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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又缺錢?”
“洗衣機壞了,修不好,得買新的。而且開學也該交學費了。”
我用目光摩挲著信紙,來回遊移在那簡單直白的內容裡,怎麼都捨不得抽離:入眼字頭“TomyS”,正文整一篇“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不必逐個數,看那架勢肯定有三百)”,最後落款一個“G”。
他在說三百次他愛我。
還有什麼情詩能比這更直指人心?
。
高飛和我們一起吃飯。它有很好的身體素質,如此被它大哥虧待,卻越長越帥,體型棒極了。我問高錚,“它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紀了吧?有麼?”
他搖搖頭,“沒合適的,寧缺勿濫。”
我笑。
他卻認真嚴肅,“我的兄弟,當然要以我為榜樣。”
我還是笑。
“笑什麼?你以為誰都像你,稀裡糊塗就找一個湊合。”
我不笑了。
靜默橫亙。
好一會兒,他低低開口,“對不起。我以後不說了。”
“我不是生氣,”我過去揉揉他頭髮,“我是後悔……高錚,我如果早幾年遇見你就好了……”
他沒說話。
我在心裡掐算,若要時間倒退到我認識初戀之前,那時我二十歲,那他就是十七……呃,一大學女和一高中男談戀愛,的確不太現實。怪不得他不接話。
今天沒有穿堂風,屋裡燥熱,他光著上身,線條如獵豹般矯健俊美,光滑的額頭,服帖的耳鬢,直展的鎖骨,精瘦的肌肉,汗珠一路密佈,說不出的性感。他這模樣我已見過不只寥寥幾次,卻仍能斃得我甘心做鬼風流。
我揀起他脫下的汗衫,“你有肥皂麼?我把你衣服洗了吧。”其實我不會洗衣服,就連內褲都是攢一堆扔洗衣機,我抽屜裡的內褲少說有三十條。大學住校時,每週末回家我都能拎回去一大包衣服,後來這也成了我和沈東寧吵架的原因之一。可我現在卻主動提出給他洗衣服,我就是樂意,我心甘我情願。
高錚去廁所拿出一塊皂給我,喜悅之情溢於言表,“我沒專門洗衣服的皂,就這一塊,洗手洗澡都用它。”
他的勁頭讓我不太明白,“你這麼高興幹什麼?”
“你親手給我洗衣服啊……”
我們都是如此容易滿足的人。他給我打首詩,我就進砂似的流淚;我給他洗衣服,他就吃蜜似的興奮。愛情,如此淺簡,如此深刻。
他又補充,“我看著你洗行不?”
我“嗯”,其實心裡唸叨,但願你也不會手洗衣服,這樣你就看不出我的破綻了。
我接過皂來,一股檀香,是老牌的檀香皂,通常只能在本土超市最不起眼的貨架底端才找得到,一如他的酸梅晶,他的老枕巾,他的白汗衫……還有他本人。高錚是個老套的人:第一次跟我搭訕時用的言語,第一次被我羞辱後的憤離,第一次約我寫的字條,第一次吻我時的生澀。可我就是喜歡這個老套的人,揪了心地愛惜,丟了肺地沉溺,讓我給他洗一輩子衣服我都願意。
我一邊洗,他一邊看,彷彿要把這鏡頭燒錄進腦盤裡。衣服不髒,只有汗跡,我這個門外漢竟也洗得輕鬆,我問他,“還有別的麼?都拿來,一塊兒了。”
他搖搖頭,“你洗一件我就滿足了,我儘快去把洗衣機買回來。”
“你拿出來吧,我帶回家跟我的衣服一起擱洗衣機裡。”他衣服少,攢不起,可別沒得穿。
他對這個折中的法子也很滿意,妥協,統統交出來。
包括內褲。
我像每個大學週末一樣,抱著一袋子衣服回了家。進門時被我媽撞個正著,她匆匆掃了我一眼就轉頭繼續看電視,漫不經心地問,“拿著什麼呢?”
“衣服。”我說著就脫了鞋進了房間,在床上把他的和我的分成深色淺色各兩堆,然後捧著淺色那堆去衛生間,放進洗衣機。我打算今晚搞定它們,明早再洗深色的,爭取一個上午就曬乾,下午給他送去。
我開機倒洗衣粉,調溫調速,這時我媽進來了,我連忙蓋上蓋子,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慌什麼。她盯著我問,“嘛呢你?”
我故作沉著,“洗衣服唄。”
“這是誰的?”她說著就從背後變出一件汗衫,顯然是從我屋裡拾獲的。此刻我心裡非常慶幸某人不穿深色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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