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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外人進去,可是他的助手簡凡凡小姐曾利用他不在的時候讓你進去了四次。這點你承認嗎?”
這個男人是工作狂嗎?今晚剛回來就立即展開調查,連我進去“程春野工作室”幾次,他都知道。
“凡凡告訴你的嗎?”
“這個不關你的事。你承認你進去程先生的工作室四次嗎?”
“你不告訴我,我也不奉告。”
“厲害,小姐。”他聲音冷淡。“我想你在難過好友背叛了你是嗎?大可不必,她不得不把一切說出來,免得程先生控她監守自盜。當然,她也為你辯駁,說你是個誠實的好女孩。我這樣說,你是不是舒服一點?”
“是。”
他輕笑一聲,似在笑我的老實。
我不悅,遂一言不發。
“現在你可告訴我,你進去設計室幾次?”
“四次。可是我根本沒見到什麼設計圖。”
“保留你的自訴待見面時談。張小姐,明天你方便過來一趟嗎?還是由本人親自到府請教?”
請教?假惺惺的客套!明指我是小偷,連懷疑也不懷疑一下,這種人真過分,可能比“四麗”還難纏,我才不理他。
“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沒有其他情報可提供。”
“你的意思是拒絕合作?”
“不是拒絕,實在不開我的事。”
“我明白了。”他出口驚人:“你年輕不明事理,我不見怪,我將找你家的大人談一談,也許他們會出面勸你為自己洗清冤枉。再見,張小姐。”
“喂,喂!”
他真掛了電話。他真的說到做到?
要是被姨丈、姨媽知道有人懷疑我是賊,我不如死了算了,雖然我很清白,可是怎麼證實呢?
對了,與其由外人進饞,不如我自己去報備,好在姨媽知道凡凡在“伯爵金星大廈”工作,她一定會同情我受了不白之冤,而姨丈頂多告誠我以後別去那種地方,不至再生其他風波了。哼,讓姓路的去枉作小人好啦!
我拔腿要走。電話鈴唬了我一跳,趕緊先接了。
“喂!”
“張小姐?抱歉,我找這家男主人張先生。”
又是路華。他好狡猾,竟然要搶在我前頭去告狀。
我對著話筒一字字的說:“這裡沒有張先生,你再打十次來也找不到張先生。”希望他聽出我的不滿。
一陣沈寂。
“張小姐一個人住?”
突然的柔和語氣使人不好太強硬。
“沒有,我住親戚家。”
又無聲一會。
“你為什麼害怕出面?你不是自認什麼都沒做嗎?”
我照實說:“你說我是小偷,我討厭你,不想見你。”
“我何時說過你是小偷?我不過將程先生、簡小姐說的話拿來向你求證而己。你說話這麼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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