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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保密性問題,馮見雄當然是不擔心的。連周天音都能為他保密,何況是田海茉呢。

他擔心的是別的。

而且,工作上的交流,他相信還是很**的。只要他別天天和周天音出雙入對,正常的合作怎麼可能被人監控到。

田海茉便沒有再堅持。

……

第二天,馮見雄幾乎睡到中午才起。

昨晚太努力了嘛。

一起吃過午飯,田海茉就回公司去了。

他一個人琢磨了下和那個與劉炎有交易的、id叫“咬人汪”的up主私下會面的事兒,準備了一番材料。

周天音很貼心地給他打了個電話,問他這兩天的安排,還問他昨晚平安否。

馮見雄也回了禮,表示不急,讓她這兩天先監控一下niconico那邊的動向,看看“咬人汪”這個id有沒有上傳什麼“第三方侵權”的內容。

結果,也不只是運氣還是必然。晚飯的時候周天音又打來電話,說看到niconico彈幕影片網上已經有盜版的《舌尖》資源出現了,而up主正是那個“咬人汪”。

資源是剛剛上線的,還沒得到任何推薦位,很低調,連站內搜尋都搜不到。只有關注了這個up主的人在作品庫裡才能看得見這也是正常的,因為大部分內容網站的設計,新作品都是先出現在個人庫裡,然後才能被同步到搜尋引擎上。

比如說,某個老作者在某點上開一本新書,那麼基本上書過審之後幾小時就能出現在這個作者的作者頁下面。但是要48小時候才能被書名搜尋給搜到。

馮見雄看了一下週天音發過來的連結,確認之後,立刻指揮道:“你馬上截圖、播放、屏攝影片,用帶錄製時間的專業dv。然後明天你去一趟公證處,把證據給公證了。”

發現網站盜版之後,要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先把證據給公證了。

因為網際網路上的東西是很容易毀屍滅跡的,一旦網站發現某個資源被查的風聲比較緊,下架了。那麼沒來得及取證的苦主就要多費很多手腳。

“那你呢?”周天音一邊答應,一邊下意識地問。

她倒不是嫌自己乾的活多、馮見雄只要動嘴指揮。

馮見雄本來就是花錢僱她的老闆,哪怕馮見雄100%只動嘴,活兒都讓她跑腿,那也是應該的。

她只是潛意識裡害怕馮見雄因為昨晚的飯局,對兩人的友誼產生了“避嫌”的想法,故意躲著她。

馮見雄想都沒想:“我當然有別的事兒要忙了,我明天要去費主任的事務所,讓她們出律師函的啊上次央視只是出了委託書,這次要出的是律師函!”

委託書,只是拿來證明“央視就《舌尖》一劇的獨播權受到第三方侵權時,委託天策律師事務所維權”這事兒的。

等到侵權事實真的出現之後,則要弄一份事務所發給niconico影片網的律師函,內容無非是“本所已經接到央視就xxx事宜維權的委託。現發現貴司有xxx的行為,請立刻如何如何,否則本所將保留使用法律途徑解決xxx的權利”之類的話。

簡單來說,就是一封尺度上依法、身份上也依法的恐嚇信啦。

周天音聽了,知道馮見雄是另有正事,並不是要躲著自己,也就放心了。

次日,兩人分頭行動,很快就各自拿到了所需的東西。

天策律師事務所距離市司法局和市公證處都不遠。所以辦完事兒之後,馮見雄就和周天音在律所附近找了家咖啡館碰面,一起吃個午飯,順便核對一下對方的材料。

周天音吃著色拉和蓋澆飯,問道:“下一步怎麼辦?你這麼急著拿到律師函,是要直接跟劉炎攤牌麼?應該嚇不住他的吧。做網際網路內容創業的,哪個不是盜版盜慣了的老油條。”

她之所以有此一問,是因為馮見雄昨天才告訴她要律師函,本來按她理解的計劃,這一步有公證證據就行了,還沒到用到律師函的時候呢。

馮見雄得意地一笑,喝了一口咖啡,說道:“律師函的用法是很靈活的麼,不一定要用來嚇正主,有時候嚇沒見過世面的小鬼更加方便。”

周天音眼珠子一轉,說:“你的意思是……嚇那個上傳盜版資源的up主?”

馮見雄傲然道:“聰明,我們要分化瓦解他們,讓那傢伙知道:如果出了事情,劉炎是會把責任推給她的。還會把她當成棄子,這樣她就能更加合作了。”

周天音點點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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