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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想要獵殺一隻進化獸,對於普通豁免體質的人來說,無異於肉包子打狗。

至於說你要是想殺掉一個人類進化者,從而獲得進化結晶,那就更加不用去想了。在李默所經歷的上一個時空裡,在末世初期,倒是的確有不少陰溝裡翻船的先天進化者。

但可惜的是,地球上的進化體中,唯有人類進化者,不可以衍生進化結晶。誰也不知道原因是什麼,就像是這種規則,本就該存在一樣。

第4章 進化液

說完了豁免體,剩下的自然就是像陳浩那樣的屍化體了。而這種體質在人類中,幾乎佔到了接近九成之多。

但奇怪的是,除了人類之外,其他的生命體卻可以完全免疫屍化。以至於在李默重生前的那個時空,許多人都把末日風暴,當成了地球或是神明對人類的天罰。

且不管他到底是不是天罰,其實屍化體實際就等同於死亡。因為生命體在屍化之後,除了還具被對於食物的慾望,幾乎沒有了任何的思維。

大腦的存在,也僅僅是為了維持其獨有的身體機能。至於心肝肺什麼的器官,根本就等同無用。這也是為什麼喪屍的弱點,僅存在於大腦的原因。

再重新說回李默,作為一個重生者,他之所以重生後就急匆匆找上了甄櫻,就是因為在上一時空,曾經親眼目睹了甄櫻的崛起。

墨晶這種特殊物質,在風暴降臨之際,會迅速儲滿風暴電磁。同時,風暴電磁還會和晶體本身反生一種反應,衍生一種變化,成為了可以媲美進化電磁的超級電磁。

在那個時空裡,甄櫻就是依靠這個吊墜,搶佔了堪比先天進化者的進化先機。

乃至於包括甄櫻自己,以及目睹她成長的李默,在初期都把她誤認成了先天進化者。直到後來墨晶的秘密被發現後,才揭開了甄櫻開啟進化的真相。

因此當李默詭異的重生後,自然也就盯上了本該屬於甄櫻的墨晶。

其實李墨居住的那個小區,距離光華小區並不遠。至於他為什麼這麼清楚甄櫻家的地址?則是因為在前一時空中,他曾被甄櫻所救,而後就加入了她領導的倖存者團隊。

李默可以說幾乎瞭解甄櫻的一切,知道甄櫻今天因為重感冒而沒有去學校,自然就徑直趕了來。

現在,依靠著先知先覺,搶走了甄櫻的進化先機,李默的心裡難免有那麼點愧疚。但是不管再給他多少次重生的機會,依然還會做出這種選擇。

且不說墨晶的進化先機珍貴非常,關鍵是這東西落在甄櫻手裡實在是浪費。

李默可是非常清楚甄櫻的心性和固執己見,當初不僅害死了她自己,同時也導致了整個團隊的分崩離析。

李默從不否認甄櫻是個好人,親眼看著她解救了許多的倖存者,也盡了自己最大努力,試圖讓團隊中的每一個倖存者都能活下去。

然而甄櫻卻低估了人性的自私和貪婪,低估了末世的殘酷,也完全低估了末世來臨後,人類道德淪喪的速度。

所以說甄櫻如果作為一個夥伴,絕對是值得信任的。但作為領導者,就難堪大任了。因此重生的李默會盡全力保全她,但卻絕不會後悔搶奪了本該屬於她的墨晶。

現在李默手中的墨晶,自儲滿風暴電磁後,就會自主進入一種消耗狀態。

像上一時空中的甄櫻,僅僅只是把它當作紀念品帶在身上,就能慢慢接受進化電磁對身體的改造。但對於重生的李默來說,他卻知道怎樣更好的利用。

要知道墨晶可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只有風暴降臨之際這一次吸收電磁的機會,一旦用盡就會淪為廢物。

且靠著電磁自主釋放去吸收,也會造成極大的浪費。因此最佳的吸收方法,就是將進化電磁液化,並進行血液注射。

這顆墨晶的進化電磁儲量,實際上已經相當於一顆進化結晶了。可惜當初的甄櫻不懂得正確的吸收方法,因此直到生命逝去的那天,也沒能完成第一階段的進化。

不過即便如此,甄櫻那時的身體素質,也已經遠遠超出了人類的極限。

而且別說是墨晶,即便是進化結晶在被發現的初期,在摸索使用的過程中,也造成了大量的浪費,甚至導致了使用者的死亡。

這會兒,臥室裡的李默拿出一隻空杯子。接著就從自己的登山包中,取出了一瓶注射用的葡萄糖水。倒滿一整杯葡萄糖,那顆墨晶就被丟進杯中。

霎時間,兩者之間立時發生了某種反應。杯子裡的墨晶不斷產生大量的氣泡,並且以肉眼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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