公開審理啊。
證據都提交了,如果不公佈出來,恐怕
“那麼,雙方開始舉證!”主法官咬牙道。
首先展示華英傳媒的各種書面證據,以及一些他們內部證人的證詞,包括那個所謂的原創。
然後是王雪瑤這邊的語音影片截圖證據,包括真偽鑑定報告。
瞬間,事情明顯了,根本就無從狡辯。
雖然是影片等證據,但足以形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鏈,怎麼起的心思,怎麼做的決定,參與的是哪些人。
除非重新證明影片是作假的,不然華英傳媒根本沒有翻盤的機會。
華英傳媒那邊的律師團對王雪瑤列舉出來的證據無言以對,事實上他們早就知道一些事實的。
“原告律師團,對本案中被告律師團出示的證據是否認可?”主法官黑著臉問。
“這認可!”華英傳媒那邊的律師團全都面『色』難看。
“那麼進入賠償細節方面,原告方既然敗訴,是否對被告方出示的賠償條例認可?”主法官再問。
“認可!”華英傳媒的律師團再次協商之後回應道。
“現在本庭宣佈”
主法官的話再次被王雪瑤打斷,王雪瑤隔空喊話道:“等等,主法官!我被告方不認可!”
“請說出依據!”主法官臉『色』難堪道。
“哎,我本著得饒人處且饒人的想法讓律師團來處理這事兒,勝訴賠償都是按照最低標準來的,誰知道林光喜董事長卻咬著不放!既然如此,我生氣了!所以在原有條款上,我還要加上一條誤工費和一條名譽損失費!”王雪瑤道。
“被告方屬於未成年人,是無收入群體,誤工費不成立,給予駁回!名譽損失費可以酌情考慮,但因為本案未公開被告身份,名譽損失不大!”主法官黑著臉道。
王雪瑤:“喂喂喂,誰說我未成年就沒收入的?是誰規定未成年沒收入的?”
“你,請出示證據!”主法官咬牙道。
“我剛過十二歲不足一個月,就按照十二歲整數算,我八歲生日那天開始有收入,是我一個叔叔給我的壓歲錢到現在四年整,我收到的各種現金壓歲錢,不包含玩具等實物,只算現金是十一億九千八百三十二萬,湊個整算十二億吧!平均分配算下來每年我的收入是三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其中節假日各種不算,按照天國的法律,我不高不低,算工作三百天吧?一天平均一百萬的收入沒問題吧?
自從上個月24號被原告方在圍脖上威脅之後,我那是吃不下睡不著,無心要錢了,到今天算十天吧,那就一千萬!
然後,主法官以為,我這樣的高收入小孩兒群體,原告方不但摽竊我的成果,還汙衊我的名譽,造成網路巨大轟動,我的名譽損失費該算多少?
我也不是貪得無厭的人,一點兒小錢兒其實沒什麼想法,只是按照普通標準換算,我這樣的高收入群體,賠償一個億的名譽損失費不算多吧?
加上歌曲各方面得利統計形成的四千萬
嗯,正好一億五千萬,林光喜董事長真可謂男人中的豪傑,千金散去還復來,大氣,完全是剛剛算好把家底送給我的節奏啊!主法官大人,你以為如何?”王雪瑤道。
從王雪瑤一開始說到說完,所有人都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
說笑的吧?八歲到十二歲得到的各種零花錢十多億?
這特麼的究竟是哪家的千金小姐?說的是冥幣吧?
大半人甚至面如土『色』,感覺自己活得完全沒有意義
多少人拼搏一生,總資產能達到十個億的?億萬中無一!
可是這十個億,只是別人家的小孩兒四年得到的零花錢
不對比不知道,這一對比簡直是要了半條命了
“咳咳,鑑於被告方當事人是未成年,本庭對以上論述不予採信,且不追究法律責任”主法官終於咬著牙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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