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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新秀球鞋合同價值大多為20—50萬之間,但也不乏高價的新秀合同,比如格蘭特·希爾、艾弗森等大額新秀球鞋合同,大多和他們的選秀順位和位置有關。

在nba商業法則中,就有這麼一個說法:中鋒不賣鞋。

由於身高、打法和位置的不同,大個子中鋒的球鞋側重於包裹『性』和平穩『性』,再加上他們的鞋碼都很大,導致球鞋的造型偏向厚重。偏偏大多數球『迷』都是‘外貌主義者’,因此銷量很不樂觀。

這也是為何,在制定營銷策略的時候,品牌商們主打外線球星,而內線球員完全成了陪襯,球鞋合同大多比較寒酸。

眾所周知,卡爾·馬龍的實力很強,是實打實的巨星,但由於形象太過鄉土,不僅沒有獲得過大額球鞋合同,大多數時期更是隻能代言不知名球鞋。

在生涯早期,馬龍代言了匡威,但匡威不信任馬龍的影響力,贊助費只能算聊勝於無。

等到馬龍坐穩第一前鋒的寶座,他就希望匡威增加代言費用,結果匡威直接和馬龍解約。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被匡威解約後,遲遲沒有新的球鞋合同找上馬龍,竟面臨無鞋可穿的窘境,還得自己出錢購買球鞋。

堂堂第一大前鋒,居然還要自己掏錢購買球鞋,這在當時成了眾多nba球員們的笑談。

最終馬龍放下了心氣,不再‘好高騖遠’,接受了一家小眾品牌的球鞋合同,每年只用15萬的廉價合同,就打包了馬龍和奧拉朱旺的球鞋合同。

沒錯,15萬美金就搞定了當時的第一中鋒和第一大前鋒,可見當時的球鞋公司有多麼不待見內線球員。

和內線球員相比,鋒衛線上的球員打法更加飄逸、華麗,再加上身高和尋常人更加接近,球『迷』自然也就更多。

另外,很多球『迷』打野球很少站定內線,所以對球『迷』們來說,外線球鞋無疑是更好的選擇。

這也是為何,品牌商會更多的關注優秀的後衛和側翼球員,無論是格蘭特·希爾還是阿倫·艾弗森,他們在賽場內外的獨特風格和高漲人氣,令他們快速成為了nba最具辨識度的球星,助長了球鞋的銷量。

現在的球鞋代言品牌,在喬丹建立公牛王朝時期,耐克穩居第一,但在喬丹第二次退役後,阿迪達斯開始和耐克分庭抗禮,兩大品牌商佔據了大部分市場份額,餘下的市場被銳步、fila等知名品牌瓜分。

每一年的選秀大會,品牌商們就會將初『露』鋒芒的新秀作為簽約目標,為這些新人提供一份球鞋合同,期限大多是3-4年。

當時的池亮掉到了首輪23位,或許還有黃種人的原因,並沒有受到品牌商們的青睞,直到他打出世紀級首秀後,才終於獲得了品牌商們的關注。

到了現在,池亮表現依舊出『色』,發揮趨於穩定,名氣更是節節攀升,風險可謂大大降低,自然獲得了眾多品牌商們的青睞。

池亮拿著紙張,開始檢視各家球鞋廠商給出的初步報價。

品牌商與球員們簽訂的合同,大致分為三類:1、商品合同:只提供裝備,沒有報酬;2、現金合同:在聯盟中佔大多數。球員根據人氣和成績等因素拿到額度和年限不同的合同,以及免費的裝備。3、簽名球鞋:這也是球鞋的最高榮譽,但擁有這一榮譽的球員極為有限。

在這些意向合同中,品牌商們還是很有誠意的,但最好的還是耐克、阿迪達斯和銳步的報價。

在三大廠商中,耐克給出了6年4000萬,阿迪達斯給出5年3200萬,而銳步則是10年8000萬的合同。

這些合同的金額都不小,不過它們的年限也都很高,尤其是銳步,給池亮一種放手一搏的感覺。

看著這些大額合同,說不眼熱那絕對是騙人的,尤其現在的池亮還是個窮『逼』。以薪水來看的話,池亮今年的也就六十萬出頭,這些球鞋合同無一不超過了十倍薪水。

如果是在選秀時期,有廠商願意給他這樣的合同,池亮絕對二話不說當場答應,畢竟那時候的他沒有打過一場nba比賽,沒有得到任何證明。

但今時不同往日,池亮的眼界高了很多,儘管三大廠商給出的合同無比誘人,但池亮還是強忍著誘『惑』,朝達菲問道:“達菲,你先幫我分析一下!”

“從金額和年限來看,銳步的誠意最足。當年還是新秀的阿倫·艾弗森,就和銳步簽下了一份5年4000w的合同!不過,合同的期限太長了,幾乎囊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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