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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活下去,十幾歲的秦慕彩草根、樹皮什麼能吃的不能吃的東西都吃過。

在眼下能找到的食物裡面,有的能吃不好吃,有的好吃不能吃。

那段日子,其實村子裡吃屍肉的事情已經隱隱傳開了,大家都心照不宣。

大早上或者半夜裡如果遇見了鄰居拎著鎬頭和鐵鍬上山,溯溪村的人們都會互相親切地招呼一聲——這是要挖野菜去啊?

野菜,生長在那片鬱鬱蔥蔥的墳山上,它們就像發了黴的蘋果一樣都靠自身的養分養育著厚厚一層草綠『色』的真菌,一顆顆腫的比棺材還大。

因為那東西上的『毛』是綠『色』的,而加之又長在山上無人照看,村民們都約定俗成地稱之為——野菜。

唯獨秦家母女從沒想過要去墳山上“挖野菜”。

她們餓,可是她們還算理智。

原因是有個秦華在。

家中一貧如洗的時候,秦華就常說:挺過這陣子,日子就會好起來了。

秦母從來都對自己丈夫的這句話深信不疑。

挺過這陣子,好日子就會來了。

秦慕彩是家裡最小的女兒。

她一直置喙父親所謂的“這陣子”,從她出生開始,她就沒吃過一頓飽飯,那所謂的“這陣子”究竟是幾十年呢?

二十年?

三十年?

四十年?

也許“這陣子”無窮無盡。

後來,秦華也被丟棄到了那座山上,成了眾多“野菜”中的一顆。

秦慕彩終於覺察出,父親是在騙自己了。

這天早上,晨光熹微,草葉上落了一層晶亮晶亮的霜,白晃晃反『射』著太陽光,看起來極其耀眼。

秦慕彩只穿一件破洞的單衣,走出了家門。

她想上山跟父親問問清楚,究竟什麼時候才能吃上大米,吃上白麵,吃上肉。

她早就習慣這種針扎一般的嚴寒了。

她也早就穿慣了這身衣不裹體的行頭了。

令她真正崩潰的是,接下來的日子對於她來講沒有盼頭,沒有期待,沒有念想。

人如果沒了念想,就什麼都沒了。

臉上還殘留著些許稚嫩的秦慕彩,對於生活的定義,已經宛若成人般滄桑了。

為了避開母親和姐姐們,她特意早早出門,疾步往墳山上走去。

她現在走的這條路就是黃青青她們每天走過的那段路。

衣服只有一層,只能達到勉強蔽體的程度。

秦慕彩緊緊抱住了自己的雙肩,蜷縮著在霜花懸浮的空氣中急急地前行。

走快點,還能暖和點。

她路過了一戶戶叔叔大爺的家,路過了一戶戶阿姨『奶』『奶』的房。

家家都房門緊閉。

離墳山越來越近了。

其實,她並不知道父親被葬在這重巒疊嶂的高山之上上的哪一處。

母親一個字都沒提起過。

於是到了山麓,她就猶豫了起來。

就在這時,一個喑啞的嗓音在她的身後響起了。

“你是……秦家的三小姐吧?”他說。

是隔壁家的男人。

秦慕彩眼淚汪汪得看著他,說不出一句話。

每每想到那副情形,她總會自憐自艾,她覺得十幾歲的自己真的很令人心疼。

那個男人正穿著一件爛棉襖,關切地看著她,棉襖上到處都嗞出了黃不拉嘰的陳舊棉絮。

不知是出於害怕還是源於委屈,秦慕彩的淚瞬間就決堤了。

男人走過來,輕輕地拍了拍她的後背,說:“不怕,不怕,有叔叔在。”

秦慕彩總算停下了哭,可眼淚還是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男人說:“你這是餓了吧,走,叔叔帶你挖野菜去。”

秦慕彩連想都沒想,就跟著他走了。

也許是因為她聽到了“野菜”兩個字。

她已經多少天沒正經吃過飯了啊!

男人走在前面,她緊跟男人走在後面。

山上很多幹枯泛黃的雜草,把她的腿劃了一道又一道。

她已經感覺不到疼了。

男人說,再走不消十幾分鍾,就能到挖野菜的地界了。

這是秦慕彩生平第一次體會到“祈盼”二字的涵義。

還有十幾分鍾,她就能吃到大家口耳相傳的野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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