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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種煉『藥』方法。
餘清也有些差異的看了陳濱一眼。
現在他能夠確定,這陳濱以前肯定對這種恢復靈氣的丹『藥』有極深刻的研究,很有可能只是有一個關鍵點沒有想通,否則不可能在突然頓悟之後就能研究出一種新的煉『藥』方法。
“現在應該怎麼辦?”負責申訴的幾個人有點猶豫,他們以前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不知道該如何做出結論。
“既然兩個人的煉『藥』方法不同,顯然可以證明餘清沒有進行過抄襲,而且這種丹『藥』是餘清最先進行的報備,丹『藥』的所有權自然歸餘清所有。”
周安海第一個開口說道,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很明確的站在餘清這邊。
申訴負責人中,有個腦袋很圓的學生突然說道:“我不覺得餘清有丹『藥』的所有權,餘清沒有任何曾經研究過這種丹『藥』的證據,而陳濱對這類丹『藥』的研究我們都有目共睹,我覺得丹『藥』的所有權應該歸陳濱所有,我甚至懷疑餘清有抄襲的嫌疑。”
周安海冷笑一聲:“你說餘清抄襲,你有什麼證據嗎?”
“我沒有證據,但是陳濱研究此種丹『藥』已經有一年的時間,已經趨於成功,而以前卻從來沒有傳出過餘清有這方面研究的訊息,但就在陳濱快要成功的時候,餘清突然拿出了成品丹『藥』,我覺得值得懷疑。”圓腦袋學生說道。
“你為什麼不去懷疑陳濱抄襲?”周安海冷哼一聲。
兩人爭吵愈來愈激烈,宋康拍了拍桌子,開口道:“兩個人的煉『藥』明顯方式不一樣,排除有抄襲嫌疑。雖然餘清首先進行丹『藥』報備,但按照聯邦規定,在公示期內,若有人能夠同樣進行丹『藥』煉製,則所有權歸兩人同時所有。”
聯邦的這種規定其實來歷很早,當時聯邦城市之間溝通不便,難免會存在有兩個不同城市的煉『藥』師研究出同種效果丹『藥』的事情,所以就會有共享所有權的說法。
“所以,現在做出如下決定,‘回元丹’的所有權歸餘清和陳濱共同所有,你們兩個有疑問嗎?”宋康望向餘清二人問道。
陳濱笑著回道:“沒有疑問。”
餘清皺了皺眉頭,共享所有權,也就是說,以後在聯邦的備份檔案上,自己的名字要跟這個混蛋擺在一起!
而且“回靈丹”售賣所得分成自己要跟這個混蛋平分?
這麼憋屈,絕對忍不了!
餘清抬頭,目光直視場中眾人,咬了咬牙,聲音從牙縫中傳出來:“我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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