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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一番博弈之後,從大洋彼岸傳來的決定是:授權沒問題,就讓蘋果總公司作為起訴主體好了。

速戰速決就好!

杜丘明拿到全部所需的委託資料時,差點兒興奮得跳起來。

在四九城的智慧財產權法律界混了二三十年,終於接到了一樁蘋果公司這樣級別的全球前10強公司的委託!

他人生的最高光時刻,終於來了!

雖然官司的內容,只是一樁穩贏的、控訴對方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等侵權的小官司。

多年以後,當他悔恨地想起這一刻時,才發現,當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其實成了幫馮見雄的超強aoe輸出魔法引怪的角色。

那畫面感,儼然就是那殘陽悽切的血色修道院中庭裡,一個戰士渾身瘢痕傷口、拖著幾十個食屍鬼/怨靈蹣跚前行(還有奶騎在旁邊奶)。

然後,草叢裡突然鑽出一個奧爆術天賦點滿的法師,一堆瞬發奧爆術洗地清場。

只可惜,這個引怪的戰士,和清場的法師,並不是一個隊的(嗯,雖然這種情況在wow裡不可能出現)。戰士的本意,也僅僅是希望法師被食屍鬼們撕成碎片。

廢話少說。

短短一週之後,做好了初步的準備工作,杜丘明帶著自己的團隊,親自奔赴金陵,遞交了一份起訴狀。

金陵市中院民事庭的相關立案工作人員,一看委託書上那昂然的蘋果抬頭,幾乎是立刻高度重視,拿出了給洋大人辦事的效率,一切加急。

不過,不管杜丘明多麼鄭重,法院如何上心。馬和紗或者說背後的馮見雄,似乎並沒有太重視這事兒。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法院在收到起訴狀、並決定立案後,應當在5天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應該給出答辯狀。

當然,法律也沒規定被告人不交答辯狀的後果。只是說,被告不提交答辯狀應訴,不影響法院的審理。

也就是說,司法實踐中,如果被告不上心、不搭理,什麼都不幹,法院也得等滿15天,然後才能安排首次開庭、通知雙方。

因為是給洋大人辦事,本來法定給法院的5天,法院方面只用了1天據說連順豐快遞都沒敢用,怕耽誤。而是讓兩個工作人員,親自開車去仙林大學城,找到金陵師大的校區,然後打聽了馬和紗的動向、親自等她下課,在教室門口堵人,把起訴狀的副本交到妹子手上,讓她簽押。

他們還口頭建議馬和紗儘快答辯。

這服務態度,實在是太好了。

可惜,馬和紗並沒有提交答辯狀的意思。

她隨手看了一眼,就丟著。

讓對方等15天再說。

第175章 燈塔

在金陵住了三天,每天除了複查證據和卷宗,就沒什麼鳥事可做。

對面的馬和紗,卻什麼反應都沒有,似乎一點不著急。

遇到一些京城那邊的大事,杜丘明還得遠端遙控,這不由得讓他焦躁起來。

這天吃晚飯的點,問了兩個負責跟蹤馬和紗的偵探事務所的嘍後,杜丘明焦躁地發洩起來:

“幹!馮見雄欺人太甚!”

“你們到底有沒有遠遠跟著、確認馬和紗的行程?這幾天他就沒來見過馬和紗?馬和紗也心裡一點都不慌?”

“馮見雄不回覆答辯狀,這點我當然理解,八成的專業律師都不會回覆答辯狀!但是,不回覆答辯狀不代表不做庭審準備工作,他怎麼可能一點反應都沒有!”

一個25歲左右的下屬新人美女律師,看著所長這樣發脾氣,一邊在那兒瑟瑟發抖,一邊低聲軟語地問身邊資深一些的同事:“俞姐,為什麼杜所說‘馮見雄不回覆答辯狀他可以理解’啊?《民事訴訟法》113條上不是傾向於要求被告律師交答辯狀的嗎?雖然沒強制,但你交了,不是能給法官一個誠懇的好印象?”

這個問題,一看就是剛剛司法考試考完、讀書讀傻了的小杏仁律師提出來的。

旁邊那個被稱為俞姐的年長一些律師雖然哂笑了一聲,卻也耐心答了:

“圖樣,官司不是靠法官印象打的。既然法律允許不交答辯狀,那麼只要不交,就可以讓原告方對於被告的抗辯證據主導方向難以捉摸一些,起到類似於證據突襲的作用

說人話,就是他不告訴你他會怎麼辯,你的反駁準備工作也就無的放矢。有經驗的律師,不交答辯狀是常態。可別被司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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