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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罰,然而達到十次者,無論觸犯的那條罪都必須要重罰,而這老頭兒這次正是第十次犯事,所以必須要重罰,當然算這不是他的第十次死罪同樣跑不掉的。”
梁奕不由得看了他一眼,實在是想不到這個老頭兒犯了何罪。
“哦?究竟是做了何事。”
“他九月份三次潛入大羅縣程府之,第一次偷走了價值五百兩銀子的東西沒有被發現,第二次偷走了超過兩千兩的東西,雖然被府侍衛發現,不過跑得很快沒有抓住,在第三次進來時,竟然偷走了四張五千兩的銀票,同時還跑到人家未出閣的閨女房間去作『亂』,雖說沒有出事,但這對人家名聲是有影響的,最後被埋伏在府外的官兵給當場抓住。”
“三次共計偷盜兩萬兩的東西,加調戲人家閨女,自然被判了死罪,後來報給刑部沒有任何問題得到了批准,最主要的是程家在當地是名門望族,這些年來為百姓做了很多的實事,深得百姓們愛戴。”
梁奕知道偷盜罪的懲罰很重,當初回西州抓住的那名偷盜之人,雖然價值才幾千兩銀子,最後同樣被重處,像他這樣過萬的,屢教不改的,還有其他行為的,殺頭都是輕的。
隨後看著他輕聲罵了句:“活該。”說著離開了這裡。
在靠近李峰的時候突然一股惡臭傳來,讓司獄忍不住捂住了口鼻,連梁奕同樣皺著眉頭,前者見此大聲道:“來人。”
接著一名獄卒跑過來:“大人有何吩咐。”
司獄指著牢房躺著的那人說道:“此人怎麼一回事兒,為何會散發如此的惡臭,如果是死了怎麼不報。”
“回大人話,此人的傷口一直不好,好了之後又有膿留出來,並且他已經兩個多月沒有換過衣服,加送進去的飯菜從來不讓人收拾,久而久之變成了這般模樣,反正無論是誰進去,他都像是瘋狗一樣。”
司獄再次看了他一眼明白怎麼一回事兒了,詢問道:“你先下去吧。”
“是。”
獄卒走後他又才說道:“梁大人,此人兩月前在大街公然搶走了一名孩童,當時因為百姓較多便追了去,他見跑不掉丟下了孩子跑,結果在逃跑的過程還用手的刀砍傷了六名百姓,最後從縣衙門口過去的時候,與正要出去的知縣撞了,他見此不由分說的去劃了當地的知縣,當場血流不止,後來被百姓們抓住,搶孩子這樣的事情本來深受百姓們憎恨,所以在官兵趕到後他已經被打成重傷。”
“像他這樣當街搶孩子的,並且以下犯傷了當地知縣,自然是重點調查的物件,後來調查出來才知道他之前還有過搶劫,偷盜,傷人的行為,並且被通緝,在通緝期間依舊犯事,應當重罰,報刑部後同樣沒有意見,直接判了死罪。”
梁奕依舊皺著眉頭道:“算如此,為何現在是這幅『摸』樣。”
司獄回答道:“當時打他的人很多至少有三十來人,不知道是誰將他腦袋打出了問題,總不可能將這些義憤填膺的百姓都抓起來審訊,索『性』沒有繼續深究,逐漸的他開始有發瘋的跡象,身的傷口好了之後他會去破壞,進去送飯收拾的官差不小心還會被他咬傷,一來二去沒有人願意給他送飯。”
聞言梁奕點點頭,搶孩子該重判沒問題,打他的人太多不去調查同樣沒有問題,再說三十幾人根本不可能查的清楚,只要都不承認難道還有一一用刑不成,這樣會激起更大的民憤。
當然這是他活該的,以原本的罪行可以叛其死罪,加後來的罪行更是沒問題的。
“稍後讓人來給他收拾一下。”
“是。”
這味道著實難受,梁奕覺得還是有必要清理一下。
有了這兩個事情,梁奕又詢問了關押在死牢的其他五名罪犯,他們同樣的是活該,而且證據都是確鑿,基本確定關押在死牢的沒有一個是冤枉的,與剛才的聲音完全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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