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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我們是不是好高騖遠了點?”成威『摸』『摸』鼻子:“在此之前,不是應該先儘可能還原犯罪過程嗎?”

“說得對。”袁友衝袁友衝點頭說:“那你來說說看。”

“透過對現場痕檢,包括對血『液』丟擲、濺出點的對照,我們痕檢科和技術隊目前有兩個猜想。”成威說:“先說說共同點吧:在兇手作案之前,受害人對其並沒有戒備心裡,且當時正聚在大堂,給兩具小孩的屍體配冥婚。”

“因為,易朗原死於頸總動脈破裂引發的失血『性』休克,而頸總動脈血壓極高,破裂後血跡呈噴濺狀,從牆壁血跡來看,符合這一結論,但有一需要補充的:在易朗原伸手捂著自己脖子自救之前,他身前並無阻擋物。”

“也就是說,兇手是站在易朗原背後行兇的。”

周倩欣接話說:“如果是站在背後行兇的話,作案人慣用手為右手。”

於辰看向她:“怎麼說?”

“切創有入口淺、出口深的一般規律,當然了,無法下定決心的『自殺』者例外。而受害人脖頸處傷口,明顯為左邊淺、右邊深,左側創口還有拖刀痕,說明兇手是自左向右下刀的,如果是在背後行兇,那一定是右手持刀。”

“嗯。”袁友衝敲敲桌子,對成威說:“你繼續。”

成威翻了翻眼前的痕檢報告,說:“不同點在於,兇手可能一早就在大堂內,忽然行兇,隨後堵著門,分別殺害其餘三名受害者;要麼,兇手在案發前才進入現場,但易朗原等人對他沒有戒備,之後的流程與前者一致。”

“能推測出兇手離開現場的路徑麼?”

“沒辦法。”成威搖頭:“室內雖然依舊保持完好,但現場周圍地面足跡駁雜不堪,被圍觀村民破壞的很徹底,根本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

於辰『摸』『摸』鼻子:“不管怎麼說,給易健梁和辛晗君這兩小孩配冥婚的傢伙都很可疑吧?”

“是的,可惜現在根本不知道他是誰,根本沒有村民注意到最近是否有外來者。”範玉宏苦笑:“又回到了原點,不管易朗原當初‘買’的被拐『婦』女是否真的死了,她家人都具備重大嫌疑。”

說話間,袁友衝忽然站了起來,走到白板邊上,說:“我剛剛梳理了一下線索,你們大家看看。”

“首先是受害者。”他將六名受害者的名字寫下來,並分別劃了個圈,說道:“除辛晗君外,其他五名受害者人際關係都很簡單,在五號之前,除了與十一年前的被拐『婦』女有仇外,並未與人結怨。”

說著,他便再次在左下角寫下被拐『婦』女四字,接著說:“被拐『婦』女身份暫未查明,遺骸未見,暫且標記為失蹤吧。老範說得對,她和她的家人,具有重要嫌疑。”

於辰忽然提個疑問:“老袁,你為什麼要強調五號之前?五號當天他們就已經遇害了,難道還能當天跟人結仇?激情殺人?”

“對,但你別忽略了,辛晗君的屍體是四號中午下葬,四號晚上或者五號被挖出來的。”袁友衝點頭:“如果辛榮發在案發前,發現自己女兒屍體被挖出送到了易朗原一家,暴怒的他是否具也有作案嫌疑?”

“這說不通。”於辰皺眉:“他明明是今天上午才知道自己女兒的墳被刨開了……”

“他難道不可以演戲嗎?”袁友衝輕笑:“明明早就發現了,但因為暴怒下殺了易朗原一家,擔心事情敗『露』,直到案發後在‘有人通知他’的情況下,再去女兒墳前看一眼,不就可以排除自己‘殺人嫌疑’了嗎?”

“還是說不通。”於辰說:“如果是他作案,為什麼不把自己女兒的屍體抱回去?”

“他可能想抱,但臨到門口,又冷靜下來了,便將女兒屍體放在門口,匆匆回到自己村裡。這就能解釋為什麼辛晗君的屍體會在門口。”

“那他為什麼要在兇器上留下辛晗君的指紋?”於辰腦袋一歪。

袁友衝搖頭:“不知道。我明白你的意思,這個猜測,從情理上是說不過去的,但辛榮發畢竟有嫌疑不是?”

“只要有嫌疑,就得列出來,並要花費一定的精力去跟進,除非能鎖定兇手,又或者發現這條路走不通,這是刑偵的大原則之一。所以,如果辛榮發不能拿出不在場證明……”

“得,我把話攤開了和你說吧。”於辰一攤手:“你別以為我看不出來,其實你也不認為辛榮發是兇手,說這麼一通,是想鋪墊什麼吧?”

“喲,竟然能猜到我的真實想法,智商見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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