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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理會那二人的喋喋不休,筱玉躺在床上,接收著劇情介紹。
她的寄主叫李諾,是個父母雙亡的孩子,從小就寄養在伯伯李成的家裡。
想當年,李諾的母親白雪和李諾的伯伯李成也曾經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愛,後來因為李成要繼承家業,他的母親就找到白雪,給了她一大筆錢,讓她離開李成。
白雪沒有要錢,但是她還是離開了,她遠走他鄉杳無音訊,李成遍尋不到佳人,還消沉了近一年時間。
李成再次見到白雪的時候,是在一個偏遠的小鎮,那個時候他已經結婚三年,白雪也嫁給了一個退伍軍人,那個人叫羅軍,卻是他失散多年的弟弟。
李成和妻子於繡雖然已經結婚三年,卻只能算是相敬如賓,白雪一家搬來後,於繡察覺到了李成的異常。
她找人調查白雪,卻發現小叔子的媳婦竟然就是她老公的初戀情人!這還得了!今後他們還得一同生活,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這不是給她添堵嘛!
於是她立刻露出了潑婦罵街的本性,和李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還三句不離白雪,她說白雪是個狐狸精,她搬到這個家是為了和李成重修舊好!
白雪受不了這種侮辱,就帶著剛出生的李諾和羅軍離開了這個家。
白雪有心臟病,她三十歲不到早早地就走了,羅軍在她走後,終日酗酒,在一個雨夜死於車禍。
李諾成了孤兒,不得已她回到了那個“家”,可是她悲慘的日子才剛剛開始。
於繡是個自私狹隘的人,她不喜歡李諾的母親,自然也不會喜歡李諾這個“賠錢貨”!
她的親生女兒李萌比李諾大三歲,對她也是三句不離小賤人,把於繡的尖酸刻薄學了個十成十!
白雪終日裡打罵李諾,還會想出各種各樣的難題來為難她。
李諾在讀小學,如果她考試拿不到一百分,於繡就要罰她一個月不能吃早餐,早餐罰完了,就罰晚餐!
午餐是在學校裡吃的,於繡一個學期就給她一百塊,李諾只能每天吃一塊錢的白米飯,不夠她就去撿剩菜,到野地裡挖野菜,摘野果,甚至去抓老鼠。
她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會把身上的校服脫下來,換上垃圾堆裡撿來的破衣服,生怕衣服破了於繡不給她買新的。
實際上,除了校服,她根本沒有衣服可以穿,小學的時候還湊合,初中的時候,她的身體開始發育,她不敢聲張也沒有內衣可以穿,她只能去垃圾堆裡找。
一次她撿垃圾的事被學校的同學看見了,那個人還把這件事到處宣揚,於繡知道後說她不要臉,把她一整個學期的早餐晚餐都扣了,連午餐的一百塊都沒有了!
為了活下去,她開始我行我素,在學校裝出來的乖樣子被她徹底擯棄!為了一口吃的,她會和學校的男孩子打架,甚至和高年級的打架!
她個子小,力氣小,她總是打不過人家,可是她夠狠,而且她難纏,跟她打過架的人到最後都會被修理得很慘!
她從來也不覺得自己錯了,因為如果她不夠狠,她就活不下去!
說到底,李諾不過是個配角,給她安排這種人生,是為了襯托女主的溫柔善良。
女主是個轉校生,她轉過來的時候李諾已經高二。
女主知道李諾的事後,經常對她噓寒問暖,她說她相信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壞人,她讓李諾要愛這個世界!
女主有很多朋友,有一些是李諾這種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惹不起的,比如說千金大小姐。
她們不喜歡她和李諾在一起,實際上李諾自己也不喜歡。
她們找人修理她,因為他們認為她不配和女主走在一起。
女主發現李諾身上的傷,她從來沒有問過這傷是怎麼來的,她自認為這是為了顧全李諾的自尊心,可是她從來沒有想過,如果沒有她,李諾本可以不必承受這些多餘的事!
女主給李諾買藥,買飯,買禮物,希望她變得開朗變得活潑變得善良,可是李諾怎麼做得到呢?
她回家就要捱打捱罵,在學校所有人都排擠她,除了不敢對她動手以外他們什麼都敢做!
女主還勸其他人不要孤立李諾,那些人滿口應承轉個背就來找她麻煩,終於,讓李諾承受不住的災難來了!
女主對李諾徹底失望了,於繡罵她下賤說她是妓女!
她不是立誓要拉她出泥沼嗎?為什麼該相信她的時候沒有相信她?
她寧願去垃圾桶撿吃的也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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