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雲燁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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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比內蒙的差,要烤個全羊那是必須的。
人很多,歐陽霆是最早選好馬的,為了掙表現,所以他早早的就跟著雲潔還有莫錫山坐這裡的馬場觀光車去了休息棚那邊。
莫錫山知道歐陽霆的想法,年輕人嘛。
再說他對自己外孫女這資本很有信心,離了婚帶個孩子算什麼?照樣有年輕的頭婚小夥子看得上,而且家世還很好,哼。
心裡這樣一想,愈發覺得莫家的基因好。
兒子樣樣好,外孫女樣樣好,喜歡他們的物件家世也很好。
這簡單就是天上眷顧嘛。
莫錫山思想不像雲潔那樣保守守舊,他甚至在心裡有些暗暗竊喜,你劉震松別以為自己外孫年輕是個頭婚有多了不起,還不是追著我外孫女的屁股後面轉,屁顛顛的,看吧,我咳一聲嗽,你外孫就得給我倒茶去!
莫錫山心裡這樣想著,越想滋味越是美好,所以當看著辛甜他們從觀光車上下來的時候,故意站在歐陽霆身邊看著車來的方向說了一句,“哎呀,阿甜真是的,這麼慢,現在才過來!”
歐陽霆聽到莫錫山的責備聲,馬上就抬起頭來,看到辛甜從車上下來,正伸手去扶雲潔,那樣子,真是孝順極了,好媳婦不就是該這樣的嘛,會做家務,還孝敬老人,哎呀,歐陽家就該找這個的媳婦,真是太好了。
“辛辛!”歐陽霆,抽了張紙擦了手,扔進垃圾桶後,就朝著辛甜走了過去。
莫錫山心裡抖了抖,哎呀,叫得太親熱了,傷風敗俗!傷風敗俗!
辛甜一直覺得,年輕人才會喜歡這樣鬧雜的聚會方式,像孟有良這樣的人,大概是喜歡尋一方茶舍,煮一茶清茶,然後談古論今,抒遠大胸懷,明抱負之志。
哪能跟一堆年輕人在一起燒炭火,聞燻煙?酒池肉林,好不浪費光陰。
但辛甜顯然覺得自己是層次太低,以前沒跟孟有良這樣的大人物在一起過,其實這樣的人和外公沒什麼兩樣,也喜歡和家人在一起,也會偶爾有個家庭聚會日,然後弄些果子,吃食,一起在郊外渡過一個美好的星期天。
孟有良支著魚杆坐在湖邊釣魚,他一直不說話,很熟稔的給魚鉤上食,默默等釣,然後一條一條魚釣起來,放進桶裡,週而復始,一直重複這個動作。
釣好魚,孟有良去了水槽那邊,剖魚,醃魚,最後放在炭架子上烤。
等大家都烤好東西坐在涼棚下開始吃的時候,孟有良端著烤好的魚,坐到了苗秀雅的旁邊。
溫佳妮只恨只有一個自己,不能坐在母親的兩邊,孟有良把烤魚放進苗秀雅的盤子裡,“嚐嚐看,味道是不是還是一樣。”
這話說得實在*,所有人都裝聾。
辛甜聽到了,也裝聾,感覺這一桌子都是御前小太監,什麼事都得裝看不見。
溫佳妮不是滋味,而且她一直有種感覺,母親好象是因為人多,敢怒不敢言!
“媽媽,要是你不喜歡在這邊玩,我們回去吧?”溫佳妮拉起苗秀雅的手,搖了搖。
苗秀雅笑了笑,“這裡挺好的。”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青山馬場氣候十分宜人,大家吃著燒烤,還有新鮮摘來的水果,感覺十分愜意,辛甜不敢給小豌豆吃燒烤,怕她上火,可是當雲燁籤子上的烤羊肉被小傢伙吃了一小塊後,便一發不可收拾,一定要吃,不給就哼嘰。
小孩子的哼嘰永遠都是對最愛他們的人最有利的武器,辛甜一邊給小豌豆剝山竹喂進嘴裡,一邊急得直哀求,“小寶寶,咱們就吃最後一口了,好不好啊?”
“豌豆,咱們只吃這一口了好不好啊?上火怎麼辦啊?”
小豌豆手裡拿著籤子,用安全的方式橫著拿,嘴周還有香料末,小嘴巴嚼得很起勁,手指比了個“1”,像領導人講話一樣,嚴肅認真,“媽媽,豌豆慢慢的,不急,不上火。”
辛甜嘴角抽了一下,不著急是不著急,此上火非彼上火啊。
小豌豆也不知道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總之頭可斷,血可流,手裡肉串不能丟。
小豌豆是難得喜歡吃肉,這種口中味偏重的東西,辛甜從來不在家裡弄給小豌豆吃,小豌豆第一次,這味蕾被刺激得不輕。
雲燁走過去,摸摸小豌豆的腦袋,“豌豆,這一根吃了,就不吃了,舅爺去重新給你烤沒放孜然的好不好?孜然吃了小豌豆漂亮的小臉蛋上要長痘痘的。”
“哦?!”小豌豆也不嚼了,沾著香料油末的小嘴成了小小的“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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