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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豐三年一月的第一天梁奕押著貪官汙吏回江陵,三日後吳蘭煜將財物清點結束押運著回去。請百度搜尋進本站。

當這些人被押入刑部大牢後,他方才進宮述職。

大殿內除了這君臣二人之外,再無別人。

“梁奕,你是經辦此案的欽差大臣,說說這些人應該如何處置。”

在前去大梁府前董高逸表『露』過自己的心跡,梁奕自然記在心的,回來的路便思考過該如何回答。

“回皇話,此案所涉及的銀兩雖然高達四百八十萬兩,實際有的官員貪汙只有千兩左右,最主要的官員臣以為有三人,分別是監察副使尚立,州知州袁從紹以及水磨知縣李峰。”

“哦?這樣判定的緣由是何。”

“這一次的賑災銀是交給尚立在處置,如果他處理得當便能夠很大程度的遏制這種現象,正是因為他的不作為和知府林仁釗的不管不問才導致的,應該處以死罪以儆效尤。

“其次是袁從紹,此人在州知州任五年時間,貪汙銀兩多達一百八十萬兩,是前所未有的,依照南齊律法理應當斬。”

“至於最後的李峰,雖然貪汙銀兩也有百萬兩,不過認錯及時態度良好,同時有戴罪立功的地方,這次能夠查出這些官員正是因為他的供述,所貪汙銀兩也已經全部查封完畢,臣以為叛其前往邊境便是。”

說完李峰的時候梁奕停頓下來看著董高逸,像這種超過一百萬的一般決不姑息,不過樑奕說的這些都是真的,無論李峰處於何種目的交代,總歸是有幫助的。

見董高逸沒有拒絕的意思,又才繼續說。

“其他各級官員按照所貪汙的銀兩酌情定罪,貪汙超過十萬兩者重罰重罪,貪汙超過一萬兩,不足十萬兩者按照律法查辦行,那些貪汙不足萬兩銀子的官員臣以為可以將其官職戴罪立功。”

到這裡董高逸皺眉說了一句:“朕是知道有些官員貪汙的銀兩並不多,五百兩到一千兩銀子的都有,但是這些銀子被貪汙後苦了的是老百姓,讓其戴罪立功豈不是有包庇的意思在其?”

在說這話的時候梁奕能夠明顯感覺到他的糾結,前面這些官員都是嚴格審理,嚴肅處理的,而到了這些官員則不那麼嚴格,看起有失公平,然而一次『性』處理這麼多官員也是他不願意看見的。

一年處理內官時,只有區區十人而已,最終卻是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浪『潮』,特別是查處很容易,想要補空缺不容易,不過那些終究是內官,查處一個還有其他人頂著。

如說當時的大理寺卿,雖然被直接抓了起來,不過大理寺還有其他的官員可以保持正常的運轉;再說刑部左侍郎陸群被查處時,還有刑部尚書,右侍郎等保持著。

梁奕知道這一次查處大梁府的官員多達三十四人,其包括知府,監察副使,知州,同知,知縣等較重要的職位,如此一來需要在短時間內將這些空缺補是極其不容易的,所以才提出有的官員可以降職使用。

“啟稟皇,這裡面有幾位官員本意並未貪汙的想法,潭州的知州大人是因為收了所謂獎勵在賑災有功的銀子,那麼幾千兩銀子,然後在調查的時候主動將銀子全部交了出來,並且交代了罪行,像這樣的官員實際是沒有錯誤的,請皇三思。”

此話說到了董高逸的心裡,隨後大笑道:“好,依你梁奕所言,不過這個李峰是什麼情況,多達百萬兩無論是誰都不應該輕判才行,哪怕是戴罪有功,也需要震懾其他官員,一個知縣敢貪一百萬,還是朕第一次遇見。”

“回皇話,這正是臣要稟告的第二件事。”

“何事?”

“是關於大梁知府林仁釗的事情。”

“他有什麼問題嗎?”梁奕在給董高逸的奏摺只是說林仁釗的確有失職的地方,至於其他的隻字未提,董高逸還以為林仁釗沒有問題,殊不知是梁奕擔心被攔截下來傳了出去,決定回來親口說。

“皇,這一次微臣前去查案,的確只是查到林仁釗有失職的地方,然而貪汙的訊息還是有那麼一些,但是沒有實際『性』的證據,又擔心繼續查案會引起林仁釗和其同黨的注意,這才沒有提及半點。”

“而這個李峰是最關鍵的突破口,據臣瞭解他能做到水磨知縣離不開林仁釗的幫助,而他一個知縣能夠貪汙多達百萬兩其肯定離不開林仁釗的支援,將他留下是為了找到其證據所在,臣還懷疑這個李峰之所以這麼爽快的答應同樣是林仁釗的授意,這樣一來注意力會被轉移不會繼續查他的貪汙,同時李峰也憑藉這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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